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原文及读后感简单1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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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原文及读后感【篇一】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原文及读后感(篇二)

初读我与地坛,看到更多的是史铁生先生对其过往的回忆,但文字之间蕴含了一种孤独而强大的力量。地坛是安静而祥和的,位于市井却隐秘。对于史铁生先生而言,最无助绝望时,是地坛和写作的陪伴,让史先生熬过了最艰难的岁月。在我看来,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地坛,地坛是内心宁静的向往,或许是家边的寺庙、自己的房间,或者是竹林深处。所以我想,这或许就是静坐的魅力。

对生命、死亡、活着的思考,把别人不敢提出的问题拿来拷问自己。一则《好运设计》让我尤其深刻,如果人人生来完美,没有一点参差,不会有任何挫折,那有何意义呢?人活世上,不公太多,唯有学会接受与释怀,热烈的拥抱生活。

史铁生先生因疾病而终身与轮椅为伴。能够深刻的感受到最初对命运不公的绝望,对自由行走的渴望。在最初坐上轮椅时,内心唯有自己,丝毫不顾及家人,尤其是母亲。印象深刻的是作者描述,母亲一遍遍的跑相关部门只为给自己求一个稳定职务,太晚未归会到地坛,躲在暗处看一眼自己却不打扰自己,更甚多次提起自己写作拿了奖,母亲却走了,尽是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请坚韧而不失柔软的活着,善待家人和朋友。

从地坛,梦回身边过往之人与事物。忙碌的生活,又有谁能停下来,仔细想来回忆过往,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我希望自己能够尽量让自己的生活慢下来,用心感受生活,不负美好韶华。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原文及读后感(篇三)

小时候的语文课本上便读过作者的《我与地坛》节选段落,小时候对小说散文还没有阅读的兴趣,以至于到如今才真正读完了这本巨作。

小说的段落文字较长一些,初读时有些不适应,慢慢的也就习惯了。发现作者非常喜欢研究墙,并对墙做了许多分析。

书中有许多文字比较经典: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没这样回忆过的人不会相信,那竟是回忆不出来的!

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一些当时看去不太要紧的事却能长久扎根在记忆里。

既有博览群书并入学府深造的机缘,又有浪迹天涯独自在社会上闯荡的经历;既能在关键时刻得良师指点如有神助,又时时事事都要靠自己努力奋斗绝非平步青云;既饱尝过人情友爱的美好,又深知了世态炎凉的正常,故而能如罗曼·罗兰所说:“看清了这世界,而后爱它。”

灵魂一到人间便被囚入有限的躯体,那灵魂原本就是多少梦想的埋藏,那躯体原本就是多少欲望的储备!

作者所经历的时代是一段错综复杂的时代,后来得病不能走路了,换了许多个轮椅,用他的话来说可以形容为“轮椅问路”。总之还算一本不错的小说。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原文及读后感【篇四】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脚。”这是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感触极深。史铁生在最有希望,也最有活力的年龄被病魔夺走了双脚行动的能力,每一个内心怀有梦想、冲动的人在变成一个残疾人时,内心都会崩溃而进入极端状态。

在作者的世界都呈现灰暗的时候,他遇到了好似在等待他的地坛。他在这里思考一切他不明白的东西,比如“生与死”,像“活着的意义”。在这里,他回忆以前,回忆年轻时不曾去想的东西,如“母亲的辛苦”像“对母亲的视若无睹后的痛悔”。坐在地坛,进行思想的升华,进行对于生命的重生,用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启。

其中很长一段对于母亲的描写,在淡如水的言语中透露着对母亲的留恋。当我看到这句“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招她回去。”这句话既是作者对母亲逝世潜意识里的愧疚,也可能是作者对自己内心惭愧的一丝宽慰。

地坛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散步的场所,仅供娱乐,可对于史铁生来说这是一个等待了他多年的老者,是一个可以倾述十五年的友人,这里给了史铁生重生的机会,给了他对于生命认知的升华。这里不仅是一座荒芜的古园,也同时是怀有史铁生浓厚情感的载体。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原文及读后感(篇五)

《我与地坛》是由中国当代作家史铁生著的一篇长篇哲思抒情散文。

这部作品是史铁生文学作品中,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的代表作之一。其前第一段和第二段被纳入人民教育出版社的高一教材中。是作者十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晶。散文中饱含作者对人生的种种感悟,对亲情的深情讴歌。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还有希望,在疫情肆虐的如今,病毒猖狂,但是我们众志成城,抗击病毒。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国家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不给国家添乱。风雨过后迎接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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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一】

读完了狼国女王这本书,我禁不住为一位狼国女王的自强不息而赞叹。

《狼国女王》这本书主要写了狼王盔盔为了不让自己的小女儿白燕燕在寒风中饿死倒下,虎口夺食最终不幸遇难。而王后紫葡萄为了不使自己的狼群惨死于斗争之中,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的命运从而改写。而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两点:一、首先,我觉得这本书蕴含有最珍贵的两种爱情浓浓的父爱和母爱,而这正是所有动物难以做到的,能够做到的动物极少的。而这本书中,有着为了孩子不饿死,自己冒着虎口夺食的危险的狼王盔盔,还有为了孩子不被血瘤虎叼走,英勇与虎拼搏斗争的平凡狼夫妻黑三和羊踢踢……他们都是狼群的英雄。第二、女狼王紫葡萄也是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狼王的威信、成为人人敬佩的好狼王。在这其间,有过灾难和痛苦: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大家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脚下……;有过无奈和坎坷:狼王的威信受到严重的挑衅,大公狼歪歪脖上演苦肉之计,才使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也有过危险和挣扎:在北斗沼泽追赶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取义,却身陷沼泽之中,紫葡萄拼了命才把它救了上来……:也有过柔情和关爱:在对另一个狼群报仇时,紫葡萄也为对手留下了一条生路……最后,两狼群与断牙血瘤虎展开了一场决战,两狼群和好了!

也许,就是紫葡萄的仁慈、胆量,谱写了一位狼国女王的传奇。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二】

我看了一本叫《狼国女王》的书,因为我奇怪,狼国怎么可能由女王呢?而且这本书讲的故事都令人心惊胆战,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一般狼群的大王是雄狼,但是《狼国女王》里的狼群可不一样,一只叫紫葡萄的母狼幸运的和一只雄狼盔盔结了婚,后来盔盔当上了大王,统治着狼群。不幸的是,它被老虎咬死了。从此紫葡萄当上了女王。

我觉得紫葡萄特别勇敢,她觉得作为女王,一定要让大家支持。所以爬上悬崖,追逐着一只雄鹿,再跟着它跳下悬崖,不怕雪崩打到她(那是是在冬天),直到把那只鹿杀死。

紫葡萄还是一匹很有智慧的母狼。当捕杀猎物时,她会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尽力把猎物捕捉成功,尽量让大家“大饱口福”。

盔盔的祖母朵朵菊会动脑筋,也很为人着想,当盔盔死了之后,他们的孩子也被饿死了,紫葡萄日夜守着父女的尸体,防止被乌鸦吃了。朵朵菊看到紫葡萄这样的悲惨遭遇来帮忙一起守护。朵朵菊把紫葡萄推向女王的座椅,并让大家一致赞同。

有顺从的当然也有顽固的,歪歪脖和斜斜眼就是这样的狼。当朵朵菊推荐紫葡萄当狼王时,斜斜眼经过一番斗争后才同意的,可是歪歪脖狠了心也不同意,甚至退出了这个狼群,独自远走高飞去了。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勇敢,坚强,即使有困难也一定向前进;智慧,会动脑筋也是做一名首领的必备条件,绝不能当像歪歪脖那样顽固的人。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三】

读了《狼国女王》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了帕雅丁狼群,齐心协力,大战狼群;看见了它们跟死神“接吻”;看到了它们一起外出捕食,遇到了种种困难;看见了与它们仇敌断牙血瘤虎决一死战,可是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

一次虎口抢食,狼王盔盔丧身虎口,紫葡萄被迫当上了狼王,几个月后,由于紫葡萄出师不利,失去了一只大公狼,紫葡萄和它的狼群几次捕食,差一点全军覆没,更有一次,与要死狼王盔盔的老虎相遇,双方打了起来,最后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紫葡萄谱写了一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

紫葡萄是一只勇敢的母狼。又一次,帕雅丁狼群已经连着几天没吃东西了,各各瘦的皮包骨头。忽然,狼群看见山崖下有有一只梅花鹿,狼群正在议论谁跳崖捕捉梅花鹿时,狼群中跃出一匹狼,它毫不犹豫地扑向崖下的幼鹿,众狼定睛一看,原来是紫葡萄,一会儿的工夫,幼鹿已被杀死,狼群饱餐了一顿。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四)

昨晚,我刚刚看完了一本名叫《狼国女王》的一本书,里面狼女王的母爱是多么伟大,母爱的仁爱慈祥,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一种伟大力量,狼女王的坚持不懈和勇气更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主要讲了狼女王紫葡萄在当上狼王后的各种困难。它既要喂养五个孩子,又要带狼群狩猎。特别是在冬天,食物短缺,狼群又没精神,在冬天里,紫葡萄膝下五只幼崽已经饿死了四只,它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它最后一只幼崽身上。

它的狼群日夜衰落,大公狼小嚏惨死在了耗牛脚下,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也死在了孟加拉虎的口下,那只孟加拉虎曾经也把紫葡萄的丈夫盔盔给咬死了,所以大家都对它狠之如骨。同时,那只老虎也是另一个狼群的头等敌人。最后,它们两个狼群联手把那头老虎给战胜了。

最后紫葡萄成了这两个狼群的狼女王,同时,它膝下的那只狼崽在也成了一头强壮的大公狼。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坚持不懈的精神。

优秀!《乌合之众》读后感范文5篇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一】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三)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四)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五)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本书是他的成名作,描述了他从心理学方面对群众行为的解读。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中黎庶也可算作人群,事物总是可以多方面看待的,道理也总是相通的。《乌合之众》中,也并非全然是对人群的消极认识,勒芒也认为群体才会体现出大义无畏、一往无前的凛然气概。群体才会在慨然赴死的进程中带给人一种激昂的情绪与荣誉感。虽然群体的平均智力绝对无法与一些伟大的个人相提并论,然而再伟大的个人终究力量有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终究是依靠群体这个庞然大物在缓慢而又不容阻挡的向前推进。

读罢此书,合卷沉思。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无处逃离也不必逃离。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将面临选择。只是到底该选择人云亦云而麻木但轻松的快乐和安逸,还是该选择上下求索而清醒但劳累的思索和拼搏?但凡有过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选择,真的很难。

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读后感3篇


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读后感(篇一)

看了《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一书的最前面是两篇推荐序言和一篇自序,从中了解到作者李尚龙是一位坚信靠自我的双手能改变命运的人,书中作者没有提到什么励志的口号、什么奋斗之类的话语,他以第一人称的口吻亲切地向你讲述着自我和身边朋友发生的事情。就像书中的序所说的:这是一本很真实关于"我"的书。

有缘读到本书,就是与作者的一个缘分,是自我和书的作者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一场思想交流。他潜移默化的告诉我们:"只是看起来很努力"的生活状态是可怕的;"再好的朋友也经不起你过分直白";不要为讨好别人而为难自我……

与很多人一样,我以往也信奉努力不必须会成功,但不努力必须不会成功,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自我一次次的努力似乎变得毫无意义时,我开始怀疑自我的坚持。在书中看到:没有计划的学习都只是浪费时间,没有目标的努力都只是自我骗自我而已。这说的明明就是我,我认真地对自我的过往进行了反思。诚然,对这个世界来说,没有什么果是没有因的,即使此刻因看不出来,但也必须是存在的。之所以努力那么久仍没有结果,终归还是自我不够努力。

书中的47篇小故事,或让人忍俊不禁,或让人潸然泪下,或让人茅塞顿开,或让人微笑释然。那么真实的在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或轻轻亲吻留下会心一笑;或毫不客气毫无预警就剜一刀。读他时常常就会回想起自我的往事,想起以往身边的那些温暖,仿佛又回到过往的某段时光里,与那时的朋友一同走过的温暖。身边的人有来有往,回忆里最想念那些纯纯的完美。

文中有很多观点我很赞同,虽然这是一本励志书,我还是收获了很多。书中的小美是我最喜欢的女孩,她说,成功学都是假的,所有成功都是被逼出来的,努力才不必须会成功,但不努力必须不会成功却是一个真理。努力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心里要有一片属于自我的净土,静静的思考着,并一向向着梦想迈进。这本书让我的内心平静下来,不再浮躁。

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读后感(篇二)

《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这本书是无意间在京东上看见买下来的,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将其读完。看到这个题目时,可能会以为这是一本心灵鸡汤式的读物,其实它是一本故事书,讲述的是作者或者作者朋友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们能够看见自我的身影,在感慨的同时也许也会有些许反思吧!之所以,写下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感受,是因为在阅读的过程中有许多观点十分认同,期望和大家分享。

翻看这本书,先看到的是作者的介绍,作者李尚龙从军校学生,到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到当英语教师,再到之后作为导演去拍摄电影,到……这样的人生经历,引起我的好奇,这是位怎样的人,在他一段段精彩的成就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读完整本书,我发现他之所以能够取得此刻这样的成就,离不开他自我的努力,但这是不够的,还有龙哥自我对于自我的未来,不,应当说是自我想要去做的事情有着属于自我的想法和行动。

能够说,他过着不断折腾的生活,并在这不断的折腾中不断的成长和成熟,同时他坚持着一颗真诚待人的心,结交到一帮一辈子的好朋友,这是极其难得和可贵的从书中的故事、龙哥的故事,不禁想起书中古典引用的纪伯伦的一段话“你无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关于青春的知识;因为青春忙于生计,没有余暇去求知;而知识忙于寻求自我,无法享受生活”,的确我们此刻在最好的年华里,应当去做这个年华该做的事情,不要等到以后行动起来吧,不要说要等待好时机,从此时此刻开始,做最好的自我去行动。

记住,所有的努力都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当你努力的去做,做到真正能够到达内心深处,甚至变为一种升华时,这样的努力才是有用的借用书中一句哈:“不要抱怨生活的不公,需要做的是你是否真的在所谓努力的时光里,真的风暴过,真的走心过,真的问心无愧?或者,它只是看起来很努力?”这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期望我们在看完后,在感慨后,真正的努力行动起来,做到问心无愧!

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读后感【篇三】

看完《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这本书很是感触,一本看见书名即引起共鸣的书,就如书中所说“任何没有计划的学习都只是作秀而已,任何没有走心的努力都只是看起来很努力”我没有看成功学那般的热血沸腾,也没有看心灵鸡汤那样的舒适暖心,反倒是看的我手心直冒冷汗,书中看似都是别人的故事、别人的生活,但却能够看到太多自我的倒影。

里面有一段话写道:“看起来每一天熬夜,确实是拿着手机点了无数个赞;看起来那么早,去上课,却只是在课堂里补昨日晚上的觉;看起来在图书馆坐了一天,却真的只是坐了一天;看起来去了健身房,却只是在和帅哥美女搭讪。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些笔记记得异常认真,可是考试成绩不梦想,很多人把它定义为聪明,其实他们只是在学习的时候摒弃了诱惑,一心一意地在努力,虽然那些努力没有让我看到,但那段时间没有被干扰”。看到这段话,有没有觉得很眼熟,很多努力了没有获得成功的人大抵都是这样度日的吧。我的时间大概就是这么荒废的。在我以往的学习经历中,我一向都是这样看起来努力的人,每次考试之前我都会选一大堆参考资料,摆在书桌上看起来很壮观,当然也仅仅是壮观而已。

很多书籍买回来至今没有翻阅过,保留着它原有的模样,写习题的时候也往往只是集中精力那么一小时左右,之后就会习惯性摸出手机,沉迷于网络的世界中。在别人看来,我买了很多书,也在书桌面前稳稳坐了几个小时,而考试的最终出来的结果只是刚刚过了及格线。别人会安慰我,说:“你已经很努力了,我们都看得见”。有没有真正努力仅有自我明白,骗别人很容易,骗自我更容易,可是,骗这个世界有点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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