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分享: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汇总1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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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一只想飞的猫》这本书,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匹出色的马》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春天的傍晚,爸爸妈妈和他家的两个女儿一起去郊外散步。

他们一边走一边看着旁边的风景,不知不觉就走了很远的路,,路边的景色太美了,他们恋恋不舍的往回走。

再往回家走的路上妹妹走累了,她想让妈妈抱,妈妈说我很累抱不动,

她又去找爸爸抱,爸爸不作声,看见路边柳条就随手捡一株,递给妹妹,把柳条比作一匹出色的马,让妹妹骑回家,妹妹很高兴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等爸爸妈妈和姐姐回家时,妹妹早就到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个爸爸太聪明了,既锻炼了孩子自理能力,又让小孩子很开心。

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篇二】

在《一只想飞的猫》里,我很喜欢老鼠和钟这篇故事。

滴答!滴答!滴答!……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只有钟摆声在响。

小老鼠虽然小耳朵特别灵,这是什么声音?他缩在洞里不敢伸出头来。

肚子饿极了,真难受哇,一定要出去找点东西吃,怕什么!就是碰上那可恶的猫,也给他咬死,总比饿死在洞里还要好些。他想到这里,鼓起勇气准备出洞忽然,他又想,不!要是出去真的被它咬死,那太不值得了,再忍一会儿,等那声音不响了再出去!过了一会儿,他饿的受不了了。

“真不讲理!你们吃东西是应该的,我吃就不对吗?他饿的全身发抖,决心出洞去。

它真的触动了非常小心的看向四周,看个仔细,然后轻轻的一步一步跨出去,滴答滴答滴答的声音还在响,他越走越害怕,越走越胆小,一下子回头转出去,我太不中用了,我这个胆小鬼只配挨打挨饿,挨!

饥饿使他第十次走出洞这一次他走的远了一点儿,忽然“当!当!当!”钟连响了12下,吓得他连滚带爬的逃回洞里,“好险啊,差点把我吓死……”

这一天夜里他几次出动,又几次逃回来到底没有吃一点儿东西,整整饿了一夜钟声还在滴答滴答的响,饿了一夜的小老鼠怎么办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一件事要有决心,不能半途而废。因为事情不能总往坏处想,也要也要往好处想一想。

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篇三】

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每天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最近老师推荐我们读《一只想飞的猫》这本书,一听老师说出书名,我就迫不及待的嚷了起来:“老师,我有,我有这本书。”老师紧接着问我:“这本书的作者是谁,看目录了吗?有几个故事?”几句话问的我答不出来了,我的脸“噌”一下红了,脸上热辣辣的。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读书不是用来炫耀的,要踏踏实实的读、认认真真的思。J.cOm

我重新翻开陈伯吹爷爷的这本书《一只想飞的猫》,这本书里有5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就是《一只想飞的猫》。这个故事讲了一只自以为是又懒惰的猫,把这只猫去追蝴蝶反被戏弄的故事情节写的栩栩如生。被蝴蝶戏弄后它不仅不反思自己,反而萌生了不切实际的想会飞的想法,爱面子的它爬上树,从树顶“飞”了下来,悲剧的是它在空中摔了下来,摔得走不了路了。这只猫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也让我从中收到了启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我一点也不觉得累,看书是件快活的事情。”这是喜鹊姑娘的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喜欢读书的你们,快去读书吧!

一只想飞的猫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我看完了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陈伯吹先生创作的童话《一只想飞的猫》。这是一只骄傲自大,目空一切,逞强好胜的猫,只是因抓了几只耗子就到处吹牛说它一伸爪就逮住了十三只耗子。

它本想抓蝴蝶反而被蝴蝶捉弄了,就把气撒在别人头上。它把向日葵撞得东倒西歪,把鸡冠花的膘给撞伤了。它明明不会钓鱼,却吹牛说自己是钓鱼高手,用尾巴去钓鱼,结果被咬得血淋淋的。它还不切实际地想学飞,结果摔了个“四脚朝天”,好久好久爬不起来。

鸭子会游泳,公鸡会打鸣,喜鹊会飞翔,猫会捉老鼠,这些都是动物们固有的本领。让鸭子去打鸣,让公鸡去游泳,让喜鹊去抓老鼠,让猫去飞翔,这根本就是异想天开,整天在那想入非非,想着自己可以像喜鹊一样在天空中飞翔。所以猫想飞翔是不可能的。

我们每个人都要在追梦的征途中找准目标,找对方向,千万不要像那只骄傲自大、想入非非的猫一样,不听伙伴们的劝告,结果会把自己摔得伤痕累累,好久好久都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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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收藏!荆棘鸟读后感通用130字


荆棘鸟读后感(篇一)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林·麦卡洛的长篇小说,小说叙述的是一家祖孙三代人的爱情故事,其中主线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悲剧,作者以一种平铺的文笔演绎了克利里家族及相关人物的命运,其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不能谈情说爱,在遇到梅吉之前,他做到了,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是内心就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梅吉的长大,他们的感情愈来愈深,矛盾与痛苦也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可上天弄人,梅吉结婚之后,他们却又重逢了,而且拉尔夫也理智让位于情感,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子,梅吉也因此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可儿子后来又永远的离开了她,接着是拉尔夫的离去。梅吉,这个痴情的女人,将孤独的过完她的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地在想:难道美好的东西只能因最深痛的巨创甚至于生命来换取吗?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与织女,外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斯嘉丽与白瑞德,无不如此。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形时,是要一份刻骨铭心的爱,却要受尽磨难,还是要一份平静无波的情感,庸碌地度过一生?我想,我们要解决这问题,应该再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好时代,我们是幸福的现代人。

荆棘鸟读后感【篇二】

说来我知道《荆棘鸟》这本书有点晚,是在大学的时候。不只一次在各种推荐必读书目里看到过,这就是最初的印象了,也就记住了。后来在图书馆借书时,也多次看到了。可往往只是随手翻翻就没有再继续看下去了,或许是时机未到吧,我一直都没有看。

至于是什么原因使我再次想起这本书已经不得而知了,我只是很急切,迫不及待地想要阅读它。于是便去图书馆找了又找,唯独没有它的踪影。我只好在网上在线阅读了,最初是断断续续的看的。可不自觉的越陷夜深,只要有时间便坐在电脑前一章一章的看下去。看完了,还意犹未尽,又看了不少他人的读书笔记。然后又看起了根据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可以用震撼人心来形容。

这的确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伟大著作。值得一提的是,我在看这本书同时还看了另外一本时下流行的青春小说,也改编成了电影,可通篇看下来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故事很单调,人物更是没什么个性,语言也是我所不喜欢的,简直是味同嚼蜡,我算是有点理解这个词了。

荆棘鸟读后感【篇三】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荆棘鸟读后感(篇四)

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荆棘鸟读后感(篇五)

梅吉,一个漂亮温柔,单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有着童年的不幸和快乐。爱着拉尔夫,却又不能得到他,只能向面对一个神那样,无力与上帝和教会抗争。只有在照顾小哈里时她才是快乐的,回味和拉尔夫在一起的情景才是快乐的,但是这种美好只能被上帝冷冷的隔开,而且远远的望着,内心在焦灼着。梅吉选择了酷似拉尔夫的卢克,目的竟然是为了有个孩子,有个依托,但实际是错了。

卢克只是一个能干的工具,一个砍甘蔗的能手,他的生命里就是甘蔗,金钱土地,女人只是一种非常好,非常美的调剂品。最终没能给梅吉一个家,连唯一的女儿朱丝婷,都是梅吉耍的小把戏才得到的。悲哀之至,卢克只爱自己,爱一切让女人厌恶的东西。又说拉尔夫,在多年后知道梅吉嫁人后,又杳无音讯,他才发觉心里还有梅吉的位置,满世界去找,当失去她的时候,才想到要得到她。他们背着上帝,偷来了戴恩,一个完美无瑕的翩翩少年,一个致力于现身宗教事业的年轻教士。梅吉守着戴恩心满意足了,就如同拥有了拉尔夫,但是戴恩终究是上帝的礼物,梅吉无能为力挽留不了他留在佛罗海达,只能是把从拉尔夫那偷来的还回去,还给上帝。戴恩,一个悲剧的礼物,只有上帝才能拥有他,可悲啊。

梅吉的妈妈菲,眼见着女儿的出生长大,重蹈着自己的覆则,去没能及时的拉一把,就好像看着她自生自灭,一切就结束了。菲,本是一个大家闺秀,爱上一个政治家,守着他们爱的结晶弗兰克,单独的与自己的家庭脱离,随着帕迪,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丈夫远离了自己的故土。有了弗兰克,她也就知足了,可是有一天弗兰克失踪了,永远的不会来了,菲的心也就死了。每天机械的重复着家务,心灵也麻木了,根本关注不到梅吉的变化。

但是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会隐藏压抑自己的情感,同时也是活得不快乐的一个女人。直到帕迪和斯图尔特的离去,菲才醒悟过来,“我只要看他一次,哪怕是一次”,菲才发现,她也爱自己的丈夫,可怜的帕迪呀。但是自始至终,菲都是一个坚强打不倒的女人。

荆棘鸟读后感【篇六】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

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的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值得分享:《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精选5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一】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二】

说到荆轲应当是家喻户晓了,最有名的一件事就是荆珂刺秦王了。

荆珂是春秋战国时代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祖先是齐国人,后迁居卫国,原叫庄轲,到了燕国以后,才中荆轲,他喜欢读书击剑,结交明人勇士,他这个人很精明,机智勇敢。

他精明在何处呢?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荆轲和樊於期对话,他先用话挑起樊於期对秦的仇恨,再问樊於期面对这样的深仇恨怎么办,然后针对顾计不知所出早的表示,试探性的提出了既能为樊於期报仇,又能保全燕国的计划,一层进一层,结果是樊於期慷慨陈词,毅然自刎,这是以体现荆轲的精明之处。

燕国的一个勇士叫秦武阳,他在十二岁时就杀过人,太子便把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助手,然而见秦王时“秦武阳色变振怒”,“荆轲顾笑武阳而向秦王作了解释,在这处千均发之际,镇静的神态和得体的言辞消弥了危机,这说明荆轲的沉着,随机应变,机智勇敢。”

这就是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秦王,可他在我心中,永远是英雄。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三)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四)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个燕国勇士仿佛就这样永存在人们心中,你的天赋,才能。和你一样一去不复返!也许你胸怀大志,正如你临死前所言“你想活捉秦王,报答太子丹”即使秦王被刺杀,秦还会有二世,三世。

当你用你的天赋去,取下樊於期人头时。樊将军心甘情愿,如果你将这种外交才能运在六国联盟。六国团结一致,不会被秦所灭。秦的反间计也许更不会得逞,你将成为连接六国的纽带,六国联盟的实力会大大加强。也不会被秦逐一消灭!

秦国正利用了各国的缺点尽可能的加大本国利益,而当秦军兵临城下之时而惶急委屈求情。堂堂七尺男儿,却伪装成一时臣,送地图,送人头!

或许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分久必合。公元前221年秦王一统天下秦朝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结束了中国奴隶制的历史,开辟了中国更辉煌的时期封建制时期。

你是一个勇士!

为了燕国百姓奋然前行,不卑不亢。你奔赴秦国,你知道九死一生。你保卫国家,欣然起行。你报知遇之恩,抱着必胜的信念。你的意志,爱国之心。我们会继承。白昼,朝阳,美好的未来,你去开创。你以那爱国之心,做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你无私,年纪轻轻就历此一劫。

你是一个见证者!

你向我们证实了意志与信念的伟大,见证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我想,再强大的武力也无发使人屈服。正如“你可以击倒一个人,但从不打败一个人”。见证了精神力量远强大于外力,见证了不败的传说。

而你,失败了。依柱任说着自己的失意,你代表了燕国。它的不屈服,燕国的灵魂的刚强。或许你成功了,你在人们心中永存,成了人们的焦点。

伟大的战士,不灭的心。不惧的世间,将你磨砺成为一颗明珠。永远,永远镶嵌在历史的王冠上。在历史黄河中闪光,不灭的明星永存!

荆轲,真正的英雄!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五)

我读了一篇《五千年》中的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名叫荆轲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人质,他秦王嬴政要灭燕国,又夺了燕国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呢,还得想办法接近秦王,荆轲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会喜出望外。于是,荆轲便去请求樊于期。谁知,樊于期一口答应了。终于行刺那,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

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吧!”荆轲把地图,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转悠。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是英勇无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祖国受到外国的侵略。,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秦王,原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却燕国,你们说荆轲好不好笑?

其实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你说荆轲把秦王刺死了,秦国新君定会报仇对?倘若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会把燕国先灭掉。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富国强兵,而用个人的鲁莽去行刺别国国君,不但拯救,反而会加速的灭亡,这适得其反!你们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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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一)

大家好,我叫朱琪阳。我是一个书痴,无论有多厚的书我都能一下子看完。最近我看了雷欧幻像的一本著作《查理九世》后,非常震惊!因为里面的内容实在是丰富多彩,令人赞叹!

内容主要是因为有一只叫查理的小狗进了墨多多的家后,离奇的事情发生了,神秘的火车、恐怖的飞碟、未知的城堡、世界的尽头……一件又一件的相继发生了。墨多多带领着DO冒险队,去寻找失踪已久的人间仙境香巴拉!虽然他们已经找到香巴拉,但是一切都晚了,沉睡的香巴拉族民已经苏醒,等待他们的是困难重重的“恶魔”、会吃人的树、没有影子的动物、高大可怕的族民…… .这些都在等待他们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扶幽,他曾经是发明榜的天才,他发明了无数个作品,每个作品都是奇珍异宝,而且他是个善于思考和会发现的人。他好奇心很强,对什么新奇的事物都会去拼命的研究,直到解开这个迷。而我却不一样,我从来没有认真研究过什么。到长大了才明白,所以我现在一定要急起直追、奋发向上、努力学习。平时多观察生活中的新鲜事物,并作好记录,立志长大了当个发明家!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二)

查理九世是一套非常有趣的书,每一本书都描述得很好。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 一群魔多人,查理,姚婷婷,异端唐塔斯和福佑 -- 渡渡鸟冒险队。每本书都讲述了一个冒险的故事,他们必须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永不失败。

我喜欢阅读这本书里的人物,每个中国人物之间都有一个自己的特点。墨多多:被称为“问题可以多多”,每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都会导致有些学生害怕,但在查理的帮助下总会需要克服学习困难。查理:是冒险队的队长,有很多的冒险生活经验,遇到各种困难时永不退缩,屈服。姚婷婷是育林小学数学四年级二班的班长,机智并且有一种良好的管理工作能力。虎鲨:原名胡沙,人称“育林小霸王”,战斗力强。扶幽:全家来说都是人民警察,有万能百宝箱,是我最喜欢的扶幽。

我也喜欢这套书的环境进行描写。比如在设计一个密室里,作者会描写的很逼真,宁静的密室里突然开始出现这样一个重要东西,让正在通过看这本书更多的人,吓得心脏砰砰地跳,可却更不想自己放下这本书了。这就是为什们越来越大越多国家的人可以被这套书吸引的原因吧!

“查理九世”这本书是我读过一本书最有趣的。无论是人物,情节,主题,设置和语句是非常令人兴奋的,但也告诉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放弃,不退缩,保持冷静的头脑是成功的。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三】

舅舅和舅妈带我和妹妹去临安玩的时候,有一个比我小一点的女孩带了一本《查理九世》我问她借来看了一本,看了一 会儿就入迷了。

这本是侦探一类的书。虽然有些恐怖,但我的好奇心抵挡了这本书的恐怖使我看了下去。它有好多种类,我看的是吸血鬼公墓,它写了有一群在上初中的小侦探去了吸血鬼的堡垒,经过了重重困难终于知道了世上没有吸血鬼,他们是得了一种病被误认为是吸血鬼的。最后大家和睦相处了。这本书告诉了我,世上没有鬼,就算你还怕也得勇敢地去面对。还告诉了我大家要和平相处。

每本书都有它的道理,所以 我要多看各种书藉,将会使我得到更多的知识。

我看了这本书很好看,人物有查理九世(狗)、墨多多、尧婷婷、扶幽、虎鲨、贾士、一共有20章,我最喜欢6、8、1 7、19章,我们说说第8章 这一句很有意思‘‘正当小伙伴不知所措的时候,贾士优雅地端起杯子,放在自己的嘴边喝了一口然后说谢谢你的饮料’’

哈根根本不知道贾士根本连碰也没碰到,再说一下第19章“我原本希望借助....……….一直关心你们啊!”原来那一些吸血鬼是艾斯的哥哥姐姐扮的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面有很多难事;是让我们想,如果想不出来就看答案。我很喜欢里面的查理和多多,因为查理可以模仿人的声音,做人的动作,它是一只贵族狗还有墨多多和查理是好朋友。他爱当侦探。

如果你买了这本书一定不能在晚上看会做噩梦的里面有句话‘‘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假之下的真-相’’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想办法解决。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四)

“谨记此书,纪念我的童年,那是一段小有遗憾的幸福时光。”这是作者雷欧幻想(LEON IMAGE)在每本他的著作《查理九世》中的第1页上的前言。在每本书的`前言之后的第2、3页中,都有一、两句刻骨铭心的名言。比如,在第6册《查理九世 吸血鬼公墓》中的“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之下的真相!”,“从今天开始,我要让自己变得尖锐!查理(男主角多多的地球上最纯正血统的绅士狗),总有一天,我要透视你的真面目!”这样的名言不计其数,让我感受到了这几句名言在我的生活中有多么重要啊!

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查理九世》这本书,后来还是通过同学介绍才认识它的。一开始,我并不对它感兴趣,认为这本书很无聊,没有幽默感,但渐渐地,我发现,它并不无聊,而且还很有我以前最喜欢的侦探类小说的风格。再加上同学们都在看这本书,我也当然忍不住来赶一下“时髦”啦!

在与《查理九世》相处的这段日子当中,我发现它真的很不错,它不仅包括了各种等级的谜题,而且还配备了许多猜谜游戏和找不同,这些游戏虽然没有把我难倒,但是这些游戏难度也不可小看!但至少可以锻炼我的大脑。

我最喜欢的就是里面的人物了。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扶幽和尧婷婷了。扶幽,虽然他平时说话慢吞吞地,但他说的话却很有道理,另外,他还是一个小发明家呢!尧婷婷,育林小学某班的班长大人,认真又富有同情心,有的时候会有点过分严谨,所以说班长大人的潜质是打从血统里就能看出来!我也想成为像婷婷一样的人。

《查理九世》带给了我欢乐和乐趣,同时也带给了别人欢乐和乐趣,并且这本书具有很多的教育能力。我喜欢读《查理九世》,你喜欢吗?如果你喜欢,就让我们一起变成“查理迷”吧!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五)

暑假到了,为了丰富我的课外阅读,妈妈妈为我准备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有一套《查理九世》深深吸引了我。在《查理九世》这套书中有为财富疯狂的人,有为亲人沉沦的人,也有为自己的研究痴迷的人。每一篇都是特别的精彩,让我痴迷!

书中每一篇都配有彩绘图片谜题,地图复原等益智类游戏,使我更有兴趣去读下去。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的成为了一个冷静的男孩子。书中被称为问题多多的墨多多,爱搞发明的扶幽,勤奋机智的尧婷婷,还有一只拥有贵族血统而又会说话的小狗,查理九世,他们组成了一只冒险队,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惊险之旅,他们每一个人都值得我们学习!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去的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许今天我们看的`只是一个故事,然而在将来我们经历了更多之后,一定会深有感悟!

值得参考!福尔摩斯读后感26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一)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细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红发会等一系列曲折离奇的案件。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在这本书中描绘福尔摩斯头戴猎毛,口衔烟斗,看是去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智慧的一个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这么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更是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很惊人的毅力,他对于案件中每一个很小的细节,都会仔细观察,细心判断,对案件中任何疑点都不放过,他这种对待工作锲而不舍的态度值得我学习。我想:每个人的智力是没有多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因此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出现的一些困难,我也要迎难而上,直到把它攻克为止。

同学们,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科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二】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

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

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

我用胆怯的心去看。

越看越恐怖。

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

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

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

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

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

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

进入客房到晚上。

去杀人。

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

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

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

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

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

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最新! 一只猫作文合集(120字)


一只猫作文(篇一)

从前,有一只狗和一只猫,它俩经常在一起玩耍,表面上看起来,它俩是很好的朋友。

有一天,它们意外地捡到了一块肥肉。这时狗肚子里饱饱的,它又不想让猫分食,就假惺惺地提议:把这块肥肉先藏在附近的一座破庙里,再叫伙伴们都来分享这美味佳肴。馋嘴的猫也只好无奈地附和。其实,它俩是各自心怀鬼胎,都在想:老子先骗骗它再说,明天我就悄悄地去吃掉这块肉。想到这里,它们心里都暗暗自喜。

到了第二天,猫早早起了床,像飞毛腿似地跑到庙里,它发现狗比自己来得还早,肉已噙在嘴里,猫非常气愤,就向狗猛扑上去,狗受到这突然袭击,撒腿就跑,肉却掉到了地上,猫迅速噙起肉反身向前跑去。狗调转头一看,发现是猫夺去了肥肉,原来是虚惊一场,于是它立即向猫发起反击。它跟在猫屁股后面拼命追赶,汪汪大叫。猫跑到一条小河边,已无路可逃,它见狗从后面步步紧逼过来,心里想:“看来,我只有和‘敌人’背水一战了”。猫自知不是狗的对手,就采用“打退它不如吓退它”的战术。猫胡子一竖,“哇”地大吼一声,装出老虎的威风。狗哪里怕它那一套?它没把猫放在眼里,扑上前去一下子就把肉抢到了嘴里,然后就跳到小河里,慢悠悠地游过河去,坐在一棵大树下,准备安然自得地享受这香喷喷的美食。

猫不会游泳,它在徘徊中突然发现小河的下游不远处有一座独木桥,它就一溜烟地从独木桥上跑过小河去。它正要与狗去抢夺肉时,却意外发现那棵大树上有一个黄蜂窝,它灵机一动,飞快地爬到树上,把黄蜂窝打落在狗的身边,顿时成百上千的黄蜂蜂拥而上,去攻击狗,狗又匆匆跳到小河里,才摆脱困境。猫急忙从树上跳下来,却摔晕在地上,不醒人事了。

这时,一群老鼠从树旁的地洞里跑出来找吃的东西,它们发现了这块肥肉,就齐心协力,急急忙忙地把这块肉拖到地洞里去了。过了一会儿,猫苏醒过来,狗也从河里爬了上来,它俩都去找这块肥肉,只在树旁的地洞口闻到了一股肉的香味。这时猫叹了口气后说:“唉!这真是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呀!”狗听了,垂头丧气地说:“不!这是猫狗相争,老鼠得利啊!”

一只猫作文【篇二】

当我醒来时,我变成了一只猫。周围有几个猫宝宝,长得像我,黑的白的。他们都挤在妈妈下面,争夺牛奶。

是要抢牛奶,还是要守规矩?没等我想好,两个不速之客来到门口。一个年轻人笑着说:“这些猫真好看。它们那么小,烤起来一定很嫩。”他也伸出手去摸它。猫妈妈睁大眼睛,露出锋利的牙齿。她大吼一声,吓得缩回了手。

另一个是个老人。猫妈妈看到他,赶紧缩到一边。可见他是我们的主人。我也知道老人很不开心,猫妈妈吓到客人了。

晚上,小猫甜甜地睡着了。老人在黑暗中抓了一只猫,它挣扎着。母猫焦急地看着。小猫吓得喵喵叫,我躲在角落里缩成一团。

天亮了。外面路边的一个坑里,猫躺着,身体已经僵硬。猫妈妈流泪了,失去的是小猫里的猫妹妹。

小猫宝宝太害怕了,我们不想再做猫姐了。每个人都变得很好,但是我们从心底里讨厌这个老人。

几个孩子又来了。他们看着我们,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写了荣。老人触动了他们的思绪:孩子,你要这些猫吗?我会把你们俩都送去。

好的。他们爆发出让我们毛骨悚然的欢呼声。

猫妈妈拼命把小猫藏在身下,但在老人的瞪视下,不得不把弟弟和猫送走。

孩子们的脚步声没了,母猫却止不住的哭。

她失去了三个孩子,还剩三个,包括我。我很不安,害怕离开她,害怕误入歧途,害怕死亡。

老人心情很好。他带着孙子来了,给了猫妈妈四条鱼。鱼闻起来很香,但她再也开心不起来了。孙子高兴的抓了一只小猫玩,猫妈妈厉声吼,不许他再碰,他立刻哭了起来。

老人笑着说:“你想让小猫玩,是不是?”

孙子点点头,老人一把抓住猫妹,让孙子玩。他举起小猫,把它抛向空中。他直接倒在地上,呜呜呜的时候没有声音。孙子不知道,但他拍了拍手,玩得很开心。

猫妈妈伤心欲绝,痛苦的叫了一声。我心想,喂六个宝宝的场景永远成了一幅画,不再是现实。

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发现我的脸上满是泪水。

一只猫作文(篇三)

养猫,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乐有悲。而最让我永生难忘的忧忧,不是我抛弃了它,而是它遗弃了我。

题记

(一)这只小猫来我家很久了。

褐色的猫色,长的普普通通,脖子上挂着个铃铛,但和众多流浪猫与众不同的是双瞳。从它那深邃的眼中可以看出,一种忧郁。因为这一点我收留了它,并取名叫它“忧忧”。

(二)忧忧总是蜷缩成一团,躲在角落,用深不可测的眼睛望着我。我想,忧忧以前的主人的房屋定是阴暗潮湿的。

(三)和它相处久了,亲近感也加深了。它经常会走到我跟前,蹭我以下,撒娇地叫几声。

夕阳西下,太阳慢慢地与山涧融合,这时我发现忧忧不见了!四处寻找,但还是没有踪影,心情便坠入深渊,我仿佛失去了最亲的朋友。后来,从邻居口中得知,它跑到张婆婆家去了。

(四)张婆婆现在已年过花甲,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她年幼时父母双亡,就再无亲人。三十岁时,老公移情别恋,之后就没再婚。现在孤身一人待在一座陈旧的老房里,那是好心人送给她的。

天已全黑,忧忧回来了,它并没有理会我,找个角落自己休息去了 。

之后,每到黄昏,它都会独自走出家门,也会回头望一下恭送它的我,两只眼睛撞在一起,最终,它还是轻柔地“喵”了一声,就离开了。我想,它难道每次都到张婆婆那儿?有猫腻!

(五)这天,它像往日一样,走之前望了我,又“喵”了一声,没有暧昧,没有温和,有种告别的味道,那声音刺中我心。

我偷偷地跟着它,果真到了张婆婆家,她正在吃力地耕田,头上沁满了汗珠,每弄一下就大喘一口气。忧忧立刻冲上前,张婆婆看见了,放下锄头,抱起扑面而来的忧忧,她像对待孩子般温柔,抚摸着忧忧蓬松的毛,眼里充满了欣慰,忧忧的眼神也变得温和。

虽然我被忽视了,但我明白,这些天,忧忧一直都在陪着孤寂的“空巢老人”,一直都在她身边,给她带来家的感觉。

此时此刻,我才发觉,忧忧长大了,它不再是那只会向我撒娇的小猫了。一抹斜阳下,只剩下她和它········

(六)又一个黄昏,我和忧忧同时走出家门,亲近感在负减,夕阳的余晖与它的身影融合,我坚信,它还会回头望我,但是,我错了它是一只不再回头的猫。

一只猫作文【篇四】

我小爸小妈家新到一位家庭成员,这只名叫“小D”的布偶猫迅速赢得了所有人的喜爱。它的个头娇娇小小的,毛柔软无比,尾巴细细长长的,又能直直竖起来又能软趴趴地卷曲着。

小D的名字来源于小妈正在追的热门综艺《向往的生活》,走可爱的“字母路线”,由于它是家里的第四名成员,所以就叫它小D。

小D是只布偶猫,样子很乖巧,有一身姜黄色与绵白相间的皮毛,黄绿色的眼睛水汪汪的,白色的胡须,粉嫩又可爱的小鼻子。它的耳朵长着两簇白色的毛,顶上尖尖的,还有一个软乎乎的小袋袋。它的瞳孔时而圆圆时而竖长,爪子下方长着几块粉红色的小肉垫,利爪时隐时现,可爱极了。

小D之所以备受宠爱,除了它萌萌的样子以外,还因为它是个不折不扣的“喜剧演员”。有一次亢亢弟弟抱着它不撒手,它便有些不耐烦,将柔软又细长的尾巴左甩右甩,去挠弟弟的脸,像一只正在摆动的掸尘,给弟弟擦脸似的。这一举动,惹得在场所有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它并不在乎我们的笑声,尾巴动作不停,眼睛奇怪地瞄着我们,好像在说:有什么好笑的。

小D宝贝真可爱!身为铲屎官的小妈简直爱不释手,每天都给它做美味的营养餐,祝愿小D健健康康!

一只猫作文【篇五】

在许多年前,我和往常一样坐在自家的小门前安静的看书。突然不知什么东西“嗖嗖”的一下从我身边过去。我当时没多想,只听“吱吱吱”的怪响声。我心想:“大事不好!”过去一看发现一只猫嘴里叼着一只老鼠。才知道那声音从何而来。

我只静静的看那猫狼吞虎咽的吃着它好不容易捉到的食物。我心生怜悯给他一个盛着牛奶的碗。它也喝完了。我突然心生一个念头:“不如把它收养了吧。”

此后每一天我都给它洗洗,给它喂饭,好像一个母亲在照顾自己亲孩子一样。有一天它“失宠”了,一个小狗来到我家,我一直陪它玩。带那只小狗和它主人走了。我准备去抱我家的小可爱(因为它很可爱)的'时候。它突然拒绝了我。我回想起来今天对它的冷漠。满脸写着歉意,但它好像并不领情似的。我笑了起来,对它说道:“你个小可爱,都学会吃醋了!”它似乎听懂了,用它的小爪子示意我,让我抱它。好像在说:“那还不赶紧抱一下我!”我抱着它,它很乖。我俩就这样睡着了。

一大早我醒来,发现小可爱没了,我妈说到:“你再找小可爱?”“是啊,妈你见到他了吗?”“哦,它不是在阳台那里玩的吗?”“哦!”我赶忙来到阳台看到后安心了。

有时候但你和一个人或动物接触时间长时,你会发现有他或它在,你的小世界就会美好起来!

值得收藏!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汇总(180字)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一)

晓霞,谢谢你打开那盏心灯

在读罢《平凡的世界》一书后,我不否认,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令我震撼。然而,现在,我只想追逐你田晓霞。

你的出生,便已注定你的地位与身份县领导家的大小姐啊!高贵,优越。从小受着那般良好教育的啊!修养,谈吐,一切都是那样的不凡。又因父母亲都是“官儿”,还不小的干部,从小,你便被众星拱月般地捧着,捧在手心。如此千金之躯,早有不可一世之傲气了吧,也有唯我独尊之霸气了吧!

玉琢便成器,经过有文化,有深度这一层次家庭的熏陶,你的智慧也逐渐显露出来,小小年纪便开始阅读中外名著。一本本感人的书,一个个暖人的故事,一场又一次激荡着你的思维;一碗碗心灵的鸡汤慢慢地灌溉着你需要滋润的心田。于是,一个拥有着最先进,最开放思维的新新女性诞生了,那就是你田晓霞。

高中时代,哦,真为那个叫作孙少平的人感到幸运;因为,他遇到了你,是他人生的转折点,也是你为他打开了一盏心灯,引着他走向了那个广阔的世界,是你,开天辟地般地劈开了从那落后的小山村通往先进城市之路。因为你,所以铸出了孙少平---那个值得在路遥先生笔下游走的人物。

曾经,我恨过,恨你救的那个小女孩,是她,让你失去了生命,虽然,我也为你感到骄傲,从心底里油然而生的那种。但,我还是恨,恨并痛着。那几天,夜晚,我一夜一夜地睡不着觉,抱着枕头无息地哭。黑暗里,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勾勒你的模样,你的明眸,你的皓齿,你的口才。

再有,从小被人众星拱月般的你,早已阅人无数。也许正因如此吧,你练就了一番“阅人”的好本领,不挑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之人,却用独到的眼光挑了“败絮其外”却“金玉其中”的孙少平。不求地位,只求品味。于是,我钦佩你,晓霞!

晓霞,你打开了孙少平的心灯,也打开了我的心灯。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二)

平凡是岩壁上的一根枝条,是逆流而上的鱼群。平凡的世界中,平凡的我们造就不平凡的梦想。面对这个世界,我们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我原以为平凡是做着普通的工作,过着普通的生活。直到我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对平凡的理解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平凡的世界》是出生于农民家庭的我国作家路遥所创作的。这部小说充分表现了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刻画了各阶层普通人的形象。在一个文学新思潮风起云涌的时代,传统现实主义创作受到冷落,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和嘲讽,路遥却靠他的孜孜不倦和坚持不懈,还有一颗不平凡的心,坚持完成了创作。《平凡的世界》流露出一种温暖的情怀,路遥将创作时的苦难都转化为精神动力,正是当时社会所缺少的。

书中写的是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城乡生活的巨大变化。两人虽平凡一生,尽管他们一直处在生活的压迫中,被生活驱使,仍然抱着一颗奋斗之心,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

两兄弟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孙少平。这个顶着骄阳向着梦想奔跑的年轻人,是《平凡的世界》中的精神代表。他有着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他不愿在这黄土高坡上度过一生,他渴望看到外面的世界,他希望拥有不平凡的人生。一路走来,孙少平心中的乐观向上,不惧艰险,使他一点点拉近与梦想的距离。哪怕孙少平失去了挚友、爱人,也绝不向命运低头,绝不任由命运摆布。这就是他不服输的态度,坚持与命运斗争到底!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我们每个人都有梦想,可是信心与坚持,往往只具备前者。我们不妨想想,坚持来源于努力,不付出,怎能收获?

也许我们生来平凡,但不证明一辈子都只能平凡,我们的人生应用最平凡的音符,最平凡的线条,谱写出不平凡的乐章。在这个平凡的世界,我们生来就要为不凡而出彩!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三】

单说起这本,熟悉的不能再赘述的小说,可能不会在心底泛起涟漪。“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读《平凡的世界》,不知里面故事跌宕也。

初闻此书,已是久时之事。但却未曾谋面,一是很久不曾有读书的兴趣,二是总推搡生活琐事多,没时间拜读。其实哪来那么多借口,时间是最活泼的,任你嬉戏差遣。

饶有兴致地读完第一遍,已是半年以前。近来有趣,现在再续第二部,第三部。虽对第一部的情节忘乎所以。但续下去,并不那么吃力。

几天时间,第二部,第三部接连看完。少平,少安,金波,兰香,晓霞……,一个个鲜活的身影浮现在眼前。为书中命运起伏,坎坷的人们心灵翻滚。甚至于读到某些地方,停顿哭泣。

是呀,无论是他们中的某个人,无不都是背负重重生命使命的平凡人,他们出身农村,从最困难的时期艰难度日。像孙少平,一个只能读完高中就毕业的青年。纵使一腔抱负,也不得不折回农村,先做起教师,后因责任分田,又返回了让他敬畏热爱的土地上。挣扎于一亩三分地。

后来,理想的拉力让他脱离土地,奔赴于黄原。游走于生计与理想之间。无法想象,当他背着沉重的石头走向工地,当他最后又流走于煤山间,命运又给他怎样的重力。这还只是肉体上的压力,命运更为可笑的是:田晓霞,他认定的爱人,竟在一次采访中失去宝贵的生命。生命中,有些东西好像注定。我们无法篡改,只有拼命,最后认命。这就是命运啊。任你无法想象,任你百转千回,任你逆来顺受,教你习惯。

与此同时,少安也是一样,经历种种坎坷后。在村里面最先办起砖厂,最先带头致富。后因请了蹩脚的河南师傅,致使事业亏空,欠债累累。可生活呀,给你灾难,又给你希望。后来他的事业转危为安,又重新成了村里的“冒尖户”。但他的秀莲却因患上肺癌离开了。我们先不说那个时代背景下的人,命运的起起落落,无论在哪个大环境下。人的命运都是具有多样性的。都是时代的产物。

苦难本身,其实是灾难的结束,又或是灾难催生的产物。看了以后,对苦难的理解使我平静。

人的一生,或许不应以苦难为由,而忽视幸福本身的存在。那些看视不存在的幸福,却一次一次在灾难中显现。像孙少平在矿井上遇到的师傅一家,他们竟成为他的牵挂。不得不叹服命运这东西啊。

她不是神灵,却像神灵一般存在。她主宰你,却又给你喘息的机会。无处不在的机转机,无处不在的幸福。

每个人的一生中,或许会是书中的人物,不管他们离我们多远,他们的命运都使我们深深叹服。是贫困年代里最为坚强的一代人的缩影。

拜读路遥先生的大作有感。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凡世界里不平凡的一员。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四)

我在读完《平凡的世界》时,我内心有很大触动,对于别人来说,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但是对于自己却是一个不平凡。

让我心想最深刻的是孙少平,一个家境贫穷的孩子,一个连饭都吃不饱,每每只能依靠土地来生活的人,却在命运的道路上走出了精彩的曲线,是的,曲线,虽然最后的结局是好的,但是中途所遇到的困难是我们无法想象的。

《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题材选自农村的双水村,以少平,少安为主人公讲述了两个平凡的人在历史的进程中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以自己自强,勤奋和顽强来获得大家的认可和尊重。

想到我自己,生在幸福的二十一世纪,不愁吃不愁穿,不像孙少平在高中时期每次连两菜都买不起,每天只能悄悄吃萝卜红汤和两个黑馒头,对于他这种高中生来说,两个馒头又怎够吃?可是他吃不起…...也不像他每天在烈日下进行着半劳动半读书的生活,可我连上个体育课都叫累,他是农村长大的,我是城市长大的,他懂得自强,勤劳,顽强,而我蜜罐里长大。

对生活,梦想的追求,表现出主人公的伟大。他有失去爱人的痛,还遭毁容的风险,如果是我,我早应被这些挫折打击的抑郁了,可是,他重拾信心,又迎接新的挑战。他并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在他的平凡里寻找自己的不平凡,勇往直前!我们应该学习他,学习他那种精神,来勇往直前!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但平凡不是随意困难便能打败的,我们要在命运里寻找自己的不平凡,学习自强的精神,去努力奋斗!

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篇五)

小升初时就读到这本书了,第一次读时就被小说中的人物与事件吸引了,尤其是那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纯洁而又凄美的情。我对那本小说的第一印象就是气势恢宏,这本书号称“百万字长篇巨著"又获得了第三届茅盾文学奖的巨著,足足有四五百页,我一口气的读了下去。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因不满于贫困的现状而去独闯社会的事情,最终孙少安成为了双水村与东拉河一带最有声望的农民企业家,而孙少平成功的闯入了公家门,成为了一名煤矿工人,他们的妹妹孙兰香成功的考上了当时全国重点大学北方工大。

首先这本畅销出的第一处亮点在于路遥先生善用景物描写,几乎每篇开头都有景物描写去渲染气氛,用平凡而又朴素的语言讲述出一个又一个精彩而又美好的故事。第二,细读本书的人发现这本书的主人公孙少平深处煤矿之时,所说的也是煤矿的专业术语,在主人公的工作背景的转换下,语言也在不断地转换,尽显出路遥先生独特的艺术语言风格,这一点除了老舍,还有谁能做得到呢?

读到这本书时,我心生遗憾,因为是现代的人已经很少去品读经典了,时间的流逝,时代的变迁,人们在空余时间里不是玩手机就是看电视,何不放下手机,去看那一本充满墨香的书籍,去细心品读一下曾经的经典,回忆那些记忆的遥远出的那些平凡的小事呢?现在的生活事业中充满着许许多多烦躁而又无意义的事情,文学作品与曾经的那些经典似乎也渐渐的没有人去品味,但愿人们会重拾书本,重品味这本《平凡的世界》,重品经典,但愿经典咏流传。

当我读到王安忆的黄土的儿子时,我才明白是的,用王安忆的话来讲:"这个世界原是由荒瘠的黄土凝成,绿地只是表面的装饰,这个世界的装饰越来越多,将真相深深地掩盖着,其实,破开绿地底下是黄土,风刮起黄土,底下还是黄土。〃或许黄土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朴素但却是最珍贵的东西。

我不仅发出了一声感慨,路遥先生,您是真正的黄土的儿子!

参考范文--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读后感简单130字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读后感(篇一)

在暑假这段时光里,我阅读了《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这本书。其中有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深思:“把人性关怀放在首位。”究竟,是将学生的道德放在首位,还是成绩为第一呢?

书中,在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米兰,在一次偶然走进白果林小学六·三班,结识了“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和他们一起描绘出精彩的“白果林史册”:坏小子为米兰打架、面对歹徒,她巧妙地保护好了她的学生们,她误会了学生会诚恳的道歉、学生体育不达标,她会当陪练······

这样的老师哪个学生不喜欢,学生喜欢的老师就是好老师!之前开头所提到的问题,我想我已经有了答案······米兰,她走进了六·三,走进了孩子们的心,她用心在倾听孩子的故事,“我们在教育中要尊重一个人,必须要原谅他所犯的错误,就应该努力找孩子这些细节性优点,并把它放大。”这,就是好老师!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读后感【篇二】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本叫《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的书,刚看一会,就被书中的幽默而曲折的故事吸引住了,还没过一天,整本书就都被我看完了。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书中的女主人公米兰老师是一个理解学生的好老师,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善于领导,和教导学生。她教的班里有全校有名的坏小子“H4”,而且班上的同学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全校老师都认为这是一个极差的班级,只有米兰老师认为这个班级很棒。她误会了学生,会主动当着全班同学道歉。大部分老师一旦学生犯了错误就又是写检讨,又是请家长的,而米兰老师就不是这样的,她是让学生自己认识错误,自己去改正错误。六年级时,她们班转来了一位胆小的男生叫李小俊。

李小俊经常跟女生交往,有时甚至和女生交换一些女生喜欢的东西,经常被坏小子“H4”故意叫成“李小妹”,可是在米兰老师的鼓励下,他变得越来越有男子气概,全班都对他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刮目相看。要毕业时,她竟在班上举行了一个“我很棒”家长会,让所有家长都重新的认识一下自己。

米兰老师就是这样总会做出惊人的举动来教育学生。我希望,我也能拥有这样的老师,但这个愿望又是那样的遥远,让人触不可及。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读后感(篇三)

品味书香,诵读经典。好书伴我行,让好书带我遨游知识的胜地、故事的海洋;品读有价值又有文化蕴涵的经典故事。它可能是四大名著《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可能是一套《百科全书》;可能是新生代作家的作品;可能是……可是我今天给大家推荐的是著名作家杨红樱的作品《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在这个夏天,这本好书打动了我的心,令我爱不释手。

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女大学生米兰本想做主持人,可是因为资金的问题泡了汤。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应聘为白果林小学六(3)班的班主任,因此与班里的“H4”,也就是四个坏小子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和兔八哥,发生了一系列既温暖又有趣的小故事:她带学生们跳芭啦芭啦舞:她去家访,给学生带去了特别的礼物用“谎言”送偏方;她用巧妙的方法教会了一个软弱的男生如何维护自己的尊严;面对险境,她用计谋教学生自己保护自己;她在上课前化妆,则体现了对学生的尊重;毕业考试之前,她竟然带着全班同学去踏青……米兰喜欢六(3)班的每位同学。最让我感动的是:米兰始终把人性关怀放在首位,自己犯了错会向学生道歉,正如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

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同学们都十分敬重她,喜欢她;她认为老师与学生是平等的学生犯了错要道歉,老师也一样。以她看来一个好老师最重要的是得到学生的喜爱,我认为这是对的,因为只有学生喜欢的老师才是最成功的。学生喜欢米兰的教育方式,我也喜欢,我希望自己也能遇到米兰那样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喜欢米兰老师吗?希望你们能喜欢她,希望你们读了这本好书后也受益匪浅!时代小学 五(2)班 章新月指导老师 陈革文点评:希望遇到自己喜欢的老师,这恐怕是所有孩子的愿望。

读了《《漂亮老师和坏小子》一书,小作者被书中的漂亮老师吸引,深深地喜欢上了米兰老师。文中,小作者讲述了自己喜欢米兰老师的原因,值得我们所有当老师的好好品味。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杨红樱写的一本书《漂亮老师和坏小子》,本书的故事由一位美丽年轻的米兰老师和六(三)班的坏小子组成,坏小子调皮捣蛋,而米老师是一位时尚、温柔、善解人意的好老师,它们演绎着一个又一个有趣而动人的故事。

作品讲述了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大学生米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聘为白果林小学六三班的班主任,因此,与坏小子们发生了一系列既温暖又幽默的故事,她带领学生们跳芭啦芭啦舞,学生打架,不请家长、不写检讨,只要学生认错;她去家访,变着谎言送偏方;它允许学生旷课给猫看病;他叫一个学生如何捍卫自己的尊严;面对险境,她巧妙地用计谋教学生如何保护自己;她在毕业考试前,竟带着全班同学去郊外踏青;她能挖掘每个孩子的优点……

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我们常常教育学生要做一个高尚的人,而善良,富有同情心是作为一个高尚的人最重要的品质。如果米奇见死不救,他哥一步旷课,但是他也许就错过了一次非常美好的情感体验。”米奇是因为送难产的猫去医院而旷课的。在我看来,米奇的做法是正确的,如果是我,我也会这样做。但是其他老师却指责这个善良的男生,可见老师们仅仅关心分数和智力,却疏忽了更为重要的人性。在这样的教育下,学生们原本善良的本性能不被扭曲吗?在他们长大出了社会,就会面对他人的困难而无动于衷,见义勇为的人反被说成“傻瓜”,那么整个社会会成为什么样子?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融入了作者杨红樱对教育深层次的思考和探讨。米兰的教育故事让我明白,成为一名好老师,不仅需要知识、修养、严谨乐观的人生态度,更要走进我们,走进我们的内心。书中的米兰老师“把人性关怀放在首位”的全新教育理念,将给予家长和老师深刻的启迪。

我读这本书是,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给被那位老师所吸引,现在的学生,邮箱这样的好老师太少,寥寥无几啊!他尊重学生,他认为学生和老师的地位是平等的,这样的老师实在少见,是个难得的好老师。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是本好书,个人很多的教育与其弟,值得一看!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读后感【篇五】

杨红樱的书籍,除了众人皆知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她的校园小说系列也是非常受欢迎的。比如这本《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就是我最爱看的一本。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融入了作家杨红樱对教育深层次的思考和探讨。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校长心目中的好老师是否一致?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是否平等?现在,我感觉老师和学生根本不是平等的。老师说什么,学生就得做什么,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但是书中的米兰老师,却好像是学生们的大姐姐一般,做错了事,向他们道歉,和他们一起玩耍……我多么希望也有这么一个善解人意的漂亮老师来教我们啊。

这本书中,我认为最能体现米兰老师特点的,就是在通过试用期后的“死鱼事件”中。教室里有一缸鱼,但最近却接二连三地死鱼。因为肥猫和其他三人每天晚上都借来钥匙看鱼,而每天鱼都是在晚上死的,所以米兰把怀疑目标放到了肥猫身上。通过调查,发现其实是鱼缸里的一条鱼在吃鱼,这才发现误会了他们。于是,在一节语文课上,米兰当众向肥猫他们道歉,博得了同学们的信任。在别的老师看来,这简直是疯子的做法:老师向学生道歉。但米兰无所谓,米兰就是这样,敢作敢当。

这是一本好书,我推荐大家看一看。

热!《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范文优选39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二】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三)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五)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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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一】

不可避免的,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我猜到了开头,却没猜到结尾”。

全文是以“我”为引述的。翻开书,它的开头就让我感到兴致盎然。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就疑惑不解--为什么一本写盖茨比的书要以这么长的黛西及她的丈夫--汤姆与“我”的故事开启呢?顺着那一行行字体,深入下去,发现不仅仅如此,在我读到一半的时候,我了解到了盖茨比与黛西那长达五年的感情误会。盖茨比夜夜狂欢,开派对,只为了引起对岸那盏绿灯的主人--黛西的注意。后来,盖茨比又恢复了与黛西的情人关系。直到最后,一场车祸结束了那一群人之间的故事。那是黛西在一次聚会之后撞死了汤姆的情妇--默特尔。而默特尔的丈夫以为是盖茨比撞死了他的妻子,一气之下,趁着盖茨比游泳的时候用枪射杀了盖茨比,又自杀了。故事的结局,所有人都离开了那个小镇,开始了新的生活。

尼克--也就是“我”,既是这个漫长故事的当局者,也是旁观者。他知道整个事故的来龙去脉,知道每个人之间的关系,知道一切事件的具体。只是他也有很多不知道的,他不知道在盖茨比的葬礼上为什么只有寥寥数人,他不知道深爱盖茨比的黛西为什么不来见盖茨比最后一面,他不知道在盖茨比死后汤姆一家为什么要离去。他都不知道。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富人之间的虚荣与矫情;看到了一个时代的荒诞,一代宠儿的堕落,一个变质的爱情,一个人生的悲剧。

我原以为这会是一本美好的书,可是它却在平淡的开头之后瞬间脱离了我以为的美丽。它向我揭露了人与人之间的本质,揭露了人性的残忍。对于这一切,我能作何感想呢?只是顺其自然罢了,直视一切,然后面对。

不得不说,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二】

读盖茨比是因为喜爱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第三章,渡边讲到了自己的阅读经历。他说,十八岁以后,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对他来说始终都是绝好的作品。

初读盖茨比的感觉是没觉得有那么出众啊,怎么村上对它的评价会如此这般。我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然后很庆幸没有把这本书搁置一边,而是在之后的年月里,无聊时,休息时,都会拿起细细研读一番。这本书真如村上所说的: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

书是在讲述一个追逐梦想的故事。盖茨比与黛西曾经是一对恋人,但盖茨比不得不因为战事而远走他乡。黛西就成了他的梦想,一盏支撑他走过泥沼的明灯(书中的绿灯)。我们看到了梦想的伟大力量,它使一个纨绔青年变成东海岸大富豪。多年后,穷小子盖茨比功成名就,在戴西家别墅的对岸买了一栋巨大的豪宅。他仍然保持着少年的羞涩,想见她却不愿意直接拜访。只是每天举办来者不拒的豪华派对,希望有一天能吸引黛西的注意,可是黛西总没有来。临近午夜,盖茨比从热闹的派对里走出来,望着黛西的家“他朝着幽暗的海水把两只胳膊伸了出去,那样子真古怪,尽管我离他很远,我可以发誓他正在发抖。我也情不自禁地朝海上望去什么都看不出来,除了一盏绿灯,又小又远,也许是一座码头的尽头。”

我们最终看到了梦想的回应每读到这里,我的心都会不由的紧缩。这也是电影版中我最爱的一个镜头“他心领神会地一笑还不止心领神会。这极为罕见的笑容,其中含有永久的善意的表情,这你一辈子也不过能遇见二三次。它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一刹那,然后就凝注在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不可抗拒的偏爱。”

其实经过岁月的流逝,盖茨比似乎也意识到。现在的这个物质女孩以不是当初那个纯洁美好的黛西,但盖茨比依然在不断与现实抗争,直到死于非命。

读到这里,不禁唏嘘。盖茨比追求的一直是心中的梦,是在他心中不断添砖加瓦、添枝加叶、添油加醋变成女神的黛西。

梦想有的时候也很苍白,梦碎的时候是如此地摧撼人心。

萧伯纳曾经说过“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这也许说出了梦想的驳论。

每次我听到那句充满调侃和自嘲的“认真你就输了”心里总会有些许惆怅。读完全书,我这么告诉和宽慰自己。即使拥有了,你又如何判断那是否真的就是梦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三】

幻想的生命力过于旺盛,这种想象超越了本身,超越了一切。盖茨比用创造的活力不断投入这场梦幻中,不断的给它添色增彩。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点缀着它。

幻想着的黛西,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可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活力,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饱满的额头,完美的身形,炯炯有神的双目挑衅着他的每一言一语,略带沙哑的嗓音,他听在耳里甜在心里。六月的风,缓缓地吹过我的眼,故事都留在心中,烙在脑里。

再炽热的火焰,再饱满的想象力,都比不上一个人孤独的内心积聚起的情思。有时,我们爱着的只是幻想中那个她,用尽自我浑身解数努力营造出一个完美无瑕堪称神级的对象,而往往这种形象都是短暂的不可深究的,像泡沫一吹就散。

多少人在同情着盖茨比一生都忠诚爱着黛西,可怜的是黛西爱的仅有自我,就连最终的葬礼都不屑一顾的忽略,她享受着的只是盖茨比无尽的爱慕和调情说爱时的无限暧昧。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杯具却在此时悄悄启幕。她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西,她可是将她俩的暖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

黛西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撞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职责,而黛西却早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中,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西脸上嘲弄的微笑。她自私无情,对财富的热爱胜过对感情的追求,为保护自我,她能够改弦易辙,决不陷入感情的困扰和义务当中。冷酷无情、追求奢侈与财富是黛茜的悲哀,无疑也就是那些华而不实追求躯壳“美国梦”阶级人民的悲哀

盖茨比的杯具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我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西作为他梦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

盖茨比葬礼,黛西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之情最终有了了结。我不能说年少轻狂时分的黛西没有动过真心,而我只能相信眼前这个被世俗恶化被社会同化的女人离相爱二字所差甚远,不配成为盖茨比心心念念牵挂无数个日夜的爱人。

他撒着弥天大谎,经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谎称家里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可是,即使他嘴里跑着火车,我也能原谅他,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爱,是无能无辜的幻想。请你,不要深陷其中。

如果—种梦想,有的只是对物质的追求以及对成为“大人物”的渴望,却缺乏对为什么要拥有财富和拥有了财富后究竟应当怎样生存这样一些具有人类终极意义的问题的思考,这样的梦想终究是海市蜃楼,也必定是短视和没有延续力的梦想。任何一个想实现自我美国梦的人在当时的美国社会都受到三种消费观的深刻影响消费来纵情享乐;用消费来炫耀自我的地位和财富;用消费不择手段到达自我的目的。

但这三种消费观念会选成严重的后果,构成三大矛盾:1.自身的矛盾。实现美国梦需要有精神和智力支持,但享乐主义只重物质,不重精神,使人失去了发展的动力;2.个体与个体的矛盾。即需要别人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却又得不到;3.个体与社会的矛盾。个人的美国梦的实现而要有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但在腐蚀了的社会又得不到。这三大矛盾严重地阻碍了个人的成功,甚至阻碍着整个社会的提高。

狼道读后感大全310字


狼道读后感(篇一)

一提到狼,很多人都会想到它的凶恶、残忍、阴险,它也是一个贬义词,比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等。但是事实上,当我读完了《狼道》这本书,我对狼有了重新的认识。

狼的力量来自于团队,团队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团结力量大的道理大家都知道,书中所说的真正的狼族精神不仅仅在于团结,狼群的力量源泉也不仅仅是因为团结。

狼也有着许多不为常人所知的优秀品质,比如耐心与坚韧:在面对大群猎物的时候,狼群可以在一个合适的区域连续不眠不许几个昼夜,只为等待最佳时间,然后一举消灭。

比如合作精神:人们在形容狼的时候,往往用“独狼”、“孤狼”等词语,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狼是一种群居动物。为了生存下去,狼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它们团结合作的精神和技巧,即使是人类也难以望其项背。一只狼可能不是一头虎的对手,但四五只狼却足以杀死比他们强大很多的老虎。

比如目标:狼的一生都在寻找目标,它永远在找那个强而有力的目标,永远在攀登,一直在竞争中前行。没有猎物它们就去寻找猎物,发现猎物它们就去追逐猎物。寻找、发现、追求、获得,这就是狼的生活要素。生活和学习也是一样,要想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要想做到哪个职位,这就是我们为之奋斗努力的目标。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团队是一只船,每个成员都摇着一只橹。只有大家一起朝相同的方向使劲才能驶向前方。没有忠诚就没有立身之本,没有责任就没有人生价值;世界是公平的,我的以个人存活于世界上时我们是何其的渺小,但是当我们是以团队在奋战时,我们就会无形中多了一份底气。人活于世,必须学会与他人合作,取长补短,不断充实自己。

我认为这和我们职高生的处境非常相似。我知道“职高生”这种学历在社会上是比较低下的。相同的,假如我们在一个公司上班,也会叫人看不起。但我不这样认为。为什么说只有高学历的人才会创造奇迹。我认为只要有狼族精神,有爆发力就能使出那最为致命的一击而成为不败之人。

我想说,其实我们生活中,狼族精神是不可缺少的,大家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困难而选择放弃,一定要和狼群一样拥有如此的精神,一起创造美好的明天。

狼道读后感【篇二】

昨日在读“研究生生活灰色日志”的博客过程中,其中一文说《狼道》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于是,利用昨晚几个小时的时间,一气呵成,把整本书读完了。

读完《狼道》,真的是感慨颇多,时时沉静在其中非同一般的语言中,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这是一本关于个人生存的智慧之书。从狼的身上,我们能找到个人在世界上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素质,比如坚韧、顽强、耐心、战斗、牺牲等等。

正如文中一开始所说“竞争是残酷的。不论是个人还是团队,都必须面对现实,面对你死我活的竞争。在竞争中,不是做”羊“就是做”狼“。做”羊“,就要面临被吃掉的命运;所以人人都希望做”狼“,但做”狼“,需要炼就锋利的牙齿、快速的奔跑能力、十足的耐性、出众的策略、顽强的毅力、不屈的精神,以及几分勇敢和凶猛。的确,竞争是社会中最重要的游戏方式,竞争是绝对的,谁都无法回避。要成为竞争中的胜利者,要成为强者,就必须向狼学习,学习狼的精神,并且在必要时敢于付出代价,这就是竞争中的血酬定律。”

在当今社会,时刻充满竞争,无论是在一个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都存在着激励的竞争,要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有狼一样的本性,有狼一样的精神!

对于我自己而言,则更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来到这么一个新单位,别人对自己的认识,需要从做事、做人两方面了解,而在做事方面,又需要充分表现自己的能力,而能力不是天生就有,需要我在过去和未来的日子努力,而对于过去的我,真的,浪费了太多的时光,诸多专业知识都没有掌握,所以,所谓能力,真让我自己汗颜!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所提高,我需要加倍的努力,需要有狼一样的坚韧,弥补过去的一切!而为了更光明的未来,更要在这么一个竞争的环境中,发挥狼一样不屈的精神,在生存中寻找机会。

狼道读后感(篇三)

终于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狼道》,至于为什么要读这本书其实也说不上来,在人么固有的印象中,狼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动物,狼在这个世界上好像都是负面的形象存在。

我们在上学的时候如果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一开口就能想出一大堆关于狼的成语,比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甚至在童话故事里的狼也是不好的形象,比如小红帽被狼吃掉。

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狼只是其中一环。但是狼却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优秀品质。

狼是一种群居动物,根据专家研究发现,狼群组织和人类家庭组织非常相似,是按照一定法则和血缘关系组成的。狼群在一起生活,觅食,相互照顾,它们有很多方式来表达彼此的关心和爱。

在自然的条件下,一头狼完全不是老虎的对手,但是狼群在一起却可以逼退甚至杀死一只老虎。一只狼单独捕猎,连一头黄羊都难以捕到。可是狼的团结让他们可以把捕猎效率提高到百分之八十以上。而人类则是要比它们低得多。于是人类学习了狼的品质。

作者说:关键的时候每只狼都明白自己的作用,并能准确地领会到集体对它的期望,它们看重的是集体智慧的力量,它们这种集体优势,也就是群体效应,是其他动物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就连最聪明的人类有时候都望尘莫及。

《狼道》告诉我们:狼群具有坚韧、顽强、耐心、果断、团结、牺牲……在残酷的竞争当中,一个人假若有这种智慧,将战无不胜,令所有对手畏惧,如果一个团队有着这种智慧那它足以立足于天下!

我总想走成功之捷径,但是又怕失败,害怕尝试,怕走弯路。但是狼从不知道“失败”,何况我是一个“人”。现在的我会铭记着狼的捕猎竖式:勇气-空想=猎物。通过《狼道》我明白了很多。希望以后有机会学到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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