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海》读后感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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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后感【篇一】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小说《老人与海》。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他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打鱼老人桑迪亚哥的故事。他运气不佳,已经八十四天没钓到鱼了,可他不肯向命运屈服,而是决定去更远的海域探索。在那里,他果然钓到了一条大鱼。可这条鱼太大了,反而拖着他的小船往深海游去。老人并不服输,决心与大鱼对耗。尽管他的右手被钓索割伤,左手也累得抽了筋,肩背被钓索勒得疼痛难忍,但是老人凭借着必胜的信念,咬牙与大鱼周旋,苦苦坚持了三天,终于制服了大鱼。他把大鱼绑在船舷上返航,可大鱼的血引来了一拨又一拨鲨鱼。老人并不服输,他勇敢地跟鲨鱼搏斗,先是用鱼叉刺,鱼叉丢了就用刀子扎,刀子断了就用短棍揍,短棍被抢走就用舵柄砸,舵柄断了仍继续用断了的柄杆戳。经过不懈的奋战,老人终于回到了家。可不幸的是,他的大鱼却被鲨鱼啃得只剩一副骨架。

虽然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老人这种不服输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动。

我过去下围棋,总喜欢欺软怕硬:一见到比我弱的对手就格外勇猛,可遇到高手则心里犯怵,稍落下风就赶紧推盘认输。有一次,我在网上碰到一个高手,连下几盘都早早举了白旗。没想到他竟在对话区里笑话我。后来每次再遇见他,都被他叫做“投降小能手!”,气得我鼻子都快歪了。可是,这也激起了我的斗志。我认真磨练棋艺,还经常找他去对局。尽管总是大败而归,但我决不肯再早早认输,而是每次都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终于有一天,我下赢了他。那一瞬间,我开心得差点蹦起来。

在《老人与海》中,老人桑迪亚哥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练棋也好、学习也罢,都不能轻易服输。只有抱着必胜的决心去做,才有可能成功!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二】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他的作者是海明威,你想知道内容吗?那就和我一起了解一下吧!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在二十世纪中叶的古巴。主角人物是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配角是一个叫马诺林的小孩。这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快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来对抗着那些小鲨鱼。

最后,大马林鱼被吃的只剩下了鱼的骨头了,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也许结果会是失败的,但要努力才能不失败,教育我们要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三】

失败,在许多人的眼里是可怕的,它一旦疯起来,就可以让人悲伤,失去生活中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就是你的。

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写的那位老人就是一个敢于与失败作斗争的人。

《老人与海》主要讲了一位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翁,一次特别的打鱼经历。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打到渔后的第二天,他非常幸运地捕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大的鱼大马林鱼。这鱼大,自然力气也大,它拖着老人和小船在海上漂流了两天两夜。后来老人用了全身力气才把鱼刺死,可不幸的是,鱼的血却把鲨鱼引来了,老人只好用剩下的力气和鲨鱼决斗。后来老人的命是保下了,可是鱼却只剩下骨架。

作者为什么没让老人胜利?因为他要向我们说明一个道理,就是小说中的老人的话:“人尽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意思是人们可以被毁掉,但不可以向别人屈服,任人摆布。

《老人与海》读后感(篇四)

一个老人,独自在辽阔的大海上航行,海风呼呼的刮着,他的面容是那么的慈祥,背影虽然孤单,但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这个老人:圣地亚哥,一连几个月都没有收获。后来钓到一条大旗鱼,跟他缠斗了两天两夜,终于把他刺死了。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在返回途中,他遇到鲨鱼。这些“小霸王”们把大鱼吃的干干净净,等他进港后,可怜的鱼儿曾存在过的证明只剩下那副骨头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这时的人们只有两个选择。懦弱的人只会逃避,而坚强、明智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地挑战打败挫折。是啊,当遇上厄运时,与其抱怨命运女神对你的不公平,还不如把时间花在思考如何挣脱不幸的恶魔。主人公圣地亚哥不也是这样一步步走下去的吗?老人也说过一句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毛泽东主席也曾经说过:“失败乃成功之母。”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假如我们能从失败中找到成功的宝典,在黑暗中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成功的必经之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心理去走这条路,总有一天,你会走出这条无底路。

一个人,有了这种不怕困难的勇气,即使在人生的角度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她)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硬汉。而这些精神,都是一位新时代好队员必备的。

各位少先队员们,让我们努力起来,“人人争当新时代的好队员,携手创造我们祖国的大花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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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边城读后感万能版(4篇)


边城读后感(篇一)

早就听说大作家沈从文的著名作品边城是一部很美的小说近日有幸拜读,感触良多,小说用牧歌般情调,行云流水般的语言描述出了田园诗歌的边城世界,那里的人们保持着人性最终的善良质朴自然真挚,包含着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勇敢诚实乐善好施热情豪放,重义轻利,守信自约俨然一个宁静平和的世外桃源仙境,若问今是何世,某必答不知有汉更无论魏晋这里的人民诗意的生活诗意的栖息一本书描写仿佛就是一副风俗画,这部小说中绝没有惊心动魄的社会巨变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但风格深远自然清灵淳朴,和谐隽永,大师沈从文的清丽的笔触描写了渡船老人与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的纯朴生活以及翠翠和船总两个儿子的悲剧故事,

翠翠是文章的主要形象,也是作者最成功的任人物形象,她是湘西边城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她在风日里成长着,皮肤黑黑的触摸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如水晶,自然抚养着她,教育者她,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边城的风日,山水使她出落为一个眉清目秀聪明贤惠,且带几分矜持,几分娇娇气的少女,她是美的精灵与化身,所以也难怪船总的儿子们会爱上翠翠呢?

老船总的两个儿子也是文章中的主要人物,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都结实的如虎,却又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伊势,倚势凌人,为了纯真的爱情宁愿放弃一座3层楼的陪嫁而选择渡船,天宝则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成全弟弟的爱情,他们那胸怀宽阔,光明磊落。

边城正是通过书写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情,在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老朴素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翠翠和这对互相深爱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生死别离,也没有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铜臭味的金钱权势交易,他们之间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就如同让光下的花朵,清新而健康。

作者笔下的边城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自然美、人性美。在这个利益当先的商品经济时代,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才是真正能够贴近自然、返璞归真的。中国人民只有这样相处,才会共患难、互帮互助,一起度过最困难的时刻。

边城读后感【篇二】

轻轻翻开书页,“溪边有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的小塔,塔下住着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翠翠和她的爷爷靠摆渡相依为命15年,迎来了她对爱情的抉择,大老二老都喜欢翠翠,可大老的殒命却弄得物是人非:二老不再那么坚定地要娶翠翠,船总开始对爷爷有偏见,之后的一场暴风带走了爷爷年迈的生命,也许,它也同样粉碎了翠翠刚刚萌芽的幸福。

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宁静安详。这样的生活如一潭平静的湖水,澄明似练,却没有丝毫波纹。可悲剧就是这样,如一粒石子落入了潭中,激起了圈圈涟漪,她生活的平静被打破了。可她依然每天编蚱蜢,摆渡,唱渔歌,吹牧笛,只是她的心里藏了一个秘密,一个连爷爷也不能说的秘密。古朴的青瓦,飞转上扬的阁角,檐下有古旧的风铃随风轻响,那声音好像撞在心上,一下,一下……作者用清新隽永的语言淡化了翠翠与祖父清贫的生活,然而却淋漓尽致地描写了自然与乡人的和谐,单纯的生活,自然的民风,善良的本性……或许是秀美的景色,热闹的节日吸引了眼球,掩盖了喜庆祥和背后的凄凉与丝丝忧伤的情怀。

《边城》就像一首淡漠的笛曲,从我的脑海里卷过,留下了淡淡的凄凉和哀伤。清澈蜿蜒的河水,澄明如练的天空,群山环抱的民风淳朴的山村。“一道斜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是谁的歌声绕过远处黄昏中的群岚,融化了那苍劲的青松与冷杉的凛冽,呜咽婉转,缭绕在江边,久久不肯散去……

一座沉默质朴的城从开始到结束都在,在诉说着翠翠的命运。让人发自内心的对翠翠表示同情。可是生活就是如此,如一条河流,激流曲折,坎坷辛苦,却永远也会不了头。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但只要勇敢的面对,总能遇见胜利的曙光,或许能在逆境中发现人生的真谛。就如霍金在病痛中学习,海伦凯勒在黑暗中生存,邰丽华在无声的世界里舞蹈!美丽的背后也有诉说不完的苍凉,就像翠翠这样明媚的孩子,最终也得在江畔一人地独自地痴痴盼想。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那个人也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边城读后感【篇三】

“琉璃般透明纯粹,美的让人神往,脆弱的让人心疼……”这是很多人读过《边城》的想法,当然也包括我。

《边城》这个故事发生在湘西的茶峒,沈从文老先生用一支笔,塑造了一个令人向往的湘西世界,写出了茶峒人民的善良、淳朴,故事又让人莫名的心碎……

这本书塑造了很多人物,有朴实憨厚心地善良的老船夫,有乐善好施的顺顺,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天真、可爱、勤劳的翠翠,她每天帮助爷爷弄船,帮助路人渡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毫无怨言,当和爷爷独处时,又会吹响竹子做的竖笛,爷爷唱歌,这一刻是多么美好!其实翠翠是不幸的,父母双亡,只能和祖父为伴!但是翠翠又是快乐的,她心地善良,孝顺祖父,当祖父睡着时,船上来了客人,她舍不得喊醒爷爷,自己把客人渡上岸。

沈从文老先生在这本书里用笔描绘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片段,有大喜,大悲,也有大惊,大叹。其从第二十节让我印象深刻,每次想起,我总是感觉到心疼,不自觉的留下眼泪。那天傍晚,狂风大作,电闪雷鸣,祖父和翠翠在躲雨,这时突然雷电交加,祖父被一块碎石砸到,黑暗中,翠翠不停大声的喊着祖父……这一次,祖父没有像平常一样回应翠翠。当翠翠找到祖父时,祖父已经奄奄一息了……在那样漆黑的夜,在那样滂沱的大雨中,一个小女孩拼命哭喊着找她唯一的亲人……突然我的眼泪不停往下滴……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们还是要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爱我们自己的爸爸妈妈,爱惜我们的家人,做一个快乐的人,做一个传播正能量的人。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意外的惊喜也许有,惊讶的意外也不少。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现在,活在当下,珍惜眼前的人,做好眼前的事。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这句话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让我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我领悟了,你呢?

边城读后感【篇四】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这是《边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在冰天雪地下孤苦无依的翠翠坐在渡船,只剩下淡淡的凄凉迷惘,命运缕缕哀愁。

青山,绿水,古城,河边老艄公,16的翠翠,一只黄狗,老人有条渡船,老人守着渡船,女孩守着爷爷。那遥远的凤凰古城注定只是一个青山流水细腻淳朴的理想世界。翠翠的忧伤,爷爷的落寞无奈,大佬二佬悄然滋生的情愫,村民淳朴的生活气息……似乎一切是透过纸张静静传出忧伤的味道,有淡淡的流水冲刷过的泥土的味道……

翠翠那“受惊小鹿般”定定的眼眸,热闹的赛龙舟,激起层层涟漪的渡船,爷爷的叮咚作响的酒葫芦,回荡在山峦间的清脆歌声,爽落的大暴雨和逝去的生命,不知未来的期待……影片那些淡泊的文字闻到古城的淳朴与古拙,那里的山水连同那宿命一样的人生连同那以悲剧告终的纯净爱情,深深地镌刻在我的心间,久久挥之不去。

深情之间却隔着一条无法跨越的河,我在等你懂,你在等我说。最终造就这样的悲剧,温暖到人心里也痛到心里,心里一揪一揪的疼。这短短的一生为了什么,值得这么多遗憾。他为了翠翠的婚事操碎了心,却没人懂得,最一种物是人非的无奈和无力感袭来,令人不能自持。后无奈而又伤感的离去。翠翠懂了,什么都懂了却还只是守着船。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都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翠翠你说,爷爷你猜……小竹管吹得出祖孙彼此的眷恋,却吹不开彼此心扉。有些事不能说,有些事却不知道怎么说。

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依稀中,这朦胧的极至又将我们带入美妙之中。对于结果一直很纠结,但我想那么灵精纯粹的人应该会得到幸福。

在淡雅中,带着一丝伤感,更深的是对生命无常无奈的叹息。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

值得参考!《狼国女王》读后感通用4篇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一】

读完了狼国女王这本书,我禁不住为一位狼国女王的自强不息而赞叹。

《狼国女王》这本书主要写了狼王盔盔为了不让自己的小女儿白燕燕在寒风中饿死倒下,虎口夺食最终不幸遇难。而王后紫葡萄为了不使自己的狼群惨死于斗争之中,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的命运从而改写。而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两点:一、首先,我觉得这本书蕴含有最珍贵的两种爱情浓浓的父爱和母爱,而这正是所有动物难以做到的,能够做到的动物极少的。而这本书中,有着为了孩子不饿死,自己冒着虎口夺食的危险的狼王盔盔,还有为了孩子不被血瘤虎叼走,英勇与虎拼搏斗争的平凡狼夫妻黑三和羊踢踢……他们都是狼群的英雄。第二、女狼王紫葡萄也是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狼王的威信、成为人人敬佩的好狼王。在这其间,有过灾难和痛苦: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大家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脚下……;有过无奈和坎坷:狼王的威信受到严重的挑衅,大公狼歪歪脖上演苦肉之计,才使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也有过危险和挣扎:在北斗沼泽追赶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取义,却身陷沼泽之中,紫葡萄拼了命才把它救了上来……:也有过柔情和关爱:在对另一个狼群报仇时,紫葡萄也为对手留下了一条生路……最后,两狼群与断牙血瘤虎展开了一场决战,两狼群和好了!

也许,就是紫葡萄的仁慈、胆量,谱写了一位狼国女王的传奇。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二】

我看了一本叫《狼国女王》的书,因为我奇怪,狼国怎么可能由女王呢?而且这本书讲的故事都令人心惊胆战,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一般狼群的大王是雄狼,但是《狼国女王》里的狼群可不一样,一只叫紫葡萄的母狼幸运的和一只雄狼盔盔结了婚,后来盔盔当上了大王,统治着狼群。不幸的是,它被老虎咬死了。从此紫葡萄当上了女王。

我觉得紫葡萄特别勇敢,她觉得作为女王,一定要让大家支持。所以爬上悬崖,追逐着一只雄鹿,再跟着它跳下悬崖,不怕雪崩打到她(那是是在冬天),直到把那只鹿杀死。

紫葡萄还是一匹很有智慧的母狼。当捕杀猎物时,她会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尽力把猎物捕捉成功,尽量让大家“大饱口福”。

盔盔的祖母朵朵菊会动脑筋,也很为人着想,当盔盔死了之后,他们的孩子也被饿死了,紫葡萄日夜守着父女的尸体,防止被乌鸦吃了。朵朵菊看到紫葡萄这样的悲惨遭遇来帮忙一起守护。朵朵菊把紫葡萄推向女王的座椅,并让大家一致赞同。

有顺从的当然也有顽固的,歪歪脖和斜斜眼就是这样的狼。当朵朵菊推荐紫葡萄当狼王时,斜斜眼经过一番斗争后才同意的,可是歪歪脖狠了心也不同意,甚至退出了这个狼群,独自远走高飞去了。

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勇敢,坚强,即使有困难也一定向前进;智慧,会动脑筋也是做一名首领的必备条件,绝不能当像歪歪脖那样顽固的人。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三】

读了《狼国女王》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了帕雅丁狼群,齐心协力,大战狼群;看见了它们跟死神“接吻”;看到了它们一起外出捕食,遇到了种种困难;看见了与它们仇敌断牙血瘤虎决一死战,可是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

一次虎口抢食,狼王盔盔丧身虎口,紫葡萄被迫当上了狼王,几个月后,由于紫葡萄出师不利,失去了一只大公狼,紫葡萄和它的狼群几次捕食,差一点全军覆没,更有一次,与要死狼王盔盔的老虎相遇,双方打了起来,最后帕雅丁狼群九死一生。紫葡萄谱写了一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

紫葡萄是一只勇敢的母狼。又一次,帕雅丁狼群已经连着几天没吃东西了,各各瘦的皮包骨头。忽然,狼群看见山崖下有有一只梅花鹿,狼群正在议论谁跳崖捕捉梅花鹿时,狼群中跃出一匹狼,它毫不犹豫地扑向崖下的幼鹿,众狼定睛一看,原来是紫葡萄,一会儿的工夫,幼鹿已被杀死,狼群饱餐了一顿。

《狼国女王》读后感(篇四)

昨晚,我刚刚看完了一本名叫《狼国女王》的一本书,里面狼女王的母爱是多么伟大,母爱的仁爱慈祥,是一种能改变人生航向的一种伟大力量,狼女王的坚持不懈和勇气更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主要讲了狼女王紫葡萄在当上狼王后的各种困难。它既要喂养五个孩子,又要带狼群狩猎。特别是在冬天,食物短缺,狼群又没精神,在冬天里,紫葡萄膝下五只幼崽已经饿死了四只,它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它最后一只幼崽身上。

它的狼群日夜衰落,大公狼小嚏惨死在了耗牛脚下,公狼黑三和雌狼羊踢踢也死在了孟加拉虎的口下,那只孟加拉虎曾经也把紫葡萄的丈夫盔盔给咬死了,所以大家都对它狠之如骨。同时,那只老虎也是另一个狼群的头等敌人。最后,它们两个狼群联手把那头老虎给战胜了。

最后紫葡萄成了这两个狼群的狼女王,同时,它膝下的那只狼崽在也成了一头强壮的大公狼。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团结力量大,坚持不懈的精神。

【实用】赤壁之战读后感怎么写怎么写4篇


赤壁之战读后感怎么写(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它就是《赤壁之战》,黄盖的妙计和以少胜多的赤壁之战真令我佩服。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曹操攻吴,连船练兵,黄盖献计给周瑜用火攻之计,在赤壁以三万兵力打败了曹操八十万大军的一件事。我觉得曹操不能轻敌,因为敌人总是千方百计的谋害自己,再老实的人也不能亲信,比如说曹操就看人不知心黄盖。

再说曹操不听劝告,一意孤行,后果不堪设想,如果曹操又不于其他大将商量,说不定也不会输。但我觉得黄盖赢的实在令人五体投地,因为他以智对敌,仔细观察到曹军不识水性,从船头到船尾,船尾连船头可观察到,真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也赞叹他安排巧妙故意写投降信,又乘东南风让火去烧曹营,你说这是不是万无一失?

读了这篇课文,我想:我们只要知己知彼,充分的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学习上也是一样,攻击对方的弱点,不能骄傲自满,还要不耻下问,听取他人的意见,这样才能以若胜强,以少胜多。还有的是,我们在身边要多思多问,掌握对方的习惯,多学多问。

赤壁之战读后感怎么写【篇二】

今天,我读了《赤壁之战》一文。我认识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因骄而败的曹操,有勇有谋的黄盖,谋略深远的东吴大将周瑜。

初见曹操,我便认为他太过自负了,而他的自负,也是这次赤壁之战大获全胜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文中我最佩服的不是曹操,也不是黄盖,更不是程昱,我最佩服的是那从头到尾都未曾出现的东吴大将周瑜。

虽然文章未曾写周瑜,但是,文章从侧面来描写周瑜。从黄盖诈降,到趁风而行,再到火船近寨,又到二里点火,然后到伏兵追杀,最后到数军合围,让曹军伤亡惨重,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表现出了周瑜的谋略深远。

以三万兵力对敌八万十万兵马,这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事,偏偏周瑜就敢想,还做了,更别提这么多步计划了,环环相扣,我怎能不佩服周瑜呢?

《赤壁之战》说明了无论想做成什么事,都要知己知彼,扬长避短。

赤壁之战读后感怎么写(篇三)

读了三国演义,其中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要数《赤壁之战》这一章了,它之所以让我记忆深刻是因为这章讲述了一场中国历史以少胜多的战役。

在东汉末年,当时曹操拥有24万的兵力,然而孙刘盟军仅仅才5万。他挥师南下,想要灭刘备,再击败孙权,从而统一天下,然而孙权与刘备联合起来在赤壁抗击曹军,当时由于北方人不擅长水战,所以曹操下令将战传首尾相连成一体,以便用与训练水军,等待作战。周瑜采纳了黄盖所献的火攻计,并且利用苦肉计诈降,来让曹操松懈警惕,后来黄盖摔战船10艘,满载干草,并在上面洒了油,当时江面上刮着孔明早以预计好的东南风,所以船速飞快。

当快接近曹军时,黄盖下令各船同时点火,火船直冲曹军的战船。由于曹军的战船全都连在一起,结果顿时成了一片火海,在风的作用下,火越烧越猛一直逼上了岸上的曹营。随后周瑜等摔军乘势突击,一举击溃了曹军。为后来形成三国鼎立的局势奠定了相当大的基础。

我体会到曹操之所以输掉了这场战役是因为他轻敌了,和太过自信,以为自己的兵多就能打胜仗,结果却败在了自己粗枝大叶之上。在现实中也是一样,我们在做一件自己很有把握的事情的时候,也一定不能掉以轻心,要全心全意的去完成它,做事时也要细心,而且不能太骄傲自负,要有自知之明,要擅长从自身中找确定并及时的改正,扬长避短。

赤壁之战读后感怎么写【篇四】

《赤壁之战》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周瑜采用部下黄盖火攻的计策,在赤壁以三万的兵力大败曹军八十万大军的故事。这是我国战史上一个以少胜多的典型战例。

在这次的战争中,我们可以学习黄盖的三个优点:一.要正确估计双方的力量,用对方的弱点,发扬自己的优点。黄盖懂得利用火攻来对付曹军。二.能综合利用天时、地利、人和。懂得选择吹东南风的这一天去进行“投降”,利用火船去攻打毫无防备、民心疏散的曹军。三.考虑周密,准备工作安排有序。还懂得利用曹操疑心重的这个致命弱点,用信来表达“投降”,而不是亲自去告诉曹操,让曹操消除了有阴谋的想法;带兵士和粮草去“投降”,就是为了表示自己投降的“诚意”,让曹操对自己更加信任,从而轻易地带上火种实施火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抓住对方的弱点,发扬自己的优点,就能以少胜多、以弱胜强。

【实用】火鞋与风鞋读后感简短大全5篇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简短【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火鞋与风鞋》的书,让我大有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迪姆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爸爸是个鞋匠,家境窘迫。可就在他满期岁的时候,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新鞋,背上背囊跟着父亲走进大山,在漫游中,父亲给迪姆讲了好多的故事,那些故事很有教育性。

我觉得爸爸是一个很厉害的教育家,他讲的故事让人震惊不已,一般的人是讲不出这羊油有教育性又有启示的故事,他竟一个故事就能让迪姆发现自己的错误。他的脑子很有想象能力,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爸爸。

世界上有很多和爸爸相同有教育性的人,比如,孔子,它是我国威达教育家和思想家,他教过很多学生,他从不对学生发火,有谁不会,他总是把他教会,他不会责骂。他和爸爸是同一种人。

还有很多和爸爸相反的人,比如有的爸爸只顾喝酒赌博,不管孩子,让孩子在不好的环境学习,这样不仅把孩子害了,还害了自己。孩子长大也只会喝酒赌博。

我们要做一个有教育性的人,好好的培养下一代子子孙孙。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简短(篇二)

今天我看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是老师让我暑假看的。我觉得很精彩。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脑海里立刻出现了两双与众不同的鞋子。一双不怕火,另一双可以挡风。可是事情完全不是我想的那样。

我带着好奇心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不禁为我当初的想法感到可笑。原来,火鞋与风鞋是主人公迪姆和他爸爸的外号。迪姆认为自己是最不幸的孩子,因为全班他最胖,全校他最矮,所以班上的同学都叫他“小巴哥”。他的爸爸是个鞋匠,家境窘迫。可是迪姆却在满七岁的生日上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穿上新鞋,背上背囊,跟着“风鞋爸爸”一起去大山里冒险。

在冒险的过程中,迪姆遇到了各种奇妙的事情,当中他感到紧张和害怕,但最终都能克服困难和内心的恐惧,变得自信起来。

我以前也像迪姆一样,缺少自信。这本书让我学习到了做什么事都要有自信。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简短【篇三】

最近读了《火鞋与风鞋》,我觉得这本书很精彩。

书中的小主人公叫迪姆,他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爸爸是个鞋匠,家里很穷。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他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穿上火红的新鞋,背上行囊,跟着爸爸走进了大山……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星星兔这章,当迪姆感到害怕的时候,爸爸会鼓励他,给他讲故事,我也有这样的爸爸哦。我还有一段这样的经历:小时候,我跟妈妈去医院,当我在医院里看见一个小朋友手里拿着一个游戏机在玩,我看得目不转睛,非常入迷。等我回神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身旁妈妈不见了影,肯定是妈妈不知道我在这里看小朋友玩游戏机了,我害怕地嚎啕大哭起来,被护士阿姨看到了,最后护士阿姨就带我去找妈妈,找到妈妈的时候,我高兴得哭了,找到了妈妈我就非常安心了。我从中明白了:遇到困难时,光是哇哇大哭没有用的。要冷静下来,想办法来解决。

火鞋与风鞋的最后,当迪姆回家时,他已经找到了那个有头无尾的故事的结尾了,不去为自己要这要那,不该要的再不去要了,做爸爸妈妈的孩子,就心满意足了。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简短(篇四)

今天我读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对孩子很有教育意义,是可以帮助每个孩子找到快乐的一本书。

书中主人翁小迪姆是个鞋匠的儿子,长得又矮又胖,而且家境窘迫,时常是一些孩子的嘲笑对象,为此他很气恼,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对爸爸说:“我不想做迪姆了。”是啊,孩子想长得又高又苗条,能和其他的孩子一样,一起玩耍游戏,他诙谐聪明的爸爸在他七岁生日时给他一个特殊的礼物,从此改变了小迪姆,使他找回了自信找到了快乐。

你知道这个神秘礼物是什么吗?小迪姆充满期待紧张万分等到的不是玩具不是想象中的任何东西,而是一次不同寻常的旅游,穿上红色新鞋,背上漂亮背囊,做一次真正的流浪汉,带上妈妈做的蛋糕和火腿,最重要的是带上爸爸做鞋的手艺和工具,去流浪!

在旅途中,迪姆经历了好多事情,听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他终于明白什么是快乐,不想做个被愿望折磨得又笨又傻的男孩。等他回到孩子们中间,有人笑他时,我们的小迪姆不再气恼,同他们一起笑,因为他知道这是上帝赐给他与众不同的礼物!他很喜欢!

火鞋与风鞋读后感简短【篇五】

这几天,我读了德国作家乌尔苏娜韦尔芙写的一本儿童读物,书名叫《火鞋与风鞋》,讲的主要是迪姆和爸爸外出冒险的动人故事,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给深深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迪姆的妈妈为他和爸爸准备了好多好多的食物,方便他们在外出冒险的途中食用。临行前,妈妈还给他们取了两个很有意思的外号“火鞋迪姆”和“风鞋爸爸”。在他们冒险的途中,为打发时光和打消迪姆恐惧的念头,还给他讲了许多以前从未听过的故事,让他明白故事中一些浅而易见的道理。

这篇故事的精彩之处在于路上见到一只黑色的羊,与其他的羊颜色不一样,它总觉得是上帝把它的颜色搞错了。于是想到上帝那里去理论一番,恳求他把自己变得和其他羊一样白。你想,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这让我明白了这许多道理: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乱发脾气,不要向困难低头,要选择坚强。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变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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