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1篇

在励志的句子编辑的耐心整理和精心挑选下,我们隆重推出最新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您的生活或工作带来一些改善和提高。每一本书都会在我们的生命中留下痕迹,假期里我读了作者的作品,果然获得了很多心得和感悟。读后感能够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审视所读文章的价值和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说到这里,我想谈谈关于根的概念。传统中华民族,历来被认为是炎黄子孙,千年文化的根深蒂固,从而我们对于根的观念一直秉持着强烈的传统意识。常常听人说到,什么什么是命根子,大致上就是表达了这个意思,根与命,是牢牢相关联的。

因而根对于我们的意义,尤其是,对于中国农民的意义,在于它的传承性,在于血脉骨肉的相连。但是如果根和生命从这种紧密的连系中分离出来呢?

当一乐离家出走又被许三观找到之后,问了一句,“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在这里,作者最终给了许三观人性之初的胜利——“许三观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许三观卖血,卖的是自己身上骨肉里的血,可一乐身上流淌着的,不是和他许三观一路的血。然而,他们最终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相爱相守一生。我想,这大概就是人的内心深处在命运之下所透露的光亮,而这光芒会一直闪闪发亮,照亮生活里一次次的无常与坎坷。

年纪大了,许三观突然想炒猪肝,喝米酒,再卖血。结果,这一次,没有人再需要他的血了,他再也卖不出去了。于是,他的家人许玉兰、许一乐、许二乐和许三乐给他买了三盘炒猪肝和三杯黄酒。

温过了的,喝下肚。吃了他许三观这辈子最好的一顿饭。

杜朝亦2012.12.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听到这本书的书名第一次提到真是奇怪。为什么作者在听书名的时候会写一本充满负能量的传记?许三观又为什么卖血?

被人逼迫?生活的无奈?或是其他的原因。

还有就是,既然说了是买卖,那么是不是只卖了一次血呢?买血的人有事谁?卖血的钱都用来干嘛了?

我带着无数的疑问进入到许三观的世界……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丝绸厂送茧工,在那动荡的岁月里,在无尽的苦难海洋中拼命挣扎。刚开始对于这个傻乎乎的许三多并无好感。但在他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的场景出现后后,我承认我感动了。

我看到的是一个男人身为丈夫的重担,他宽阔而坚实的肩膀上,愿意为妻子卖血。虽然我不同意我未来的丈夫做出同样的选择,但我必须赞扬这样一个男人。

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如何承担父亲的责任,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

……种种的一幕缠绕再心头,最后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场景让我忍不住想要流泪。在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 “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他“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他老了,再也不能卖血了。他的血不再年轻,已经没人要了。但他这一辈子无愧于人,无愧于己。他是一个英雄,一个在他的世界里支持整个世界的英雄。尽管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家的大小!

读到最后,很多问题我已有了答案。一些问题的答案是,其是没有必要深入**。在那个时代,在那个环境中,我们只能遗憾,我们只能回忆和反思。

最世俗的生活,最平凡的故事,最深刻的历史往往是最难忘的。余平老师没有用华丽的文笔,只是那些简单通俗却又贴近生活的语言,且用了有数的文字、自然不求精致的写作风格给我们留下无数的思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活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儿子到医院抽血死亡,和小姐姐谈到这点,推荐了我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之前我很害怕,会不会突如其来的死亡和绝望。胆战心惊的看完全文不由得感到庆幸,多好,这个倔强的,认死理,可爱的人不用卖血也吃到心心恋恋的猪肝。

许三观是一家丝绸厂的送茧工。当他回家看爷爷时,他了解到村里的年轻人以卖血为荣。只有卖血的人才是强壮的。他跟着根龙两人卖了第一次血,明白了卖血前要喝很多水,“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血淡了,身上的血就多了。卖血后吃了第一次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知道了点菜手放在桌子上,神气的敲两下桌,大声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得到三十五块钱的许三观兴起了娶媳妇的念头,毕竟老婆儿子热炕头才是追求的最高境界。

许三观娶了许玉兰。

我第二次卖血是一乐给三乐,结果把铁匠儿子的头摔断了。许三观不想替给别人的儿子出钱,任由铁匠搬空了家里玉兰的东西。隔了两天上医院卖血后把钱给了方铁匠。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他第三次卖血是为了他年轻时喜欢的女人。当她摔断腿时,他去看她并和她发生了关系。他想卖血骨头豆来治她。

第四次,在三年的饥荒中,一家人吃了56天的玉米粥。他卖了血,带着家人去餐馆吃了一碗面条。这里最精彩的是许三观的**。

最后,许三观给自己做了一道菜。他做了炸猪肝。他说: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油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一乐,二乐,三乐接着许三观的话,一人跟着炒了一下,许三观立刻制止他们:

“不,只能炒三下,炒到四下就老了,五下就硬了,第六下就咬不动了,三下以后赶紧把猪肝倒出来。这时候不忙吃,先给自己斟上二两黄酒,先喝一口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就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黄酒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这可是神仙过的日子……”

当时,读完这一节,我的口水流了出来。读完这本书,我去超市买了半斤猪肝。我姐姐用泡椒炒猪肝,吃了两碗饭。

第五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农村,三观卖血的钱给了儿子“一乐,记住我的话,好钢要用到刀刃上。”

不到一个月,一乐制作队的领队就到了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许三观第六次卖血。

“死亡是严寒的黑夜,生命是闷热的白天 。”

一个月后,一乐肺炎只能送到上海**,但不得不再次卖血。李老汉不敢拿许三观的血,给了他医个在其他医院卖的主意。就这样,他在从老家到上海的路上卖了5次血。有一次,他因为无法供养而输了700毫升血,结果两次卖血都亏了钱。

这十一次卖血从充满好奇心证明自己强壮到除了卖血没有其他办法活着,从各种充满趣味性的原因到绝望得无法呼吸都在作者笔下慢慢呈现,从开始能神气的要盘猪肝到后面隔着三天就急急忙忙去卖血。

有一个三维的信念,每次输血前都要喝很多水。

在去上海的路上,许三观遇到两个船夫,船夫说他嘴里放了些盐,然后一口气喝了一碗水,连续喝了三碗,然后打了个寒战。还有个画面是有好心人给了他三壶热茶。

许三观对他们点点头,把盐放到口袋里,坐回到刚才的石阶上,他这次舀了半碗河水,接着拿起一只茶壶,把里面的热茶水倒在碗里,倒满就一口喝了下去,他抹了抹嘴巴说:“这茶水真香”

许三观接下去又喝了三碗,他们说:“你真能喝啊。”

许三观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站起来说:“其实我是逼着自己喝下去的。”

是的,在最后五次卖血中,许三观强迫自己坚持。他已经活够了。一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所以他不得不这么做。当看到病床空荡荡的时候,许三观哭了,不仅高兴,也为自己。

抠门厉害的许玉兰,每次都要坐门槛,哭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这个女人在我身边也能见到,在现实中我对这种人喜欢不上来。但许玉兰和许三观的争吵却让人觉得这就是生活,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和一个典型的家庭。

余华在序里说这篇**讲的是平等,

“还有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有个外国人叫亚里士多德,也不认识玫瑰(他知道那是花),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城里行走才不会迷路。

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一个妻子和一个儿子。和其他人一样,他在别人面前显得自卑,在妻子和孩子面前自信满满,所以他经常在家里骂人。

这个人头脑简单。虽然他睡觉时做梦,但他没有做梦。他也会追求平等,但不像雅各布·阿尔曼苏尔的臣民,他不会通过死亡来追求平等。他知道人死了,什么都没有。

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生活极其糟糕的时候,因为别人的生活也很糟糕,他就会满足。

他不在乎生活质量,但他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所以他们才活的简单。

老许三观路过餐馆时想吃猪肝。他想卖血,但不接受。他在街上痛哭。许玉兰带他去餐馆吃了三盘炒猪肝。

20xx过一半了,年粗给自己定了个今年要看五十二本书,到现在加上这本看了32,写了19篇读后感,还是比较满意的,继续加油啦,把打游戏的时间用在看书上效果是很不错的。

“力气有两种,一种是从血里使出来的,还有一种是从肉里使出来的,血里的力气比肉里的力气值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

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在这篇文章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两个人都有悲惨的结局。一是卖血前喝太多水,二是最后一次卖血后死于脑出血。在田里挣的工钱只够吃。如果你想娶个老婆,盖个房子,你只能在城里卖血。

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会一步步把他们逼到最后。

文章中不计其数的细节反应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它不写历史,不关注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来影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也许这就是作者的魅力所在,不同的造型,不同的人生观。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平凡却又绝不平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之后,有点悲伤又有点心酸,余华的**总是这样,比如《活着》、又比如《兄弟》。这部**的故事,发生在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代表,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然而,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困难,他没有放弃,依靠卖血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

刚开始读**的时候,说实话,我觉得里面的某些东西有些荒诞。就像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一样,并不是因为生活无望,而是因为家乡有句话说,卖不出血的人会被认为是身体残疾。于是,许三观去卖血,证明自己身体健康。

就因为家乡的一些风俗,我去卖血。我真的觉得不可思议。当然,在感觉荒诞的同时,我也深深体会到当时人们的纯真。和许三观一样,其实他也住在城里。城里没有这样的说法。没人需要他的证据。

与其说他想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从心底相信。

因为这是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的生活发生了转变。他用第一次卖血赚来的钱,嫁给了他喜欢的油条许玉兰。当然,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如果他直走,他就会嫁给别人。

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但至少我现在看来,依然还是有点吃不消。不过,我很佩服许三观的勇气。至少,他敢于追求,能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而且,效果良好。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但没有成功。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这一次的卖血,其实我很敬佩许三观,为了那说不上是不是自己亲身儿子的一乐,他的宽容让我对他肃然起敬,至少,对于我来说,我无法做到这样。用自己的鲜血,甚至自己的生命去拯救这样一个人。

但话说回来,正是他的宽容拯救了这样一个垂死的家庭。

第三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的,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看到这个,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个好公民。其实,即使他出轨,即使他做了什么对不起林芬芳的事,他也大可以不用声张,大可以抹抹屁股一走了之,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只是出卖了自己的鲜血,自己的生命,买了些东西给林翔,以减轻自己的罪责。

第四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四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这一次,他因为生活的无奈而被迫卖血,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他父爱的象征。如果不是因为孩子们的可怜样,也许他不会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卖血p>

之后,许三观开始了一个接一个卖血的人生旅程,这一切都是因为这可能不是儿子的乐事。随着时间的推移,许三观的身体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坚持每15天卖一次血还债,最终导致儿子病重。

故事发生在这里时,我心情很沉重。我以为他会像根龙和方一样生病或死去。但幸运的是,作者余华让许三观活了下来,让他和别人一样安享晚年。他活得很健康。

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娶妻生子了,家里也不缺钱的时候,他也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他还想去卖血(实际已经不缺钱了),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号啕大哭,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生活的支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这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当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爹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怪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一通。

为了谁,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许玉兰骂人的时候一定很激动。他坐在门槛上骂街的形象再次出现在我面前,但这次并没有让我讨厌,反而让我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是的,我哭了,为了一个在中国普通而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辈子风雨的人,看到了即将消失的美丽光芒。

我心里复杂的情感呈现了出来。不知道是因为青春以逝,还是别的原因。

许三观的生活是卑微的,但不管他面临什么样的困难,他只想好好生活,希望他的家人好好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也站得很高,已经尽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围绕卖血的经历,许三观琐碎的生活折射出一个人应该承担的一些责任,这也许只是生活中的一种无奈。但至少,许三观一个又一个的承担下来了。

作者硬生生的把许三观逼到了一个极限的角落中,然后静静地**许三观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因为语言还是不乏幽默感的,这使得故事透着点轻喜剧的意味。而且,故事的结局应该也算是可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家庭情感是我最感动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我以为这样的随意婚姻没有感情,也不会幸福。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人都犯过错误,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没有破裂。

到了**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的眼睛明亮起来,仿佛在绝望和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

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对父子的深情,也让我体会到人性的温暖。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遗弃和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是极大的痛苦。不过,许三观和一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彼此的伤害,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为一乐卖血。这是世界上一种珍贵的血缘关系。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高二(十二)俞黎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这是余华的另一本书。它的名字很直白。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用文雅的方式描写人生的起伏,我们会很伤心。这本书可能因为它的名字而错过了许多读者。

许三观是纺织厂里的一个工人,也是一个孤儿,在那个年代,他应该是没有什么压力的,后来他遇到了根龙和阿方,从他们那里接触到了卖血,了解了卖血的细节—喝凉水、吃炒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些细节随之伴随了他一生,而卖血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第一次卖血之后,许三观拿着卖血的35块钱成了家,之后的时间在余华的笔下过得飞快,一乐、二乐、三乐相继出生,许三观本可以平淡的一直过着这样乐呵呵的日子,但是他发现了他最喜欢的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件事对许三观打击很大,但尽管是他心中的一根刺,许三观还是要抚养孩子才能活下去。

此后种种事情发生在许三观身上,一乐闯祸;许三**望林芬芳;大饥荒;一乐下队生大病;二乐下队,宴请二乐队长——这种种的事情,都是靠许三观卖血读过的,他靠卖血,硬生生撑起了一个家。

某次,根龙卖血后,死了,许三观固执的认为是卖血害死了根龙,他吓得直哆嗦,阳光下都打冷子,但最后为了家,许三观还是一次次的顶着恐惧去卖血。

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四处借钱还是凑不够医药费,最后,他陪着笑脸继续去卖血,将近五十岁的老人,在寒风彻骨的冬天,在每次卖血前,喝八碗冰碴子般的河水,一路卖血去上海。

或许在此之前的许三观一直让人捧腹大笑,但此时的许三观让人心酸让人落泪让人肃然起敬,种种磨难,许三观身体里的流淌的血都能让他闯过去,这一次在医院,许三观却落泪了,一句话道尽了亲情:“我刚才哭是以为一乐死了,现在哭是因为一乐还活着……”

看书的时候,书里的许三观就像真实的活在这个世界,朴实憨厚善良,在那个艰难的时代,一次又一次靠卖血让家庭和孩子活了下来,然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用得上时,精神却崩溃了。

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书中的一个场景,让我印象至深,许三观在一乐生病之后,要继续卖血,有一段话,“他再舀起一碗河水,再次一口喝下去,接着他再次抱着自己抖动起来”,看到这里自己的身体也好像不由自主的发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即便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也要不顾性命的去救。

这本书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的一段小人物的苦难人生娓娓道来,平白质朴,既不沉闷又不冗长,慢慢的发现当自己看的时候,仿佛就在他们身边,跟他们一起感受痛苦,高兴,愤懑,最后看着许三观卖了一辈子血却能活到花甲,几个儿子也长大了,再也不需要用嘴巴炒出一道道美味佳肴,我就感到非常的欣慰,替许三观也替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读后感看了许三观卖血记后,我感触很深,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场景中许三观会死掉,我深深地觉得许三观是一个大好人,温饱、房子,就是这个男人一生的追求吗?许三观一共买了11次血。他几次卖血差点丧命。每次他为别人卖血。

三年饥荒期间,他买血让妻儿吃一碗面条,但这种爱让他没有给别人的孩子买一碗面条,只给他买了一个五毛钱的红薯。深夜离家时,他很快给一乐买了一碗面条,许三观是个好人。

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性的生活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出现的天灾人祸,他没有回避和选择;面对自己的困境,他没有怨天尤人,没有奋斗,没有希望和希望,只有本能地置身于生活的泥潭中。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卖血被认为是一种没有尊严的行为,但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的过程,所以你可以感觉到,身边的人,圈里的人,都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活着福贵这个奢侈的浪荡公子,他赌输了所有的家产,还那么对待家珍,我很憎恶他,他因为自己的年少无知,是自己家跌掉了社会的最底层,在他父亲跌死在粪缸边时,我甚至想干掉他。

经历了战争,经历了磨难,他变得善良,他跳出了沉沦,开始了担当,我也开始了欣喜和欣慰,尤其他对家珍的关怀和儿女的怜爱,让我不由得祈愿他们一家人从此过着幸福、甜美的生活。

然而,生活就是那么的无情和冷漠。他的儿子有庆,在那个盲目崇拜的年代,为了给县长因生孩子而大出血的妻子献血,被医生抽血过量,死在了医院;虽然哑,但聪明的女儿凤霞,找到了真心疼爱她的二喜,却在生下苦根的那天,大出血而死;曾经的富家千金、嫁给福贵后就没过几天好日子的家珍,苦累了一身的病,在风霞死后三个月,也死了;偏头的二喜,虽小有残疾,却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以真诚的爱心,爱着妻子和她的家人,凤霞走后,他坚强地养着苦根,却因一场事故,被水泥板夹死了,临死前最后叫了一声“苦根”;聪明而懂事的苦根,七岁那年,一场发烧,困卧在床,艰难的生活,没有吃的,却因福贵的大意,食了过量的黄豆,活活撑死了……

亲人们就这么相继地离开了福贵。孤独的福贵,年近70时买了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为伴,他管它叫“福贵”。耕田时,他会对它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

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对于福贵来说,他既不孤独,也不孤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第一次卖血得钱第一次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娶了他喜欢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他直截了当地说他想和别人结婚。我不知道那个时代的男孩是不是那么大胆和直接。不管怎样,我认为这种方式并不过时。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没结果。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

第三次卖血来自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趋使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并且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

一乐和二乐第五次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入队。看到排队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回到城里,许三观和许玉兰非常担心。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

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很快,二乐队生产队队长来到许三观家吃饭。当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为了善待生产队长,让二乐尽快回到城市,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只有一个月,医院规定两次卖血的时间间隔应该在三个月以上。

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确诊为肝炎,被紧急送往上海**。许三观向邻居借了有限的钱,让妻子先带一乐去上海。他打算一路卖血筹款。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途四次卖血的情况。第三次,医院给他输血700毫升,因为他晕倒了。

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液送回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的生活越来越好,就像许多中国人一样。一天,他突然想炒猪肝和米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想卖血吃猪肝喝米酒,但多年来卖血的惯性让他卖血吃猪肝喝米酒。

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这样写出来,也许大家觉得整个故事原来就是这么点儿事儿,但是他们的故事,他们这一家人,却让我觉得是温暖的。

这里,我想说的只有许三观和许玉兰。

许三观——也是因为他善良

也许他没有成功,没有成名,没有很多钱。甚至在我以为他能娶到许玉兰这样漂亮的姑娘之前,他就占了很大的便宜。但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是个善良的人。

即使在他认为何小勇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是在何小勇生命垂危的时候,他还是让一乐去屋顶上给何小勇叫魂。许三观还是通过卖血把一乐打人的债还了。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许三观不称职,于是他卖血娶了媳妇,还清了债,甚至上瘾也治好了孩子,只要没钱,他就想到卖血。

然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又能做些什么呢?面对屡次的困难,他没有偷窃或抢劫,而是通过出卖自己的鲜血来生存。

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除了卖血,书中的线索是许三观对一乐爱情的变化。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一只乌龟,这是人的天性。

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猪肝都舍不得吃。一乐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这意味着很多的钱,三观的人物特点在这里体现的最充分,在去上海的这一路是**的最高潮,三观一路卖血,由原来的三月卖一次到现在三天五天卖一次,他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连命都差不多卖掉了,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

在这期间,阿龙和阿方都因为一个接一个卖血而失去了身体。三观听到这些噩耗后,仍然没有停止卖血,因为这是在救儿子的命。他在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血,他在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卖一次血,隔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

卖了这么多血,他终于活了下来。他是那个时代里无数个渺小的生命力的一个,这样看起来似乎传奇,可是他尽得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家之主、一个人的责任,他通过自己的力量一点点的撑起这样一个家。

他可以这样生活,也许是因为他很善良。

许玉兰——真女人

首先是她的美丽。她的出场就是那个年代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一个身影“在清晨的时候,她站在一口很大的油锅旁炸着油条,她经常啊呀啊呀地叫唤”。漂亮的许玉兰在人们连物质都缺乏的那个时代就开始懂得形象的重要性,“她每天都要换三套衣服,事实上她只要三套衣服;她还要换四次鞋,而她也只有四双鞋。

当她实在还不出什么新花样时,她就会在脖子上增加一条丝巾”。在那个平凡的小城里,她绝对是时尚的先驱。年轻时代的她跟所有女孩子一样爱美,但是在那个不崇尚张扬的年代里她的好打扮绝对是个另类。

做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这也体现了她的勇敢和不平凡。

然而青春时代的她和其他女孩一样也会因为无知而犯错,可贵的是她面对世俗流言蜚语却勇于面对的态度和行动。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和何小勇睡了,而且还生了一乐,九年后才真相大白。不寻常的是事情是她自己坐在门槛上公之于众的,看起来无知愚昧,其实敢作敢当。

许三观让她去找何小勇,她还要打扮的很好看了才去,不愿蓬头垢面的原因是:“我要是脸色抹上灶灰,有蓬头垢面,那何小勇见了会不会说:‘你们来看,这就是许三观的女人。

’”这个时候她很有头脑,反将许三观一军,而且看起来是从许三观的立场考虑他作为男人的面子问题,其实是一向爱打扮的她不愿在别人面前输了气场。

在她身上也有不寻常不世俗的潜力,她自学成才的谈判能力让我对她敬佩不已。她见了何小勇说话也是按照“先说好消息,再说坏消息”的逻辑,依然是从何小勇的立场说话,但说话布局很有兵法的感觉,“许三观说了,以前花在一乐身上的钱不向你要了,以后一乐也由他来养……”先让何小勇放松警惕,然后历数多年来许三观对一乐无微不至的付出,似乎想让何小勇觉得歉疚,最后才来一句“你只要把方铁匠的儿子住医院的钱出了……”虽然何小勇夫妻没上这个当,但她的说话智谋却给读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说话技巧课。

从女孩成为女人,她的身上有着不输于许三观的大女人气概。在**的最后,许三观因为不能再卖血而难过,这个往昔没被任何苦难打倒的大男人,此刻无助地像个孩子,而三个儿子一人一句越说越过分时,许玉兰毫不犹豫地责备他们,历数这些年许三观对一家人的付出和真情。接着似乎她变成了丈夫,而许三观变成了妻子,她从旁劝导安慰,帮他点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陪着许三观吃了他这辈子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里的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卖血人,他没有成功的事业和伟大的抱负,但他的却是个成功的父亲和丈夫。他的三个儿子“是他用血喂大的”,他的家也是他用血凝聚的。在将近四十的岁月里,他从一个普通无知的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有担当的男人,他的人生是因为许玉兰的出现而改变的。

娶了许玉兰坚定了他一生的生存信仰,而许玉兰患难与共的陪伴让他坚持了这份信仰。许玉兰看似平淡无奇,却处处渗透的对家庭、特别是对自己丈夫的默默关怀和无私捍卫,她的作为带着中国女人独特的低调和温柔,但将近四十年的坚持和相知相伴也充满了家长里短的伟大和强悍!

我现在觉得,这个故事再平凡不过,也许有无数个家庭在经历着相同的经历,面对着同样的困境,也许他们解决方式不同,但可能同样残忍,同样辛苦。可是,我觉得这才是生活,虽然坎坷,虽然艰辛,但是回忆起来,却充满着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0】

(一)《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他柔美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物,一个真实而朴素的故事,深深地震撼和打动了读者的心,甚至让读者如我一样潸然泪下。小说几乎没有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很搞笑,但我认为它属于人性低劣的时代。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没有人会听。许三观无视此前的怀疑,让一乐为遭受灾难的何小勇哭泣。在那一幕里,一乐和许三观在一个房间里,在另一个房间下面。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这就是父子关系。

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活中的苦难,并衡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一根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痛苦。他是个好父亲和好丈夫,对家庭负有一切责任。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

乡下人都很老了。如果城里的人是四五十岁,他们看起来像三十岁。当我再次见到耿龙时,方已经卖血毁了他的身体。根龙看起来很老。而且样子全变了。

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我读到这些时,我感到很好的心痛,伴随着淡淡的悲伤,我在想:

是时代的变迁导致了他们的悲剧,还是另有原因?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是,有些人通过卖血完成了救人的任务。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

这群人代表了中国的整个社会生活。这么多老百姓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挣扎。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担体现在一个家庭里,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明显!

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的最后一部分特别精彩。许三观想炒猪肝,但身边没钱。但当他到达医院时,沈赞洲说他的血只能卖给画家和漆漆家具。但对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困难的唯一途径。他卖血的无能让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能为这个家庭做任何事情了。

“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让我们震惊不已。然而,当他老了,下一代会怎么样?

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2) 许三观第一次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爷爷,认识了龙和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

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看到他们都在卖血。他身体不好。当他再次见到他们时,他看起来很老,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过很多次血。第一次是和儿媳结婚。第二次是赎别人留下的第三次,第四次每次他用卖血来解决问题,似乎陈已经没有办法了。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

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一些人知道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三)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为了一本书而想,很多感情和感觉,甚至有一种想哭的欲望。许三观一生卖过七次血,想卖一次血,但没有卖。卖血的过程反映了许三观的人生哲学。

同时,它也体现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丑陋、自私和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绿帽子,城里人说许三观的长子许一乐长得象何小勇。

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

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

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inspirational quotes 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

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

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

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

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

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

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

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1】

《人性的真实》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本**,而且是一部纪录片。它慢慢地向人们讲述了那个贫穷年代小人物的悲欢离合。这些生动的人物是那个时代生活的典型代表。

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贫困人口的代表,他们贫穷、谦卑但从不谦卑;他们身处黑暗时代却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和生活的习俗可以埋葬他的身体,但他永远不会埋葬他的金色心灵。也许,有时候他有点酸溜溜的,但是他的心是善良的。

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是诚实的,但他有些狡猾。即使面对一跃的无情表现,他也挡不住人性的光辉。谁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和生活的重担所带来的压力?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三个孩子最复杂、最曲折的命运,也是作者努力的重点。最爱他的父亲不是他的父亲。他在邻居的斜视下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被扭曲,但他没有。

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之后情节更令人遗憾,得了肝炎,命悬一线。

当我看到xu sanguan一路卖血时,我的心被深深**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他健康快乐成长的原因。那是许三观的爱!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

据说青少年的头脑是敏感的。谁能理解一勒的血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

那个时代有多少孩子的童年时多姿多彩的?特别是一乐外出看病时,请假照顾二里节。兄弟的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寻找幸福的门,他绝望的愤怒!但在那个衣食无忧的时代,谁能理解他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1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其网站所有,本站虽力求保存原有的版权信息,但由于诸多原因,可能导致无法确定其真实来源,如果您对本站文章、图片资源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通知我们(35625244@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如果您有优秀的作品,汉江南岸会帮您宣传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