邂逅艾滋病患者

炎炎盛夏,我在急诊室值班,刚好接到一个电话指令:火车站候车室有名客人晕倒。接到指令,我刻不容缓,马上率救护组赶向现场。一路上想着,炎夏季节,动辄挥汗如雨,外出的行人如果不加注意,很容易中暑,晕厥倒地是很常见的,处理及时,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但到了事发地点,却大出乎我的意料。
   一名青年男子平躺于地,闭目不言,问之不答。观其人三十岁左右,面色晦暗,骨瘦如柴,萎靡不振的样子。然查其瞳孔,大小对称,光反射正常,测血压也正常范围,脉搏亦无异常。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该男子在不久前由本市救助站人员陪同而来,送来后人家就离开了。没过几分钟,该男子突然晕倒在地,谁叫也不睁眼,显得十分痛苦。车站人员害怕出事,急忙拨打了急救电话。这时站务民警拿出患者随身挎包里的病历资料交给我。我认真仔细地阅读一遍,得知此人为外地流浪者,年三十岁,前天刚从本市传染病医院出院,诊断为艾滋病孢子型肺炎,病情稳定已经出院。
  诊断已经非常明确,我们给他输上液,抬上救护车,然后迅速转至市传染病医院。
   患者送达后,值班护士马上打电话,通知有关科室。很快一位女大夫急忙赶来,乍一看患者,便眉头紧蹙,面露微微不悦,较为平静地对他说,原来是你啊,前天咱们不是说好了,你的病情已经稳定,各项检查指标均已达到出院标准,目前已经没必要继续住院了,巩固治疗的药物也给你带上了,剩下的问题交给救助站解决。当天就顺利完成交接,人家帮你买了火车票,还联系了家人,说今天把你送到车站,怎么突然又出了情况?
   那青年患者只是不言,卧在平板床上一动不动,任凭女大夫苦口婆心好言相劝,他只是以不变应万变。女大夫无奈地直摇头。见此情景,我上前试着与女大夫沟通,要不先让他在这留观,待情况稳定后再做打算。
   女大夫把我拉到室外一个角落里,悄声对我说,大夫您有所不知,这个病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在我院住院了,每次我们都是积极应对,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认真治疗。患者病情稳定后心情很好,生活基本自理,还能主动打饭打开水,有时还能哼唱一些流行歌曲,挺好的。可是一旦向他提及出院问题时,患者顿时情绪大变,精神一下子萎靡不振了,吃饭也不行了,浑身也无力了,还在室内随地大小便,搞得病房里乌烟瘴气,医生护士无计可施,愁眉不展。鉴于这种情况,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那就缓几天吧!见能继续留院观察,这家伙的病情和情绪迅速好转,没两天又恢复到之前的稳定状态。这次我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正规渠道,按照政府的救助条例,好容易联系了救助站那边,人家也很配合,当天就办完手续,把人接走了,并且很快联系了病人家属,为他免费购买了火车票。没想到今天就发生了这种事,唉!
   从女大夫的详细叙述中得知,该患者是外地人,打工期间不慎染上艾滋病,这对他那个本就困难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他父亲两年前因病去世,欠下不少的外债尚未偿还。母亲年老体衰,本指望儿子在外工作能有出息,好把家里日子经营起来,却由于这个不争气的逆子,连最后一线希望也泡汤了,急火攻心之下,旧病复发,一命归西。他倒是还有两个姐姐,都已出嫁,生儿育女,日子都不宽裕,虽然念及骨肉亲情,不时接济一下,但毕竟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而且日子久了,姐夫家也有意见。若是正常人还好说点,关键是当今社会,有谁愿意去长期照顾一个让人闻之色变的艾滋病患者呢?!别说农村人没文化,见识浅,就算是城里人,家里有这种病人,都唯恐避之不及。除非亲爹亲妈,亲戚家是断不肯接受的。
  听完女大夫的一席话,我一时语塞,沉默半晌不知该说什么,最后在女大夫忧心忡忡的目光中,离开那家专科医院。
   这件事过去很久了,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替那位年轻患者,替为数众多的艾滋患者深深忧虑着。我们不妨猜想一下,即便救助站能够顺利把他送回老家,问题马上接踵而来,回去后他住在哪儿?姐姐家估计不能长期接受,远点的亲戚更指望不上,只能自己住在老宅里,那他吃什么,喝什么?就他那个瘦骨嶙峋的身子板,能干些什么?当今社会背景下,即便身体条件许可,哪个单位、哪位老板愿意接受一个艾滋病患者为自己工作?显然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些患者中,许多人应该算得上咎由自取,他们的个人品行显然算不上高尚,当然也不能排除某些因为特殊缘故偶然染上的。不管怎样,祸端已然酿成,错误无可挽回了,事后我们再去针对他们的无良行为进行批评、深挖乃至批判,终归不能解决现实的问题,总得需要一个解决问题的有效渠道。如果这些人对生活丧失起码的信心,破罐子破摔,随意流入社会,或者更有甚者,不思己过,怨天尤人,产生畸形心理,做出一些报复社会的无良行为,这将对社会造成多大的恐慌和危害?这样的事例在各种媒体时有报道,不能不引起人们去深入思考。
   当然,我们的国家和各级政府,为了体现制度优越,体现社会关爱,为了有效挽救这类失足人员,出台了许多政策法规,从科普宣传到形象大使,从免费治疗到社会救助,不一而足,也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但个人觉得这些措施终归是治标不治本。此类疾病到目前为止尚无特效治疗药物,只能姑息治疗,控制病情,延续生命,对于那些病情稳定,无需长期在院治疗观察的人员,就像文中这个青年患者,哪里才是他们的最终归宿?
  由此我想到了六七十年代麻风病,当时也是类似情况,药物治疗效果不好,人们谈麻风色变,视为洪水猛兽,当时国家和各级政府在各地成立了许多麻风村,把所有的麻风患者都集中到一个地方,让他们在那里生活、工作和休养。村子里设有各种管理机构和医院诊所,就像一个大家庭,都是一种人群,大家平等一致,谁也不会嫌弃谁,就这样生活下去,直至生命的终结,由政府负责临终善后,充分体现了新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多好啊!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我们也像对待麻风病人一样,在各级政府的关怀下,建立一些“艾滋村”,或者为它取一些好听点的名字,比如“友爱之家”、“和谐家园”之类的,让这些人长期生活在这里,做一些力所能的事情,定期组织社会力量去做善心善事,慰问演出等,岂不更能体现出特色社会的特殊优越性吗?如果这些人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他们就不会流落社会,造成无谓的恐慌和担忧,让老百姓充分沐浴阳光雨露,心平气和一身轻松地去享受生活,感悟人生,这岂非一个功德无量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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