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作心得(精选四篇)

在不同的阶段,我们的担忧也有所不同,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心态。通过反思,我们能够总结出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一份有效的反思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非常赞同“书法创作心得”这篇文章,强烈建议您花点时间阅读一下,该资讯内容仅供您参考阅读!

书法创作心得【篇1】

为期5天的书法班培训学习结束了,在培训中,通过书法老师的言传身教,使我对书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提高了对书法艺术的认识。让我体会到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此次培训,时间虽短,感受颇深,受益匪浅。作为参加培训的教师,深知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和书法学习的重要性。

本次学习有5天的课程,前两天为硬笔书法学习课程,后三天为毛笔书法训练课程。在前两天中,首先,县教研室王营老师和书法报社编辑对本次培训做了动员讲话和培训内容介绍。课程开始后由湖北荆州书法家黄文泉老师为我们详细介绍了硬笔书法学习的一些知识,包括书写、运笔的姿势和书写时的感觉,黄老师特别强调轻松写字,认为要做到手上轻松容易,心中轻松并不容易,黄老师讲解的非常精彩,分析了硬笔字结构、笔画、章法,纠正了我以前的一些错误认识,改变了入笔、运笔、收笔方式,找到了书写的正确感觉和状态,特别是硬笔书法课结束时,黄老师引用王国维人生三境界来诠释书法的学习,使我感觉到书法的博大精深,更为我以后的书法学习指明了方向。

后三天是毛笔书法的学习,毕云扬老师为我们介绍了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的发展历程,每一时期的碑帖特点,临写要点等,把书法的发展脉络梳理的非常清晰。然后对文房四宝的鉴别作了解释,我们又对智永《千字文》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包括学习各个笔画,以及每种笔画对应特点特别突出的文字,都进行了临习。而后又对书法章法排布进行了训练,最后每位学员都进行了书法创作,取得很大进步。

几天的学习使我受益颇深,学到了很多笔墨知识,使我得到了很多启发。练一手好字,可以让自己受益终生。字的好坏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个人的性格和修养,把字写得整洁规范,可以给其他人留下好的印象,反之,就会给别人留下坏的印象。练习书法可以修身养性。学习书法可以改变一个人毛躁、急功近利的坏毛病,养成耐心、细心和毅力等良好的品质。练习书法还可以陶冶情操,练习书法要求具备良好的心理状态和高度的学习热情,日复一日的坚持下去。如何练习书法呢?练习书法,要喜欢和热爱书法,以高度的学习激情投入到练习中去。练习书法,要懂得创新,不能一味模仿,要有自己的风格和特点。练习书法,还要有一颗坚持的心,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只有坚持到底,才会有收获。

总之,此次书法培训学习提高了我的书法水平,在今后一段时间中,我要尽量挤出时间,静下心来认真练习、思考,积极行动,争取尽快地消化和吸收培训的知识,达到培训的目标和要求,尽快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教学,把知识传授给学生,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书写水平进行科学合理的教学。我要把本次学习的经验和知识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学生,使学生的书写技能得到提高发展,争取培育更多的书法人才,努力为书法的传承做出应有的贡献。

书法创作心得【篇2】

听了带玉校长的硬笔书法讲座使我受益匪浅,下面谈下自己的收获:

一、要有正确的执笔方法

要写一手好字的前提是要有正确的握笔方法,这是练字之前必须要学会的,这是后面一切学习的基础,所以十分重要,务必掌握。正确的握笔姿势是:右手执笔,拇指、食指捏住笔杆的中下部,距离笔尖3厘米左右的位置,拇指和食指基本形成圆形,中指指甲盖内侧托住笔杆,六棱铅笔,手指握一个面空一个面,其他两个手指自然弯曲并拢,起到支撑手掌的作用,五个手指的指关节略弯曲,掌心虚圆,笔杆略往虎口倾斜,捏笔不易太使劲儿,手背与本子上的竖线平行;运笔时食指、中指、小指要协调统一。

二、良好的学习方法

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学习书法不仅能磨练人的意志,提高人的审美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人的内在素养。基本学习方法具体如下:

第一,基本笔画练习;主要学习正楷的笔画。

第二,独体字练习;主要是通过把每个字、每个笔画的位置、比例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等给出准确的定位,运用自如,因为这些字是组成其他字的基石。

第三,字体结构特点分析;在所学的独体字的基础之上,分析总结出字的结构特点,以及做左右偏旁的时候、做字头和字底的时候等,在字的不同位置时的变化,总结出其规律,教给我们举一反三,运用自如。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一点浅薄的学习心得体会,与各位共勉,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同事、前辈指教,我必当虚心接受,虚心学习。

书法创作心得【篇3】

我校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们的书法技能,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邀请了书法技能高超的老师为我们培训,为教师们创造了学习硬笔书法的机会。此次培训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作为一名英语老师,我从未想过还有机会去接触硬笔书法。

以前的我都不知道写字还有那么多讲究,还要讲究平衡以及笔法。通过培训,我渐渐发现了,自己的字体存在不少问题。以前我总认为,写字要写方方正正、写工整,现在才发现写字还有很多讲究,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我们的书法老师从基本笔画入手,为我们讲述了硬笔书法的基础知识并演示了书法的起笔、行笔和收笔。同时教给了我们正确的习字姿势,包括坐姿和执笔姿势。老师为我们讲解了横、竖的写法。每一个笔划都需要有起笔、行笔和收笔三个过程。写竖画有垂露和悬针。看似简单的笔划,写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需要加以更多的练习。我们边听边加以模仿练习,老师为我们的字给出指导,帮助我们很好地明白应该如何标准地写字。

此次培训对于我的影响很深。书法作为一门艺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练习。由于自己长久以来形成的个人书写习惯,我感觉学习过程中会遇到不少困难。但是我会多加练习,我要学着去体会练字的技巧,扎实地练习。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书法创作心得【篇4】

我此次参加湖南省小学书法骨干教师培训,自始自终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规章,认真听了每位专家学者的讲课,做了大量的学习笔记,同时也认真仔细地观摩了金海实验小学教师的书法课,我收获很丰富,不虚此行,达到了我的预期目的。我深感收获的是:

首先,对书法课堂有了新的认识。我的工作地怀化溆浦,离省文化中远,原来表现对文化认识也离得远,认为进不进课堂无所谓。培训后,认识上有改变,认为很有必要,书法学习是在拯救我们的民族文化,应该从小孩子抓起,直至中学大学。

其次,丰富了书法理论知识。我虽然懂点书法,但长期忙生计和工作,对理论上的东西只知道点皮毛。通过培训,豁然开朗,书法理论多了。并知道何满宗、李再湘、夏时、熊瑛、谢建明这些专家学者和老师们是怎样刻苦学理论的,怎样理论联系实际践行书法艺术活动的。自己将来也要在一边实践书法,一边下苦功夫学习书法,做到理论引路,不迷失方向,做一个合格的书法爱好者和地方小书家。

再者,此次培训让我更加学会了施教的方法。原想自己学书觉得枯燥,还去教小孩子学枯燥,岂不枉哉?由于思想认识的错误,导致教法陈旧过时还不当成一回事。以致教学质量没有大幅度的提高。其实现在看来,我教书法是可以的,但在调动学生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书法兴趣方面还需下功夫。回去后,我将重新调整状态,改良教法,让孩子们的学习书法不觉得枯燥,更加轻松愉快。

另外,通过培训让我解放了思想,我觉得有必要把自己教学方面总结的教法经验贡献出来,供大家讨论,让大家在教学中少走弯路。首先是教学理念上,我认为刚读一、二、三年级的学生认知能力低,不必教名家的教材,只要用1—3年级语文课本便可。让学生取得成就感有了自信心,认知能力提高后再学习名家法帖,效果会更好,否则,我们学生的写作业的能力、水平得不到很快提高。培养写字能手是必然的,培养书法家是偶然的。

再就是怎样用最简方法,最容易让学生接受的方法教学生?我认为应多用朗朗上口的口诀。我编了些供大家参考指正,互相提高。

丹桂飘香宁乡逢,师训班里把学同。

十日情怀百般爱,百年修来万年红。

此次培训做得太好了,真的让我不虚此行,下次培训我们愉快再会!

衷心感谢李再湘教授和其他几位专家学者,衷心感谢郑主任,衷心感谢班主任陈娅女士和熊周蓉女士。

延伸阅读

刑法心得(精选14篇)


您需要什么样的内容编辑为您量身定制了一篇“刑法心得”。当我们心中有千言万语想和人诉说的时候,不妨动笔把他们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反思和优化自己的行为过程。希望以下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欢迎阅读参考!

刑法心得 篇1

我们,作为新世纪学习法律的学生,更应该在老师的指引下努力学法、懂法,并尽自己的力量让法制观念更加普及。下面我引用一案例来对刑法里的故意伤害致死与间接故意杀人说下我的看法。

某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在其租住房子加工宝丽板和家具。期间,两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某晚,李某怀疑被告人张某偷了她在藏家中的500元钱,并向他要回其合股办厂的股金3000元钱。被告人张某否认偷她的钱,并以无钱为由,拒不退钱。俩人便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推搡,被告人张某将胡某莲推倒在床并从枕头底下拿出弹簧刀一把,朝李某胸部猛刺一刀,李某爬起挣扎并呼喊救命,被告人张某朝李某头部、胸部、大腿等部位连捅数刀,致其倒地,扔下凶器逃离现场。被害人李某当即被送往县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二时死亡。经法医尸检鉴定:认定李某系他人用双刃利器刺伤致血气胸,大量出血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属他杀。该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主观上有明确的杀人故意。⑴打击的部位是致命处;⑵凶器是双刃尖刀;⑶造成死亡后果;⑷畏罪潜逃。被告人张辩称,没有杀人的目的,是在双方推搡过程中,被害人用刀朝被告人头上砸。被告人夺过刀无意中按在开关上,刀尖自动簧出,才导致往被害人胸部捅了一刀。辩护人认为:⑴被告人绝没有要致被害人于死地的主观愿望;⑵双方平时关系好,当晚两人还发生性关系。即关系特殊,不至于要致被害人于死地;⑶犯罪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环境条件足以证明被告人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条件。综上,被告人主观上确实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有伤害的故意。即使未考虑后果刺伤被害人要害部位,导致被害人大量出血休克死亡,也是间接故意。因此,被告人张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以故意伤害罪(致死)定罪量刑。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某书死刑。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认为一审法院定性准确,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处于极刑。

认识间接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死的犯罪意识,即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他人伤害或死亡的结果。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识其故意内容:

一、对行为人意识表示的认识。在间接故意杀人中行为人最开始所抱的意志形态,是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案例中行为人捅刀时,行为人明知刀捅心胸有可能会捅死人,这时,行为人主观上当然是想伤害,而不希望是杀死。任何间接故意德杀人,都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结果为前提的,正是为了这种目的结果,导致了行为人本来不希望的意志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表现为:本来行为人既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死亡危害结果,却有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那么,只要停止实施其行为,死亡结果就不会发生。但是,行为人为了达到另一目的结果,任要实施其行为。这时,他就会产生一种矛盾心理,既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又想实施会引起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一旦斗争的结果仍决意实施其行为,于是原有的不希望意志就自行消失,变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抱着听之任之的放任意志。案例中,胡某明知可能被害人死亡,也不希望被告人死亡,但他伤害心切,决意捅刀,这就说明行为人的意志形态在事物的矛盾冲突中,已由不希望转变为放任。而故意伤害致死是行为人虽然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死亡的结果,但他试图凭借主观抑制死亡结果的发生从而避免发生死亡结果。

二、对行为人客观情况的认识。要求行为人对自己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打击的部位是否清楚,有无选择余地,打击的强度有无节制进行分析:⑴把犯罪工具和伤害部位结合起来分析。案例中,张某朝李某头部、胸部等部位连捅数刀,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预见会死,但轻信能够避免(不至于敲两下就死)。如果用斧头或刀器,那就不是预见而是放任。⑵从行为的打击强度和打击的连续性去分析。例如,给被害人很深的创伤,致死的可能性就大,对被害人的人身施以一连串行凶动作,也可能置人于死地,这样就可以分析出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情况。如案例中,猛刺一下,而后又连捅数刀。⑶从行为人与被害人双方运动的状态去分析。当双方处于激烈的运动状态之中时,行为人对犯罪工具、人体部位、打击强度等不可能有意选择,因此,对此一般按故意伤害致死处理。

三、对行为人危害结果的认识。案例中张某见被害人倒地连声呼救,血流如注,就扔下凶器扬长而去。被害人的呼救能否引起旁人的注意和邻居前来施救,张某满不在乎,邻居能救也罢,不救也罢,张某均顺其自然,听之任之。也就是说,行为人虽不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死亡结果发生了,也不违背他的意志。因此,对危害结果(死亡),故意伤害致死的行为人多能想方设法予以避免;而间接故意杀人者则不防止死亡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

四、对行为人其思想行为流露的认识。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开始前的思想流露,一般是给颜色看、揍他一顿等等。事中的思想流露,是有抑制性的,砍他一条脚、算了算了等;事后的思想流露,是懊悔性的,根本想不到会死。而间接故意杀人,在其开始前的思想流露,一般是狠狠地打、干掉算了、打死了也不管。事中的思想流露,是放任性的不管了、算他命大等。事后的思想流露,是回答性的死了?!这些思想流露从其语言表述来看,可作为判断行为人犯意的根据之一。

综上所述,判断其是过失还是放任,我认为过失还是放任即犯罪意识,是伤害致死区别于间接故意杀人的根本标准。主要因素就在于行凶工具,打击部位,打击强度,作案时间、地点、环境,作案前有没有经过准备,行为人同被害人的平日关系,行为人的品质和日常表现,发案原因,行为人发案前的意识表示和发案后的态度。这些因素就是判断犯意的依据媒介。在分析任何一个案件时,都必须对所有因素进行一番考察,然后在综合比较、平衡的基础上作出合理的结论,对故意伤害罪(致死)还是故意杀人罪(间接),作出明确的判断。

刑法心得 篇2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初学者如果只看以上的法条,很难整理出里面的考点,其实里面包含着“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条件,再结合具体案例,可谓千变万化。所以仅看法条来复习,是根本不行的,一开始复习刑法应以教材为起点。在复习到相关概念、法理都具备一定积累的时候,倒是可以多看看法条,熟悉一些记忆型考点,比如:缓刑、假释等。

前面的内容主要针对刑法总则而言,对于分则部分和司法解释,可以多看法条。司法解释对刑法的补充和修订相当多,而且许多都具有可考性,考察的时候也容易直接考察法条的特殊规定,法理涉及较少。分则和司法解释的特点是:繁杂,但记忆清晰的话好拿分。

以前刑法容易考察一些重点罪名,比如抢劫、盗窃、贪污等,现在的考试趋势是重点罪名要考,同样也考察一些冷僻的罪,所以对分则罪名的复习方法应是重点突破、全面复习,切不可偷懒。对罪名的复习还要注意一点,一些光看罪名容易误解或者不能直接判断犯罪性质的罪是老师偏爱考察的,比如“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罪”,这样的罪名简直是大白话的把犯罪的性质描述出来,一般比较少考察;又如“强迫交易罪”,这样的罪容易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混淆,最容易考察。

刑法心得 篇3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民法典如何开放呢?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同

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刑法心得 篇4

刑法学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是法学的一个部门。作为知识体系,刑法学是刑法解释学,因而与刑法特别是刑法典有着密切的联系,刑法学体系与刑法典体系有许多契合之处,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刑法区分为刑法总则与分则,刑法学区分为总论与分论(或称罪刑各论)。作为理论体系,刑法学体系区别于刑法典体系,不是刑法典体系的简单摹本,刑法学体系按照自身的理论逻辑展开。

刑法学的内容十分丰富,而且,随着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内容正越来越丰富。目前,各类刑法学教科书的篇幅越来越大,也在某种意义和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虽然本教材的篇幅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是我们以科学性、理论性、实践性和系统性为基本目标,希望在勾勒出刑法学理论框架的基础上集知识性、理论性于一体,既为课堂讲授留下空间,又不遗漏法学本科生应当掌握的基本内容。曲新久老师在高度抽象的基础上,将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具体化,提纲挈领,简明扼要,力求基本概念明确、基本原理科学、基本知识系统,在科学性的基础上突出可读性,在理论性基础上突出可操作性,在准确性基础上适当地通俗化,在系统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与难点。

法学总论是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较为抽象的概括,研究刑法的一般性、共性问题,而刑法各论是在总论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类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而成的体系,即先分类后分种,使其脉络清晰。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目前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采用的是简明的分类方法,将犯罪共分为10大类,依次是(因为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的有次序关系的,而不是分别是的平等关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是从犯罪的同类客体出发。而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排列标准主要是以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的,但存在相对性,有时还得做具体分析。

刑法分则具体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由于罪状与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对罪状,罪名及法定刑的研究,是刑法各论的重要内容。而对刑法具体条文的学习理解自认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到家的因此,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明确了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

刑法心得 篇5

今年以来,我国刑法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省、市、区三级关于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紧紧围绕打牢“安全保卫、综治保稳定、平安建设”的主题,以创建“平安单位、和谐社区”为契机,加大治安防范、打击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综治工作,坚持“一票否决”的方针,把它作为我局“安全生产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综治工作的各项制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我局把安全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文忠任组长,副局长李建忠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落实职责。制定了全市经济工作要害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人员等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了安全综治工作例会、安全工作会议、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维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制度,并制定了安全综治工作奖惩制度;三是明确职责。建立了局属各科室、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职责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工作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人人都负责”的安全综治管理网络。

二、广泛宣传,强化思想教育

1、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综治环境。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了安全生产环境。

2、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各级政法、综治、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综治环境。我局还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常识,提高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普及安全防范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

4、严格考评机制,加强考核力度。根据安全综治工作的要求,我局对年度安全综治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明确了工作任务,制定了考核办法,对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进行综治考评,并实行一票否决。

5、严格考核方法。我局在年初,对本单位、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安全综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目标挂钩。

刑法心得 篇6

考研数学考试做题中的注意事项

这段时间考生在做题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习惯思考的能力

阅读一个知识点,宏观上思考其在整个数学科目中作用及与其他科目之间的联系,微观上思考其本身概念的深度,其具有的特点及满足的性质等等。拿到一个题目,研究其条件与结论的联系,思考题目所在的知识点及可能使用的方法,能否用更多的方法来求解,能否找到最为简单的方法。看历年真题,总结考试题目的规律,思考命题特点及与考试大纲之间的联系。

二、高效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不仅要正确解答题目,更重要的是要快速的达到目的。现在很多辅导资料对知识点的总结,题型的归纳都比较全面,如果能利用其对知识的归纳再加上自己的边看边思考,对知识点达到融会贯通不成问题。

三、快速判断所考知识点的能力

考研数学大纲所规定的知识点是有限的,重要的知识点就更少一些,但考研数学已经进行了二十几年,重点之处年年考,但这些知识点每年都会换上新的外衣,乔装打扮,使不少考生被蒙蔽,之后悔之不及。

四、持之以恒的能力

数学因其高于日常生活而常受到学生的冷落,这样就会产生马太效应,愈不关心她,它就离你愈远,故而考研复习需要保持对数学热情,坚持到底!

在考研复习中考生要做到的是掌握核心,即万变不离其宗,抓住其形变而神不变之处才能轻松成功。

刑法心得 篇7

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

刑法学总论是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较为抽象的概括,研究刑法的一般性、共性问题,而刑法各论是在总论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类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而成的体系,即先分类后分种,使其脉络清晰。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目前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采用的是简明的分类方法,将犯罪共分为10大类,依次是(因为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的有次序关系的,而不是分别是的平等关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是从犯罪的同类客体出发。而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排列标准主要是以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的,但存在相对性,有时还得做具体分析。

刑法分则具体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由于罪状与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对罪状,罪名及法定刑的研究,是刑法各论的重要内容。而对刑法具体条文的学习理解自认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到家的,例如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xx、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其中的“行凶”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其含义十分宽泛而难以确定。一般而言,打架斗殴是行凶,伤害他人是行凶,杀人行为也是行凶;赤手空拳殴打他人是行凶,使用器械、枪支伤害他人也是行凶。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对“行凶”的概念进行分析,阐明其真实的含义。理解法律条文的规定,行凶是和杀人、抢劫、xx、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列规定的,因此,它们之间应当具有性质和程度的考量。而杀人、抢劫、xx、绑架等犯罪行为是可能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所以,只有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可能造成防卫人重伤、死亡的时候,才可以认定为“行凶”;而打一巴掌、煽一耳光等轻微的暴力行为则应当被排除在“行凶”的范畴之外。

因此,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明确了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规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只有把总则和分则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简而言之,总则给予分则精神上的指导,分则在定罪量刑的时候遇到困难时则回归总则的原则性规定上进行自由心证。

在上学期学习刑法总论时,曾老师讲授了很多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各方面理论上的指导,为分则学习作出一个先行的铺垫。然而到了这学期上陈老师的课,我方才发现,自己总则上的内容把握得不够准确,知识缺陷很大,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犯罪形态、罪刑法定等往往陷入一个混乱的怪圈。例如故意杀人罪,这是我首次有勇气上台“讲课”的一个罪名内容,当我自以为预习分析得很透彻的时候,最终的案例分析时,我还是卡在一个犯罪形态上,究竟是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还是犯罪既遂。这暴露的是学习总论时缺乏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及司法实践当中具体个案的判决分析,更重要的是,刑法总论知识体系的极度不完善,需要在学习刑法分则的过程中加以弥补。现在时过半学期,我自认为比较理解何以判断犯罪形态: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相对于其他犯罪形态较容易判断,问题不大。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实质区别:犯罪有没有得逞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实质区别:犯罪未得逞是不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以外的原因就是未遂,是自动放弃的话就是中止。后三者比较容易混淆,鉴于各种犯罪行为的行为方式各异,当司法实践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是,犯罪形态的不同对罪刑法定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

刑法分则主要规定具体罪名与罪状,数目繁多,在如何把握刑法分则的问题上,我认为应该从理解以及掌握各个罪名的主要内容和行为方式上出发学习。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具体条文来确立各种犯罪行为,条文的内容包括罪状和法定刑。通过罪状设计来描述犯罪行为,确定打击犯罪的范围,是各国刑法的通行作法。罪状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现实中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需要由刑罚方法来处置的事实加以记述,这是罪刑法定,在认识论上是定性认识。法定的罪刑设计要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需要司法定量,具备可操作性。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考虑,满足可操作性的最佳状态是:立法对每一个问题的规定不仅有定性因素,更为关键的是有定量因素。只有在定量的意义上才可以说能够将可操作性落实,仅仅停留在定性阶段而不考虑定量因素,不符合“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面对具体个案,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的适用解释只能是具体的,根本原因是案件之间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正如我们高考英语作文经常用的一句话:everycoinhastwosides.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更何况是一个案件,又何止两面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每个案件在其所具有的特殊之处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方,他们永远不可能重复在他们之间引起纠纷的那种行为。我们可以用足以涵盖不同时空下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不同纠纷的一般术语,去描述一个案件中的诸般事项。我们也可以用仅仅能够包含在一时一地的这些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的特定的法言法语,对他们加以描述。无论我们怎样描述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只发生一次。例如杀人罪是定性描述,具体的杀人行为分别有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基于故意和过失的程度所反应出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在各个案件中均有差异。

至于刑法上所说的行为方式,我们在学习的时候经常会进入这样的一个思维误区,法条说什么即是什么,抠字眼,只在于字面上的分析以及在语句上的剖析,而忽视了其中的内涵以及各个不同的行为方式所导致的不同的行为结果以及判决结果。经过学习,我发现刑法总论和分则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总论的指导,单看分则,确实难以作出正确的判决,由此可知,无论是总论还是分则,在学习的时候必须融会贯通,不可厚此薄彼,构建自身完整的刑法知识体系,对分析案件时很有帮助。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把握刑法法条上所提到的各个行为方式呢?当然,语义理解是最基础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法条上没有明确写上、规定上的其他行为,那些特殊的行为方式该如何定性的问题。法条不可能涵盖所有有可能的犯罪行为方式,人的创造力是无限大的,可是路走偏了,就成了人的犯罪手段及方式是无限多的。因此,当出现于某些特殊的行为方式时,一是可以依照法条总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而不必关注与其他具体行为方式的关系;二是可以依照刑法总论上一些基本的、原则上的规定,再结合相类似的具体罪名,由法官进行自由心证。

刑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正如广州许霆的恶意提款案件,从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同一性质同一行为方式的“云南许霆”则从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借鉴广州许霆案的先例进行上诉。“云南许霆”表示:“XX年7月的时候,我有一次减刑机会,要减两年零六个月。结果报上去,法院说我不认罪,这个减刑就没有批。”直到广州许霆案引起了一系列涟漪,方才让这个“云南许霆”有了提前步出监狱的机会。为什么不同的法院检察院的判决会有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法律规定的上诉在实际操作中那么难实施,甚至对于写了很多遍的申诉材料上交到法院,依然是无人问津,这是司法实践的失误还是司法机关办事效率的低下,不得而知。我记得当初本科专业选了法学的时候,不少人告诫过我,从法学院毕业出来以后,会发现大学四年所学到的跟职业会大相庭径,无论你是作为律师还是检察官。其实个人认为,不是学的东西大相庭径,而是作为一个人心中那份正义以及法律理想已经在社会的大染缸之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看不清其本来的面目,因此才会造成大相庭径的局面。司法实践当中,理论上的东西相信是相差无几的,由于法院、检察院以及辩护人的不同而容易造成判决结果出现差异,这也是刑事立法的一个不足之处,也是刑事司法的一个缺陷所在。

通过这学期学习刑法分则,我深深体会到,要学好刑法这一门课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过于理想化的思维会导致刑法的学习道路出现偏差,批判性的思维反倒会让自身更好地认清事实,看清法律不只是维护人的权利,而且牵涉到的还有很多很多或正或邪的方方面面。刑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学科,且与其他部门法比起来,刑法是“第二道防线”,没有刑法做后盾、做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到贯彻实施。因此我们不是为了学习刑法而学习刑法,而是为了把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将学到的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践中具体的问题而学习刑法。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不能闭门读书,忽视联系实际,那是高中时候明确高考高分为目标的学习方法,我们应当把理论学习跟我国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刑事审判实践结合起来。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还要了解、关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带着新问题去学习刑法理论,同时也要关注犯罪学、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方面的相关学科。这样不但为学习刑法提供了动力,而且也能使所学的刑法学知识得以检验、充实和提高,并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认识问题的能力。

刑法心得 篇8

我是xx年xx月xx日到我镇刑法部门办公室开庭《刑法》的。xx年xx月xx日,我作为一个在县城工作的实习生来到了刑法部门,开始了我们的实习生活。我在刑法部门工作,我的主要工作是刑诉法。在刑法部门实习的这段日子,我从老师傅那里了解了很多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的方法、的方式等;在我县刑法部门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我的主要工作是刑法的修改、整理、审核,我也在这些工作中了解到很多刑诉法的法律法规的运用,并且我在其他工作的这段日子里,我对刑法的运用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于刑法有了更好更深入的理解。

在刑法部门实习的这段期间,我在刑法的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认真学习了刑法、刑诉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法修正等各类刑诉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到其中的民事诉讼讨论当中,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提炼了自己的法律思维,学会了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和决心,认真执行了我的实习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做得更好,更扎实。

在刑诉法实习中,我主要做了刑法的学习,对于刑法也有了基本的了解。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的内涵,以下是我对于刑法的了解:

第一,刑法的学习,对刑法的基本内涵有了一定的了解。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刑事犯罪分子,其本身并不是想像中的简单。其实,我认为,刑法中的刑事案件,并不是一件简单事情。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深入学习,了解一些刑法,但是我们不能把它简化成一种肤浅的理解,而应该在实践中不断的学习。

第二,我在刑法的学习,对于刑法的基本内涵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刑法的一些要求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在实习中,学校的法律在实习期间也是很重视的,我们需要学会对于刑法的基本内容进一步的了解,同时,这也是在实习中最有用的。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帮助我们的实习进行。

第三,在实习中,我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严格的要求自己,认真的对待自己的工作。同时,也能够锻炼自身的实际动手能力,在实习过程中,学会了如何去处理一些实际问题。

第四,我在刑法这个领域,我深深的认识到了实习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很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都要经过认真的推敲、计算、比较,这样的工作过程也是最考验人的。在实习中,我认识到了,在实习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做到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因为这些工作的程序都是最基本的知识,这些知识,对于我们刚刚走出校门的学生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第五,我在刑诉法实习的这段期间,也看到了许多在我们学校学习的法律案例,并且学习到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知识。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与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交流,我也学会了许多。在这个实习过程中,我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刑法工作者最基本的素质是要具备法律思想素质,要有良好的法律人道德素质,才能够做到无律的裁判,同时还要注意保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在实习过程中,我认识到了实际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与理解。我也深知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与实际情况还很不够,所以我会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加努力,积极学习法律和英语,以便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法治建设服务。

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一、理论知识的问题:通过在实习中的实践与老师们的教学相结合,我们已基本掌握了一些理论知识,但是在实际中往往并不能很好地运用。比如,在书本上知识的应用还是要在实际中才会实践,而这方面的知识很不扎实。

二、专业知识的问题:作为一名实习生,我的知识和经验还远远不够,所以在刚到实习单位的时候,我就感觉了自己的非常不适应,这时在实习过程中,我感到了自己的无知和匮乏,在这个时才发现自己有太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刑法心得 篇9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部门法学。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1)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2)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3)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4)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刑法体系:

刑法学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则。其中,总论部分主要有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刑罚概说,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的消灭。分则部分包括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法的设立目的:

这一直也是让民众所不解的事,大部分人恐怕都是认为刑法不过是统治阶级利用国家机器统治民众的工具而已,如果没有刑法恐怕我们的生活也不是会乱成一团(甚至对于法律都是这么认为,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已),但是刑法并不是可有可无、仅仅是统治工具而已。同态复仇是最原始的“刑罚”方式,“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仅是古代巴比伦人处理纠纷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全世界任何一个民族和文明。但是同态复仇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冤冤相报。如果按照同态复仇的方式,恐怕人类一直会处在不停的战争和纠纷之中。而刑法的出现就是为了结束同态复仇的无止境的状况。同态复仇也是一种司法,但是毫无疑问他的结果是更加严重的冲突。而刑法则是转向恢复性司法,也就是恢复到伤害造成之前的状况。如果不能恢复,则用另外的方式来补偿,如经济补偿等。这就是刑法最大的意义。如果还有人说刑法是统治阶级的“走狗”或者之类的话,那么确实应该让他来尝试一下同态复仇是什么感觉。

刑法的地位: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应该不同,他涉及到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情况,又脱离于其他部门法。我自己将法律分为三等,一等为最基础最初级,三等为最高级。一等法律即为宪法,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调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可以说是调整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但是由于本身宪法过于模糊,并且一般不适用于案件,而适用的时候也大抵不是用宪法的形式,所以虽然他是“不可违背”之法,但应该是放在第一等的。二等法律是各类部门法(地方法规等不在探讨范围内),不包括刑法。部门法是调整各类不同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其中有相通之处,也有独立之处,他们是国家生活中和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也是支持法律生活的法律,所以是二等之法律。三等法律就是刑法了,之所以将刑法放在三等,并不是它比其他法律更加的完善或是意义更大,而是因为他所规定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的“刑法”的范围,而且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方面。而刑法在制定和应用的时候应该注意其与其他部门法的相适之处。而这些观中国之刑法,恐怕还是不完善的。

刑法的历史: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刑法心得 篇10

在我国刑法十多年的修正史中,还是首次有这么多罪名受到普通人的广泛关注和社会的自觉传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刑法很遥远,只要秉持朴素的善良观念,刑法并不会找上门。而这次“刑九” 之所以特别引人注目,主要是因为它涉及不少近年来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上述九种行为,都曾多次制造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许多事情甚至就发生在很多人的身边。即使不是亲历者,这些行为也早已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构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其实,“民生刑法”在20xx年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初露端倪,当时最受关注的无疑是“醉驾入刑”。4年来,这个新罪名已经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彪悍的“酒桌文化”已有改观,还催生了一个新的代驾行业。更为积极的作用是,交通文明的程度提高了,司机、路人们至少不需要太担心遇上酒驾飞来横祸。而此次新入罪的九种行为,和当时的“醉驾”一样,同样是当前社会的主要“负能量”。尤其在网络传播放大效应之下,这些影响无远弗届。比如每有孩子被拐的消息传出,身为父母的人都会心头一紧。类似的不安、焦虑,乃至戾气,一旦构成了社会的主要氛围,必然严重影响到每个人的“精神民生”。“刑九”及时回应了社会上弥漫的种种焦虑感,将“负能量”纳入最严峻的刑法规制之下,可谓最贴近民生的一部刑法修正案。

有好剧本未必能拍出好电影。对于法律而言,如果说立法相当于写剧本,执法和司法便是从影像上实现剧本的过程。虽然说“民生刑法”的立意在于消除社会戾气,提振“精神民生”,但假如执法不严,甚至执法异化,执法本身便可能成为更为严重的戾气之源。此次废除的“”,某种程度上便是因执法松懈、裁判武断而被“妖魔化”的反例。因此,“民生刑法”还必须通过“民生执法”才能发挥效果。刑法对社会生活的成功重塑,不仅取决于立法,更要在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的“配套”下才能取得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的刑法修正案在通过后,都是立即实施,没有过渡时间。自“刑八”开始,在通过和施行之间,留了两个月过渡期。这显示,设立新罪名的用意不仅在于惩罚,更在于疏导与预防。这也是“民生刑法”渐入佳境的一个体现。这意味着法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将越来越重要,成为人们谋划生活、组织活动和考虑问题时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这不仅显示中国的法律越来越贴近生活,更显示法律观念开始以引导人心为己任。

孟德斯鸠曾用“慈母般的眼神”形容民法对每个人的关怀。步入“民生刑法”的时代,我们会发现,刑法的面孔也并不总是严峻的。它可以被驾车的人们用来在酒桌上挡酒,可以被校车司机用来拒绝学校超载超速的要求,可以让我们对年幼孩子的安全更放心,对我们晚年生活更乐观……此时,刑法看似冷峻的眼神里,也透着慈母般的关怀。

刑法心得 篇11

在这个月的读书学习过程中,我主要对司法考试教材中的刑法学进行了有计划的学习,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法律解释对我启发很大,现在我就把这一解释向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刑法心得 篇12

有幸参加刑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培训,聆听孙国祥教授和刘伟博士对刑法学的教学剖析,收获颇丰。大有耳目一新的感受,深受启发。我是治安学专业教师,对刑法学并不熟悉,由于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参加了本期培训。尽管本人所教课程与参加培训课程诸多不同,但这次培训对我今后的教学工作和下一步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仍有很大帮助。下面我结合本次精品课程培训学习,谈谈个人对课程教学及教学资源利用的一些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教学探索

基于个人教学的体会,以及对一些同仁教学实践的了解,教学上的挑战和困惑可以说是高校教师普遍性的遭遇。此次培训学习,虽然我对刑法学不熟悉,但从孙国祥教授借助刑法学课程对教学的剖析中,也受益颇多,主要有三点:

一是,孙国祥教授特别讲到了教学方法,对刑法学教学中可以使用的方法作了较详细的阐述,比如辩论式的案例计论、撰写学术观点综述的小论文、旁听公审、专题讲座等等。我所任教的治安学课程,虽然与内容与刑法学不同,但从孙教授予的讲述中,我发现有我值得借鉴的很多东西,孙教授提到的诸多的教学方法,我几乎都可以作个尝试。

二是,孙教授提到了刑法学教学中要处理的几个关系,其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对我触动较大,我所就职的公安类院校近年正逐步转向于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在教学中如何做到理论够用,技能够强,各公安院校都在探索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尽管有不少教师已有多年的教学经历,但在教学改革过程中仍然出现了很多问题,甚至有不少人还走了极端。孙教授的观点让我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即不能因为强调实践而割裂理论知识的系统化。对于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必须讲透,为学生建构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再强化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和训练。

三是,孙教授中讲座中多次特别提到教学中必须充分把握学生的已有知识结构和领悟能力。我个人认为,这实质上是对“以学生为主导”、“以学生为本”之类教学指导思想的一条践行途径,也是我今后教学中需要贯穿的一个重要理念。

二、教学资源的获取

这次培训,在教学资源的利用上,对我的启发较大,除了日常的教材、期刊杂志外,还可以搜集与本学科知识有关的国内外各知名学校的网站,下载一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给获取各种教学资源带来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在日常教学工作中,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各种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拓宽教学和科研的视野。只有不断更新、充实教师的知识结构,才可以始终站在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只有教师个人知识的深厚积淀,才能给课堂带去信息含量高的知识内容,才能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形进行有的放矢的教学,也才能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目标。

三、精品课程的建设与使用

近年来,各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如火如荼,不少学校的精品课程建设水准很高,对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具有极大的助推作用。如何使这些的成果能发挥更大的价值。从此次培训中,我个人认为目前对此类教学资源还处于“低共享、高成本、交流不足”的状态。这种状态主要体现为:一是,共享范围极其有限,很多是建设单位内部共享。使很多同仁既使知道某学校的精品课程,也无法获取其内容。二是,高成本有限共享,在一定范围内高成本共享,这里的高成本既指需求者,也包括供给者,最终造成运转不良,难以维持。三是,交流不足。交流可以解决两个问题,即避免重复性建设和取长补短。但个人感觉目前在精品课程建设上,同行专业人员交流机会极少,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交流平台,特别是直接的、动态的交流。当然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国家教育部门的支撑。

两天的培训时间很短,所见所闻在短时间内还无法深度消化,我相信这次培训将对我今后的教学起到一次提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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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心得 篇13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论犯罪和刑罚>

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1)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

(2)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

(3)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4)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刑法体系:

刑法学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则。

其中,总论部分主要有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刑罚概说,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的消灭。

分则部分包括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法的设立目的:

这一直也是让民众所不解的事,大部分人恐怕都是认为刑法不过是统治阶级利用国家机器统治民众的工具而已,如果没有刑法恐怕我们的生活也不是会乱成一团(甚至对于法律都是这么认为,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已),但是刑法并不是可有可无、仅仅是统治工具而已。同态复仇是最原始的“刑罚”方式,“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仅是古代巴比伦人处理纠纷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全世界任何一个民族和文明。但是同态复仇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冤冤相报。如果按照同态复仇的方式,恐怕人类一直会处在不停的战争和纠纷之中。而刑法的出现就是为了结束同态复仇的无止境的状况。同态复仇也是一种司法,但是毫无疑问他的结果是更加严重的冲突。而刑法则是转向恢复性司法,也就是恢复到伤害造成之前的状况。如果不能恢复,则用另外的方式来补偿,如经济补偿等。这就是刑法最大的意义。如果还有人说刑法是统治阶级的“走狗”或者之类的话,那么确实应该让他来尝试一下同态复仇是什么感觉。

刑法的地位: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应该不同,他涉及到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情况,又脱离于其他部门法。我自己将法律分为三等,一等为最基础最初级,三等为最高级。一等法律即为宪法,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调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可以说是调整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但是由于本身宪法过于模糊,并且一般不适用于案件,而适用的时候也大抵不是用宪法的形式,所以虽然他是“不可违背”之法,但应该是放在第一等的。二等法律是各类部门法(地方法规等不在探讨范围内),不包括刑法。部门法是调整各类不同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其中有相通之处,也有独立之处,他们是国家生活中和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也是支持法律生活的法律,所以是二等之法律。三等法律就是刑法了,之所以将刑法放在三等,并不是它比其他法律更加的完善或是意义更大,而是因为他所规定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的“刑法”的范围,而且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方面。而刑法在制定和应用的时候应该注意其与其他部门法的相适之处。而这些观中国之刑法,恐怕还是不完善的。

刑法的历史: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论犯罪和刑罚>

刑法心得 篇14

刑法是除民法外又一司法考试里的重头戏,从最近几次考试看来,刑法的分值已略超民法。相比民法,刑法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少,一些刑法的概念又和我们平时的概念有出入(比如抢夺罪),看起来似乎比民法难。其实无论司法考试中的哪个部分,都有容易拿到的分数,所以不需要畏难。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分值基本上是对半。

刑法的复习——特别是总则的复习——必须认真看法条和教材,两者都要兼顾。因为刑法的法条规定比较简单背后却蕴藏大量可考知识,比如总则里面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初学者如果只看以上的法条,很难整理出里面的考点,其实里面包含着“起因、时间、主观、对象、限度”等条件,再结合具体案例,可谓千变万化。所以仅看法条来复习,是根本不行的,一开始复习刑法应以教材为起点。在复习到相关概念、法理都具备一定积累的时候,倒是可以多看看法条,熟悉一些记忆型考点,比如:缓刑、假释等。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范文的用途越来越广,范文可以运用到不同的场合,值得参考的范文有哪些?你不妨看看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篇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这个法治“春风”持续劲吹的时代,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的事,更需要每个集体、每个人去实践。

作为联动城乡的公众持股上市银行,农业银行具有“一广”(服务广)“四多”(客户多、产品多、业务多、员工多)的特点,在外部监管、合同管理、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规制,需防范更显性的法律风险。那么,农业银行应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呢?一言蔽之,推进“法治农行”建设,应大力倡导“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

首先要“知法”。因不知法而镗锒入狱者,既可悲,又可怜。一些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有人居然不以为然,认为即使被检查发现也就是一般的违规问题,顶多罚点款、给点纪律处分。这一方面反映其法律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说明普法教育仍需加强。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法律环境、推陈出新的业务发展格局,全行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尚需持续围绕法律“四进”――进高管、进机关、进基层、进员工,重点普及与银行业务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机构+员工”全覆盖的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形成“人人学法、知法”的法治氛围。

其次要“守法”。如果说“不知法者而犯法”实属可怜,那么“知法犯法者”更是可恨。银行是特殊行业,银行员工面临诱惑多,为谋求自身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谓害己、害人、害单位。

最后是“用法”。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如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文本的选择、填写、签章、履约、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均涉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当出现信用风险时,同样需要法律手段去化解风险,以维护农业银行权益。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

“知法、守法、用法”,话语虽朴,但却切实体现了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农行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内在逻辑和题中之意。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篇2

三为有效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精神,不断强化对全行员工的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那曲分行迅速传达总分行通知精神,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落实,于20xx年5月25日下午召开了那曲分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由那曲分行纪委副书记、监察部总经理主持,以视频形式开至县支行。那曲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姚翔同志,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支行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及就近营业所主任共计153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纪委副书记传达了《农行那曲分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就如何具体落实好此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是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二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

三是切实落实工作要求。

各支行、分行营业部也要召开动员会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广泛进行宣传动员,让全行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引导全体员工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形成警示教育的强大声势和学习的浓厚氛围。

姚翔副行长指出:“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将会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能使员工从内心深处产生触动,树立行为的底线。为此要重点抓好“两个结合、一个突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抓好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思想基础,也是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

二是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相结合。其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全体党员要在各项工作中努力贯彻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员工“知法、守法、敬法”。

三是突出全面覆盖。首先,我行基层网点众多,“双基”管理教育尤为重要,此次活动要确保基层网点员工全员参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其次,活动内容要全面涉及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等各个类型,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篇3

为了进一步掌握和熟悉党纪条规,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税,本人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暂行规定》等党纪条规和十八大以来关于改进作风反对“四风”相关禁令,以“学条规、守纪律、讲廉洁、做表率”为主题,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生活,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工作,以友善的心态对待他人。通过学习,全面认识党纪党规的严肃性,深刻认识贪污****的危害性,充分认识廉洁从政和反****斗争的重要性。

一、学习党纪条规的意义

1、提高了认识。党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县局适时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党纪条规的学习活动,对于我们每一个税务干部来讲,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在我们党面临“四种风险”、“四种考验”的历史条件下,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保持领导干部思想纯洁,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于每一个共产党员而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牢固树立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好务的大局意识具有重大意义。

2、武装了头脑。要遵守党纪条规就必须知道有些什么内容的党纪条规。党的纪律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学习,尤其是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更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明确了党员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对一些具体条规内容的学习,明确了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有底线思维,不得触犯党的纪律。

3、明确了目标。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通过立足税收工作岗位,通过依法治税,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来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为民收税、为国聚财。

二、学习党纪条规的收获

1、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用党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才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有力抵御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反而言之,假如放松了政治理论和党纪条规的学习,放弃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就会出现思想道德的滑坡,就会出现“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与共产党员应有的先进性极为不和谐的信念。为此,本人平时有意识地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通过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干部作风好,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才能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才能自觉抵御消极****现象的侵蚀。做为一名地税干部,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地税队伍的'良好形象,有力促进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3、通过学习,做到廉洁从税。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本人观看了一系列的教育影片,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尤其是观看了《刘少奇的四十四天》,深受感动,与一些领导干部下乡调研表现的注重听汇报、安排考察点、兴师动众的形态相比,刘主席的调研则是轻车简从,深入基层一线,直接与群众面对面交谈,获得的也是最真实的情况。从现实来看,困难年代党员干部的那些求真务实、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在消失殆尽。通过学习,自己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实际工作中,自己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规定,严于律己,公正做事,按照制度和规定,严格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真正在廉洁自律方面守住底线。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岗位来说,就是坚持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压力感和紧迫感。

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为人处世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就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要有实干的行动。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要有实际的效果。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组织和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就要按时、按质、按量地去完成,不能跟组织谈条件、讲价钱。

5、要有牢固的防线。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自觉地以党纪条规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篇4

一是主动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督促一府两院做好法律普及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充分利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二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要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的思路,注意把握市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依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法,建立健全推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法治思维做好人大工作的改革,重点抓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7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要建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国家宪法日的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

当前,要紧紧抓住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重大机遇,超前谋划,做好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赣南苏区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主动的作用。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篇5

为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日前,农行宾阳县支行根据《广西分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行开展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时间自5月初开始至8月末结束。

为搞好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该行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拟定、日常组织协调、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安排督导检查等工作。该行采取座谈、研讨、演讲、宣讲等多种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等8个重要案防制度文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的“三个必须移送”、“三个重点追究”以及责任追究到位 “三条标准”;活动还集中学习讨论《区分行营业部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农总行领导相关重要讲话、《刑法》等警示教育内容,进一步坚定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该行剖析了近十年来农业银行发生的贪污、挪用、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等案例,让全行员工学习了解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对这些罪名的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警示教育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醒干部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从中引以为戒。

为扎实推进警示教育活动,该行组织员工观看上级行制作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板,通过观看录像、现场讲解、集中授课“三位一体”的方式,建立法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实训平台,让员工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制定学习计划及时间表,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期间,该行要求每名员工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及学习情况,撰写不少于一篇心得体会。同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宣传栏或经管网上刊载等多种形式,组织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 说感想、谈体会,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学习提高。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篇6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学法的最终目的在于自觉遵守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我的工作必不可少的会用到法律相关的知识。而且还要懂得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切实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善于把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变通地应用到实践中去。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地推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稳定中、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理念的思想和管理水平;只有不断地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合法权益。

汇百溪方能成大海,我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非常渺小、非常有限的,要想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自身合法权益,还需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努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进行。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二是坚持培训制度。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一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培训。也可以以谈话的形式,让广大职工与聘请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解除大家的迷惑之处。

三是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因此最关键的还是我们每一个人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自己工作实际,确定自己需要学习的内容,加强自身的法律涵养。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撰写一些自己在学法用法方面的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

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读死书不如不读书,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加以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到法律的轨道当中,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本所、本处室的各项事务,努力提高自己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通过学法,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法律又不是万能的。我国是法制社会,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基准线。法律只能对我们的外部及最基本的行为进行规范。在某些思想问题上,法律也是束手无策,甚至显得那么苍白。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提高自己法律修养的同时,更要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到法主德辅,古人常说:百行以德为首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读书心得笔记作文(精选5篇)


在我们从一些事感受里面有所感悟,我们需要将自己内心的想法进行一个总结。写心得体会是提高我们写作独立性和自主性的有效方法之一,励志的句子经过反复研究和收集终于呈现了这篇“读书心得笔记作文”,希望本文能让您喜欢!

读书心得笔记作文【篇1】

我读了《简爱》,的确很好看。我特别喜欢夏洛蒂的那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只剩下一个舅舅,可不久又死去,她舅舅临死前嘱咐她的老婆,就是简爱的舅母,要好好照顾简爱,可是舅母却没有遵守,对她平平般般。有一次舅母的孩子约翰里德和简爱打了起来,简爱的舅母就把她关在了红屋子里,简爱在那个阴森的屋子里待了一晚上,使简爱的心灵受到的创伤,只有白茜最关心简爱,成了简爱的好朋友。因为简爱不收舅母的喜爱,就把简爱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她在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长大了也在那里当了老师,不久后去当了家庭教师,并喜欢上了那的主人罗契斯特,当她得知罗契斯特骗了她时,她毅然离开了庄园,当简爱再一次看到残疾的罗契斯特时,她又回到了罗契斯特的身边。

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简爱无疑成为了独立女性的经典。

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爱帮助了千千万万的人,真正的爱不被金钱所利用,不被权利所控制,它只终于一颗充满了爱的心,只要人人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更美好!

读书心得笔记作文【篇2】

读书能给人乐趣、文雅和能力。人们独具或退隐的时候,最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谈话的时候,最能表现出读书的文雅;判断和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那些有实际经验而没有学识的人,也许能够一一实行或判断某些事物的细枝末节,但对于事业的一般指导、筹划与处理,还是真正有学问的人才能胜任。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读书心得笔记作文【篇3】

翻来那本《培根随笔》,碰巧映入眼帘的是那篇《论美》。捧起书来,认真研读,细细品味,便觉心生同感。

美是什么?你也许会说,美就是一个人长得漂亮。其实不然,一个人的美不仅仅指人的外在形体美,还包括人的内在心灵美。“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素净处最佳。”同样,一个人如果有了美好的德行,朴素的外表不仅不会有影响,而且还会使这美好的德行更加可贵。

书中提到两位画家——阿佩勒斯和丢勒。他们曾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美的人像。其实这种画像,恐怕除了画家本人,无人喜爱。正如培根所言:“美之极致图画无法描绘,一眼难以发现。”美不应该用规范和公式去限制它,而是在恰当的机遇中发现和表现它。

我们每天都会见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如果逐步审查,可能一无是处,并不优美,但倘若纵观整体,你会发现,他们个个楚楚动人。“美到秋天依然美”,有些老人尽管岁至暮年,但是由于他们作风优雅,生活充实,其风采依然属于人世间至善至美的典范。

美是一种和谐,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又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美是一种纯真,天然之美比修饰之美更有特色;美是一种力量,在平凡之中震撼人心……正如培根所说:“论及美,容貌美胜过肤色美,文雅得体的举止美又胜过容貌美。”“当代雷锋”郭明义是美的,因为他无私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最美教师”张丽莉是美的,因为她的心里时刻装着学生,即使面对生命考验也从未退缩;“中国好大爷”王福顺是美的,他谎称自己有医保,让撞人青年“赶紧去上班”……这些人都很平凡,却用朴实的行为彰显了人性之美,他们都是拥有大爱之美的人。

培根说:“美犹如夏天的水果,容易腐烂,难以持久。”一个人如果只有光鲜美丽的外表,而缺少丰富的内涵,那么这种外在的美丽也只是徒劳无用,不可长久的。只有真正做到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人间至美,美在心灵。

读书心得笔记作文【篇4】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搞笑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xx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我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留意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期望大家一齐,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读书心得笔记作文【篇5】

《药》读书笔记范文

今天我读了《药》下面我为大家摘抄一段:着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块官地;中间歪歪斜斜一条细路,是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却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时的馒头。

这一年的清明,分外寒冷;杨柳才吐出半粒米大的新芽。天明未久,华大妈已在右边的一坐新坟前面,排出四碟菜,一碗饭,哭了一场。化过纸⑸,呆呆的坐在地上;仿佛等候什么似的,但自己也说不出等候什么。微风起来,吹动他短发,确乎比去年白得多了。

小路上又来了一个女人,也是半白头发,褴褛的衣裙;提一个破旧的朱漆圆篮,xx一串纸锭,三步一歇的走。忽然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他,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一坐坟前,放下了篮子。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华大妈看他排好四碟菜,一碗饭,立着哭了一通,化过纸锭;心里暗暗地想,“这坟里的也是儿子了。”那老女人徘徊观望了一回,忽然手脚有些发抖,跄跄踉踉退下几步,瞪着眼只是发怔。

华大妈见这样子,生怕他伤心到快要发狂了;便忍不住立起身,跨过小路,低声对他说,“你这位老奶奶不要伤心了,——我们还是回去罢。”

那人点一点头,眼睛仍然向上瞪着;也低声吃吃的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呢?”

华大妈跟了他指头看去,眼光便到了前面的坟,这坟上草根还没有全合,露出一块一块的黄土,煞是难看。再往上仔细看时,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尖圆的坟顶。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语法教学心得精选10篇


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有关《语法教学心得》的信息。在一些时候,我们会冒出一些不同的想法,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记录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语法教学心得 篇1

初中英语语法教学浅谈

新课程标准提出,对于初中英语的语法要求少讲甚至不讲,但是在很多升入高中的学生看来,语法往往成了成绩突破的瓶颈。因为初中没有系统的学习和了解,对于课文中常见的各个层次类型的从句都无从下手,比如很说很多人在初中连表语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更不要说高中的表语从句了。因此初中阶段不应该废除语法教学,而是将语法融入日常的教学中,系统清晰的讲解,让学生真正的掌握,从而真正让语法起到桥梁和工具的作用。

那么如何做好英语的教学?首先要系统化,语法的难点在于抽象和繁复,语法包括词法和句法两个部分,此两者贯穿了英语教学的整个过程,包含了除语音之外的所有素材,所以就显得泛、繁。但作为理论性的东西,抽象又是语法的最大优势,只要抓住关键,可以很容易贯通理解,而不像词汇的积累需要时间来积淀。这就要求老师有强的领会和总结能力,将语法抽象成学生可以理解的系统理论,甚至是跳出课本定义,用学生可以理解的“俗语”来表述相关的概念,让学生真正做到“望文生义”,比如说谓语,“谓”既是古语中的“说”,那么谓语就是对主语进行描写和诉说,也就是除了主语之外的描述性的部分都是谓语,这样学生就能很容易理解了谓语的定义。从而解除了学生对语法的畏难心理,从而走“近”语法。教学法的第二就是巧用对于,对比是简化语法的关键。因为按照章节的讲解的语法很容易让很多语法对象产生混淆,或者学了A忘了或者将A和B混在一起,只要将几个相关的概念放在一起比较,及复习了相关的内容,也使学生在对比的帮助下理解了语法的难点。比如说现在完成时态和一般过去时态,很多学生因为两者都是“做过了某事”而迷惑不解,到底改用哪个?其实两者并不矛盾,同一个动作表述的目的不同,所用的时态就不同,强调过程用过去,强调结果用现在,经过对比一目了然,一句话搞定。

第三就是对概念的细化,终究概念的抽象简化了语法的理解,但是细节适当的补充是真正掌握语法的关键,让抽象的概念演化成公式化的东西让学生去背诵,然后用自己理解的语言进行描述和补充从而真正掌握相关的概念比过去时态的两种情况,要分清计划和趋势的区别就要细化概念。

第四就是将语法贯穿到课程的教学中,在系统讲解之后,学生了解的都是一个粗略的概念,但是真正的理解就要求把语法带入到课文中,是语法的理论得到实践,从理论到实践,切实去感受,再从实践到理论,从文章中总结出相关的概念和规律,只有两者自如的转化才真正做到了理解和掌握。

其次就是加强后继的巩固,时不时找出相关的习题让学生操练,就不会容易忘记了。所谓“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

语法教学心得 篇2

众所周知,语法教学是小学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小学高年级对学生进行适当的语法讲解很有必要的。语法教学中我的几点感受列举如下:

1.语法最主要讲什么?

教学中发现学生对于小学阶段的四种时态(一般现在时、一般将来时、一般过去时、现在进行时)最不容易理解和把握。试卷中出错的最多最频繁的就是动词的时态填空题。因此这四种时态就是语法讲解的重点内容。其他的小语法点如介词的用法;be动词的用法;have、has的用法比较;人称代词;物主代词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等语法内容也都要讲到。

2.语法讲解到什么程度?

教学中我认为语法教学应该分段进行。低年级可以不教授任何的语法知识,只是学习兴趣和语音语感的培养和养成。中年级段可以对小的语法点零碎的渗透和简单提及和讲解。让学生知道有这么个语法知识的存在。我称之为“雾里看花”阶段。如当别人提到语法点不能说一无所知就可以。但是到了高年级也就是五六年级就要进行系统的语法讲解了。讲解要彻底和透彻。对于每一种时态的四种句子结构都要讲解和适当练习。让学生能正确的区分各个时态之间的联系和不同。能脱口说出时态的意义、构成和句子结构等。其他小的零碎的语法点也要讲解到位。

3.小学语法讲解的个人建议

语法讲解忌讳生搬硬套,用语法术语去给小学生讲解。这只会使学生更加混淆,对语法彻底的晕。建议使用儿童化的语言去讲解。如前缀(un-)、后缀(-er;-ing;-ed等)词可以说是戴帽子,加尾巴。学生一下子就很明白。比直接的专业术语要好理解太多了。而且时态中的例子忌讳用生词、难词。建议使用最简单的例子讲解最难的语法知识点。教师要明确这里你只是希望学生理解句子结构和意义,并不是来检测学生的词汇记忆如何。最终起到化难为易的作用。如:现在进行时肯定句:He is watching TV now. 不用举例成: Mike is putting some beautiful balloons into his packets. 其实这两句句子结构完全一样。但是相比之下前面的句子就短、好理解的太多了。

4.每节课语法讲解多少,习题练习多少

我认为因为小学高年级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虽然达到一定的程度了,但是必须是馒头一个一个的吃才好。建议一节课最好只解决一个语法知识点。配以适当的专项训练。只要把此语法点讲解清楚,操练扎实,灵活运用已经足够,千万不能贪多,给学生造成语法混淆。

语法教学心得 篇3

这学期我担任小学四年级的英语教学,由于刚刚接手四年级的英语教学工作,教学经验颇浅,因此,我对教学工作不敢怠慢,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教学教法,虚心向三位有经验的教师学习。经过一个学期的努力,获取了很多宝贵的教学经验。现将本学期四年级英语的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营造活跃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提高教学效率。

爱因斯坦曾说过:“兴趣是的老师”。托尔斯泰也曾说过:“成功的教学需要的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确如此,如果一个学生对所学的科目有了浓厚的兴趣,那么就会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就会认真学习,反之,没有兴趣,_进行的学习会扼杀他们掌握知识的意愿。因此,培养、提高、持续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首要条件。基于这一点,我在教学中比较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透过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设计形式多样的活动,比如说,设置一些学生比较感兴趣的游戏,像“吊死鬼”、"whats missing?"、"找卡片"等,为学生营造一个比较宽松的学习氛围,让学生在这种氛围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从而用心快乐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二、关注学生的学习状况

英语作为一种语言最重要的是在实际中运用,因此,除了课堂练习外,还需要让学生在平常生活中多读,多讲,多练。另外,对部分不自觉的同学还采取组长监督的方式,以确保他们不落后,提高他们的朗读潜力。在批改作业方面,要求学生的作业及时完成,我也按时地批改,并详细地做好批注,对普遍性错误,在全班重点讲解、分析。针对个别学生的作业就采取面批方法,单独地分析讲解、帮忙学生解决疑难习题,提高教学质量。

三、充分利用教材的优势,进行情景教学。

本套教材的特点是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并且与生活实际联系密切。在课上我充分利用直观教具、动作表演、卡片、挂图、实物,随时随地取材或根据课文资料创设语言环境,并尽量多地使用英语,逐步过渡到用英语进行课堂教学,使学生置身于一个英语的环境中。比如说第一单元中,涉及到的资料都是关于classroom里的资料,十分贴近实际,对课本中的对话鼓励他们在同学们面前大胆表演。有意创设的语言环境,形象直观,生动活泼,也有助于学生理解所学英语,引起兴趣;视听结合也便于加深初学印象,强化记忆。

四、挖掘学生潜力,培养学生自信心。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适应,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每当学生用英语讲完后,我就给予他们鼓励,让他们感到自豪,有一种成就感。对于不同程度的同学,在课堂上给予不同程度的问题,让他们回答,他们的一丁点进步也及时得到鼓励,从而使他们都觉得,只要自己认真跟着老师学,就能学得好,树立起学好英语的心理优势。在课堂教学中要求学生人人参与,加强交际的互动性。在课堂交流中,少批评,多表扬;少指责,多鼓励,努力找到学生的优点。

五、注重过程评价,调动学生用心性

在对学生的评价方面,我透过作业、课上表现、听写状况、背诵课文等形式给学生积分,每次到达五分后能够得到一个带着字母的小星星,集齐带有字母g、o、o、d的四个字母后,能够得到一个带有good的小标贴,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英语的用心性。我也深刻体会到鼓励要比惩罚有效得多。

六、今后努力的方向

1、作业布置方面的缺失。没能抓好作业的检查,对于组长,课代表缺少表扬和监督机制,致使有部分学生常不按时完成作业,一些口头作业实效不大。

2、在教学方面我发现自己构成了一种定式,没有创新以及大胆实践的勇气。我就应多看教学方面的理论以及多听几位有经验教师的课,进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构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3、对教材的把握不够,很多优秀老师的优点没有学到,听课的次数也还不够多,有些缺乏与其他教师的沟通,期望在下个学期能多学习新课标,多吸取他人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语法教学心得 篇4

xxxx年9月23日,我到xxxx镇中心小学参加了xxxx市语音、语法教学培训,听了由北京市航天航空大学附小的谢乃莹老师带来的关于语音、语法教学的讲座。谢老师简明易懂、深入浅出的阐述让我受益匪浅、印象深刻。下面我和大家分享一下今天听完讲座后的所得。

在听谢老师的讲座之前,我一直认为语音教学就只是音标教学,在小学进行语音教学是不可行的。但是谢老师的讲座改变了我的看法。

讲座一开始,她问了我们这样的一个问题:学生到底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学语音?我一时间竟然蒙住了,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是认为,语音就是音标。小学生刚开始接触英语就学习音标的话,好像太快、太难了,有些不切实际,更何况,考试的时候根本就不考音标。于是我在教学中对于Pronunciation这一块一直以来都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那学生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习语音呢?我还真是很迷惘。但是谢老师告诉我们,语音教学应该从学生一开始接触英语的时候就开始。在我们使用的PEP教材中,三年级上册所设计的内容是让学生感知语音和语调,在这个时期我们教师要更加关注的是向学生输入大量的语言,让他们听,让他们看,让他们感知。到了三年级下册和四年级上册的时候,学生就开始学习26个字母,了解辅音字母在单词中的发音。辅音的发音比较容易学,因为它们音、形比较结合,所以在这个时期,教材里的歌谣一定要让学生背诵,这是学生语音的整体实践,这点非常重要。到了四年级下册和五年级,学生则要学习五个元音字母以及字母组合在单词中的发音,这时所涉及的单词和绕口令等,也要学生去朗读,甚至可以进行绕口令的比赛。而到了六年级,学生则要学习国际音标,并要求看音标读单词,这时的音标教学则应以学过的单词为基础,设计音、形联系的练习来操练。音标教学最终的目的是教会学生学会查字典和使用字典。在小学阶段,语音教学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26个字母的读音、元音字母的发音、辅音连缀、字母组合的发音、单词的重读、句子的语调和节奏等等。我们要教会学生连读和爆破,要告诉学生在读英语句子和文章的时候,哪里需要停顿,注意意群、节奏等等。在小学阶段,我们英语教师要记住最重要的两点:给学生打好语音、语调的基础以及教会学生正确的英语书写。

语音教学是一项长期的目标。那应该怎样进行语音教学呢?谢老师特别向我们推荐了自然拼音法。她说,小学英语应该使用习得加学得的方式来进行语音教学。她举了例子:采用自然拼音法进行语音教学的时候,先让学生学习26个字母及其代表的单词,然后学习五个元音字母的短音发音,再教学生用一个元音字母和不同的辅音字母相加起来拼读,之后出示大量的辅音字母和元音进行拼读,最后学习辅音字母的组合发音等等。自然拼音给我们的启示有三点:1、让我们看到语音的重要性;2、教师可以借鉴这种方法,在课堂中实施语音教学;3、让教师认识到不学习音标也可以学习发音规律。所以在课堂中采用自然拼音法时,一定要把单词的音、形、意同时呈现给学生。

她还给我们分析了中国学生学习语音时所存在的问题。它们有如下几点:

1、 汉语韵母没有长短音之分;

2、 汉语发韵母时张嘴不大,导致元音/ / 、/ ai /等发音不够;

3、 英语的前元音/ e /与韵母e相似,学生容易混淆;

4、 汉语里没有辅音连缀的现象;

5、 汉语没有失去爆破的现象;

6、 汉语中清、浊辅音的概念不清。

以上这几点是中国学生在学习英语语音时所存在的普遍问题,教师们在教学当中就要特别注意这几个方面,设计教学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

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语音教学呢?语音教学的过程又是怎样的呢?谢老师给我们指了一条“阳光大道”,那就是——分散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所谓的分散学习是指教师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就要渗透语音教学;集中学习则是指用专门的一节课来进行语音教学。这样分散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来进行语音教学的话,学生会容易接受。

此外,她还教了我们一些进行语音教学的方法,如听音模仿、注重读音和拼读等等。上午的讲座是在北京大学附属小学的李瑜老师的语音教学课例中结束的。

下午的讲座主要是介绍语法教学。谢老师主要是从语法与语言学习、英语教学目标与语法教学、英语教材与语法教学、培养学生的语法意识、语法教学的几个原则和语法教学的教学过程等几个方面来进行讲解和分析。

她同样是以“我们为什么要学习语法?”这样的问题来开始她的讲座的。她说,语法是对语言体系的习得,缺乏语法会严重影响交际能力,掌握语法是学好英语的关键之一,学习语法是为了更好地表达。大量的语言输入和语法学习有着密切的联系。没有大量的输入就没有输出,我们必须给学生听大量的语言后才能进行语法规则的讲解。语法是学生通过大量的语言实践之后体会出来的,不是靠老师讲出来的,所以在教学中,教师不要一开始就讲语法,而是让学生接触了大量的语言资料后才讲解,这样学生才能掌握。这是一条自然法则,我们必须遵循。那语法是在给学生进行大量的语言输入后就能自动掌握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学生在感知了大量的语言资料的基础上,需要教师来进行归纳和总结,这样才能从感性阶段上升到理性阶段,才能掌握语法知识。

在语法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语法意识是十分重要的。语法意识是指学生要知道英语和汉语在表达上是有区别的,这是一种语法现象;想准确地运用语言就要学习语法;语法是可以学习和学会的。所以语法教学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的语法意识,而凡是跟汉语表达方式不一样的英语语言点则是语法教学的难点。

语法教学还要遵循以下的几个原则:

1、 隐性和显性原则。

隐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不直接讲语法,而是通过情景练习来学习语法。显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要直接讲语法规则,然后再开展练习。在小学阶段,我们主要是以隐性原则为主,以显性原则为辅来进行语法教学。

2、 意义先行的原则。

形式是指语言本身的外在形式;意义是指词或句子本身的意义;用法则是指某个词或句子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在小学阶段,语言的意义和用法应该先行,而形式的学习应该在后。这就是意义先行的原则。小学生学习英语就应该遵循意——音——形的规律。

3、 创设语言学习和真实情景的原则。

这里的真实情景是指学生学习这些语言是在什么时候用,这些情景应该是他们现实生活的再现。教师设计的情景要有意义,要有利于学生进行语言运用,而不是为了让学生操练教师设计的语言而睁大眼睛说假话。

最后,谢老师给我们播放了吴悦心老师的语法课例,用实际的例子来向我们展示如何进行语法教学,使我们能理论联系实际,印象更加深刻。

虽然今天的培训强度很大,时间也比较紧迫,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次的培训很有意义,它给了我启示,让我更加明白了在今后的教学中该如何进行语音和语法的教学,我也将把今天的所得和所想用在我的教学当中,亲身去实践一下理论和实际的结合。

语法教学心得 篇5

初中英语语法和词汇教学心得体会

作者: 张宝花(初中英语

甘肃金昌三期初中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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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 2010-11-17 16:20:53

本文从教师如何帮助学生学习语法、词汇的角度,重点强调了完整步骤化教学策略,训练有效记忆策略和整理归类、区别对待等策略在课堂语法、词汇教学中的含义及运用.在初中英语教学中,词汇的学习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语法则是最难的部分。教师应该从教与学两方面入手,及时地为学生提供科学的指导,探索有效的词汇学习策略和方法,在学生记忆单词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与传统的语法、词汇教学的不同之处在于,今天的语法、词汇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外语交际能力为目标。“词汇不再被看作是长长的、孤立的单词表,而是在语义情境中具有实在意义的实际语言。”语法教学则是句法(Syntax)、语义(Semantics)和语用(Pragmatics)三方面教学的结合,语法学习缺少任何一方都是不完整的。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我们把语法、词汇涉及语言形式的这两个方面同时讨论,但语法教学与词汇教学各有特点,请同仁注意区别。

一、完整步骤化教学策略

1.含义及适应情境

完整步骤化教学策略指教师在进行语言形式的教学过程中,应策划一系列完整、有步骤的教学活动。学生通过这些步骤掌握语言知识,最终达到运用语言形式进行交际的目的。应用该教学策略,教师应引导学生走过一个从不知到知之、直至用之的过程,我们简称其为PPP过程。

在此过程中,呈现指学生以何种方式接触将要学习的语言现象,教师的任务是如何表明其构成及意义。罗塞福(1987)和布朗(1994)均认为应先让学生接触语言现象或为学生提供运用这种语言现象的情境,使学生自己经过疑问、猜测、探索的过程,在教师的帮助下总结归纳。练习指教师要提供足够的时间与活动,使学生练习所学的语言结构,确保学生能准确地掌握语言知识。运用指在学生理解并掌握语言形式及其意义之后,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可运用语言知识的机会。该教学策略适用于各阶段知识的讲解和训练,主要针对语法教学,也适用于词汇教学。

2.运用举例

(1)教学内容。现在完成时的结构及其意义。

(2)教学目标。学生能掌握has done„的结构并能熟练运用。

(3)教学过程。

步骤1 通过挂图设置语义情境,并提供例句。如:

She arrived at 4 o’clock.Now it’s 5 o’clock.She has waited for an hour.步骤2 按照挂图提供其他的语境和例句。如Another person arrived at 4:30.He has waited for half an hour.步骤3 教师把两个例句写在黑板上,教学生读并让学生总结该句型的意义和结构,教师加以指导说明。

步骤4 让全班抄写例句,并指名学生复述句子。注意练习have/has done„for„的结构。

步骤5 将准备好的图片发给学生,进行配对或小组看图说话练习,要求使用刚才学过的句型。

步骤6 学生翻开书,在课文/对话中找出带有此句型的句子,并检查其理解程度。

步骤7 学生运用该句型,说一段有语义情境的话。之后,写出这段话。

在上述教学过程中,步骤1、2、3、4为呈现阶段,其目的是让学生在语境中认识并理解特定语言现象;步骤5、6为练习阶段,旨在通过练习帮助学生掌握新学的语言;步骤7为运用阶段,这是本课的教学目的。

3.训练要求

运用该策略进行语法教学时,呈现阶段的语境设计并非只局限于挂图,教师可利用学生情况、教室和现实生活情境等,设计与教学内容相应的语境。在练习阶段应根据情况让学生进行机械控制类练习、过渡类练习和运用类练习。在运用阶段应注意教学的趣味性和强调学生的参与性,同时注意口头和书面表达的兼顾。在词汇教学中,教师运用该策略时,应注意呈现生词方式的多样性,避免千篇一律的讲解。生词的练习与运用应与课文或辅助读物相结合,避免孤立地死背单词表。

二、训练有效记忆策略

1.含义及适应情境

训练有效记忆策略指教师在进行词汇教学时应有意识、有目的地训练学生运用有效的记忆方式和技巧,提高记忆效率。章兼中(1997)从英语词汇特征出发,总结了按字母、字母组合直接拼读拼写单词的策略。劳森和荷本(1996)也总结了词汇学习中重复记忆、词语特征分析、纯单词分析和单词上下文分析的词汇学生策略等。尽管每个学生还有其独特的记忆策略,这些研究都有许多相似之处,对提高词汇学习效率是有帮助的,教师应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训练。下面进行的词汇记忆训练主要依据同化策略、关键词策略和词语特征分析策略等。这类训练适用于在学生已掌握部分词汇的基础上进行扩词或加深记忆。2.训练举例

例1下面是三组已分类的单词,你能发现每组有什么共同点吗?请以同样方式列出更多的单词。

Group 1: shoe, shop, shout, shine, sheep

Group 2: greenhouse, blackboard, penknife

Group 3: biology, geology, psychology

例2(1)选择一个话题,如match,把它写在一张白纸的中间。

(2)写出你大脑中所想到的与match相关的词,把它写在纸上,并与match相连接。

(3)继续以这种方式,写出与纸上单词有联系的尽量多的词汇。

3.训练要求

进行该策略训练时,教师应熟悉学生已学或即将学习的词汇,生词不宜过多。在例2“开动脑筋”(Brainstorming)训练中应鼓励学生敢想、敢说,只要学生能说明所想的词与中心词相关,教师都应加以鼓励。适当的竞赛(如小组之间、学生之间)可使训练更具吸引力。

三、整理归类、区别对待策略

1.含义及适应情境

整理归类、区别对待的教学策略针对词汇教学来讲,是指教师要区分主动性词汇(Active Vocabulary)和被动性词汇(Passive Vocabulary),应采取不同的教学手段,提出不同的教学要求。对所学习的词汇,教师应引导学生进行适当的分类,按同类的转化、派生,一义多词,一词多义,近义、反义词等帮助学生整理词汇,达到巩固记忆的目的。课文中生词过多时教师可采用此教学策略。此外,在复习阶段,该策略的运用可帮助学生在大脑中建立词汇相互间的多重联系,以巩固和加深词汇记忆。

2.运用举例

课文:In Britain, the weather is very varied;people never know what it will be like the next day.The summer is warmer than the winter, but even in summer the average temperature is only 16℃.Sometimes thesun shines, but at other times the sky is covered with clouds, and it often rains.In winter it is sometimes very cold, especially in the north of the country.The temperature may fall below zero, and then there is often snow and ice.The best seasonof the year is probably late spring.At this time of year the weather is often sunny and quite warm;the countryside looks very green, and there are wild flowers everywhere.目的:选择适当生词,使学生熟练掌握本课出现的主动性词汇。

选词:主动性词汇:weather,cloud, snow, ice, season, spring, sunny

被动性词汇:varied, average, temperature, countryside

主动性词汇为本课重点词汇,呈现时力求留给学生深刻的印象,要提供足够的练习时间,并要求能运用。被动性词汇在这一阶段复现率太低,只要学生能根据上下文读懂就行,不必作过高要求。

3.训练要求

教师应根据词汇在学生所处阶段的复现率、重要程度和应用范围等区分主动性或被动性词汇。复现率高,应用范围广,对全文理解至关重要的词应为主动性词汇。同时,主动性或被动性词汇的划分不是固定不变的。

总之,语法、词汇教学应该加强,否则,学生的语言能力将难以提高。正如张大均指出:“无知识的能力是不存在的,如果一个人缺乏一定的知识,形成、发展相应的能力就无从谈起。”

语法教学心得 篇6

在英语教学中,词汇和语法的学习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在教学中应该加强语法、词汇教学,否则,学生的语言能力将难以提高。典型事件

英语词汇和语法教学中,首先学生在读音方面感觉困难很大,难以读准单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往往还用汉语为英语单词注音。其次,在拼写方面,学生没有意识到字母在单词中的读音与单词的拼写有着一定的规律。在记忆单词的时候,没有通过读音和字母的关系来记忆单词,常常是死记硬背单词字母的组合。第三,在记忆单词的意义的时候,过分注意该单词所对应的汉语意义的记忆,学生完全靠死记硬背掌握单词。在初中一年级时,由于内容较少,词汇和语法简单,学生尚能应付,但随着年级的增高,英语内容的深化,词汇量的增加,学生越来越感觉到词汇的记忆和语法的学习已成为学习英语的最大障碍。于是,逐渐对英语产生厌学情绪,有的甚至于放弃这门学科。如何解决教学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呢?分析:

在词汇教学方面,首先,词汇教学也一定要贯彻“听说领先”的原则,在初中年级,特别是一年级,要贯彻“听说领先”的教学原则。因此,词汇教学也一定要首先是“听”。即教师在教单词时,先让学生听,让学生去“辨音”,教师所展示的不是课本里的文字,而是每个词是由几个音素、几个音节构成,重音在什么地方,这样才能从听的意义上掌握词汇。同时,又能为学生学好语音、语调打好基础,真正地培养学生的听能,为以后更好地接收英语的输入做准备。

其次,在听的基础上加强读音规则的教学,以培养学生的拼读能力这是因为,英语属于拼音文字,虽然字母的名称音和字母在单词中的读音不同,但是,字母在单词中的读音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我们在词汇教学中,先让学生通过

听英语单词分辨出单词的读音之后,再进行读音规则的教学,使学生能够根据字母在单词中的读音规律把单词拼写出来。

培养学生的拼读能力应该从最简单的拼读抓起,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归类和比较,使学生掌握单词中字母及组合的读音规律,能够听词能写,见词会读。

第三,教师在平时上课时,就有意先读一些词汇,或读课文,让学生先不要去看书,跟老师读这些词,然后再让学生拼写,和学生讨论如何去拼写,看这些词是由哪些字母组成的。特别是一些规律性的东西,需要反复进行训练。对于一些没有规律的单词构成,进行比较,以促进记忆。老师还可以先写出单词或句子,让学生根据已有的拼读知识试着去读出这些单词或句子。

第四,拼读训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教师首先要了解学生的拼读能力,从最基础开始,循序渐进,掌握有规律的单词读音,比较无规律的单词读音,从而达到记忆词汇,培养读写能力的目的。

而语法教学只是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不是让学生简单地记住语言规则,而是让其将语言的形式、意义和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其通过实际的语言运用去内化语言规则,从而达到提高实际语言运用能力的目的。

首先,初中英语教学中,语法教学必不可少。通过听、说、读、写的实践来培养初中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的同时,还需给他们教授适当的语法,因为必要的语法知识对听、说、读、写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语法是把单词连接成句子、把句子连接成文章的基本手段,因此,可以认为,学习语法是掌握听、说、读、写这些基本技能的一种必要手段。也就是说语法教学的目的就是帮助学生如何把词汇、语法知识转化为语言能力。学习语法知识能够帮助学生辨析、理解英语语言现象,正确地运用英语。

其次,我们要明确语法教学是为听、说、读、写服务的,在语法教学中,需要有针对性。我们教学的目的是要学生掌握英语的运用能力,而不是要他们做语法研究。初中英语教学中,要采取精讲多练、讲练结合的方式,即以练习为主,辅之以适当、精练的讲解和分析。语言现象是复杂多变的,大量的词语可以构成无穷无尽的语句,要让学生学会所有的词语和语句暂时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作为初中教师就要对语言现象进行分类,说明其变化和运用规则,并让学生掌握

这种分类和规则,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给学生讲授语法,就是借助这种分类和规则,指导学生对各种语言现象进行有规律的操练,训练他们正确、熟练地使用语言,这就是语法教学的实质和目的。为了让学生在课堂中有足够的练习时间,教师必须在课前认真分析教材,仔细备课,抓住教材上的重点和难点,这样,才能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精讲多练,在大量的练习中检查、落实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语法教学需要通过实践来实现,其教学效果也要由实践来检验。一成不变的教学法是不可取的,绝对最优的教学法也是没有的,教学方法是否可取,是由其是否能实现预期的教学目的来决定的。语法教学需要根据学生的水平、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可支配的时间等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进行相对最优的结合。我们初中英语教师应尽量使用英语讲课,活跃课堂气氛,吸引学生注意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并在教学过程中分析所用方法的得失,不断予以改进。

语法教学心得 篇7

众所周知,语法教学是小学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小学高年级对学生进行适当的语法讲解很有必要的。语法教学中我的几点感受列举如下:

1、语法最主要讲什么?

教学中发现学生对于小学阶段的四种时态(一般现在时、一般将来时、一般过去时、现在进行时)最不容易理解和把握。试卷中出错的最多最频繁的就是动词的时态填空题。因此这四种时态就是语法讲解的重点内容。其他的小语法点如介词的用法;be动词的用法;have、has的用法比较;人称代词;物主代词形容词的比较级和最高级等语法内容也都要讲到。

2、语法讲解到什么程度?

教学中我认为语法教学应该分段进行。低年级可以不教授任何的语法知识,只是学习兴趣和语音语感的培养和养成。中年级段可以对小的语法点零碎的渗透和简单提及和讲解。让学生知道有这么个语法知识的存在。我称之为“雾里看花”阶段。如当别人提到语法点不能说一无所知就可以。但是到了高年级也就是五六年级就要进行系统的语法讲解了。讲解要彻底和透彻。对于每一种时态的四种句子结构都要讲解和适当练习。让学生能正确的区分各个时态之间的联系和不同。能脱口说出时态的意义、构成和句子结构等。其他小的零碎的语法点也要讲解到位。

语法教学心得 篇8

一.语法的重要性

新课标指导下的教材编排注重听说训练,改变英语课程过分重视语法和词汇知识的讲解与传授。英语教学由知识型教学转变为能力型教学,即由重视交际法,淡化语法教学。而实施新课程如果轻视语法教学,片面强调要把课堂还给学生,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性,片面强调培养学生的语言交际能力,全部采用口语练习,对语法知识轻描淡写,解释不透彻,不练习,不归纳,语法知识讲不到位,练不得法,就会导致学生一知半解。没有正确的语法知识,学生在口语中就会出现大量的语法错误;对一些必要的笔头练习,也感到力不从心。所以语法教学是很重要的!

二.我平时的语法教学

语法教学很重要,但要上好语法课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1.观察例句,总结规律。学校发的练习册上相应的课文练习语法部分有大量的例句,我让学生在例句中去观察总结固定的句型或发现特点规律。我认为长时间地训练学生运用这一方式去学习英语,有利于学生自学英语,相当于传授给学生一种好的学习方法,这样即使教师不讲,学生也能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去学习一个新的语法项目;同时,这样的教和学的过程也是一个让学生积极思考的过程,利于调动学生的思维,使他们精神集中。同时,注意对于语法规律的总结尽量用便于学生理解的语言,这样一来,也是学生易于记忆和自我归纳。

2.加强练习,巩固运用。英语语法项目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枯燥乏味的学习过程,它不仅仅要求学生理解,更多地要求学生在练习中体会和巩固。学生练习量不够,巩固就不到。不仅需要练习,还要讲究精练,学生在典型练习中才能更准确地体会和抓住要点、难点。

三.新感悟

看了视频,我对语法课教学有如下新感悟:

1.应尝试让学生保持学习的热情和兴趣体验使用语言的成功感。宽松和谐的气氛容易激活学生的思维,他们能比较快的理解语法项目并留下深刻的印象。

2.应想办法让学生的思维和大脑动起来。对同一个语法项目,采取“教师讲、学生听、学生练”和“学生学、教师点、学生练、教师查”的方式,教学效果会很不一样;而且,在教师讲解为主的课堂里,学生容易走神,差了一步,已不知身在何处;在学生主动参与的课堂里,学生即使走神,还有同伴的提醒。

语法教学心得 篇9

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在英语学习中时不时的出现一些语法知识。有些教师认为小学阶段语法就是一带而过没有必要深究。然而,在我个人6年从教生涯中,我逐渐发现语法知识在小学教学阶段也很重要。作为英语教师的我们,十分有必要给学生讲解明白。

我们现在每一个老师都知道,新课标提倡老师们在课堂上要通过活动让学生体验语言。老师们进行了大量的课堂教学实践,大家都按绝倒在课堂实践中,似乎教学活动化了,但是又淡化了知识,特别是语法知识。在小学英语语法教学中,老师普遍存在一些困惑和实际问题。或者忽略了语法知识的学习。我觉得小学英语语法教学是十分有必要的,适当的进行语法教学,能够让他们更牢固,正确的掌握语言。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语法教学要遵循以下几点,才能提高自己的教学效率。

首先,根据小学生的特点,采用隐性教学。

在我们日常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总是喜欢采用大量机械性操练去练习语法。认为加大练习力度,学生们就能较好掌握语法规则从而达到做题不出错。其实这样降低了语法学习的趣味性,让学生们感到学习语法是十分无聊的。小学生的语法意识的培养实际上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要避免学生脱离语境去记忆语法规则,应该让学生学会在语言过程中运用规则。根据小学生形象思维发达,活泼,模仿能力强的特点,教师可充分采用隐形语法教学。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目标,采取适当的教学方式,如做游戏,比一比竞赛活动,TPR,Gueing game等,在较真是的语境中,让学生反复接触语法规则,理解语法规则的意义,逐步学会运用这些规则。

总的来说,小学语法教学可以大致分三个环节去开展:Step1:创设相对真实的语境让学生感知和理解语言。(meaning)Step2: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创设与语言点相关联的情境或话题,让学生在设定的情境中反复操练和运用语言。(use))

Step3:在大量的语言体验和操练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去发现规律,归纳语言。(form)

其次,坚持“适理”原则。

在小学阶段,学生刚刚接触了英语,主要是培养他们学习英语的兴趣。所以我们要把握讲解语法的尺度和方法,把语法知识渗透在教学活动当中,讲解要注意适时的适量,解释清楚就可以,基本概念处理好就可以,不要过多的讲语法术语和语法规则,讲的过深过难,会让学生望而却步。

小学生的天性是活泼可爱的,我们应该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在我们今后的教学中,我们要积极开动脑筋,多用隐性教学法,多创设语境,多让学生体验并运用语言。并力求创新!

语法教学心得 篇10

自担任高年级的英语课以来,有关语法教学方面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怎样才能让枯燥的语法学习变得有趣一点呢?怎样才能形象地引入这些语法知识,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呢?怎样才能让学生不仅只是了解这些语法知识,而是能很好地在真实的情景中运用这些语法知识呢?由于困惑种种,所以就很想多多请教在这方面有经验的老师。

值得庆幸的是,3月23日东莞市长安镇第一小学举办了"东莞市小学英语语法教学研讨会",我有幸被派去参加学习。研讨会上,首先是两位老师的语法课例展示,每堂课短短的20分钟,给我们展示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语法教学实例,让我看到学生对语法的学习也是这样充满了兴趣。随后的罗老师与邓老师的讲座更是让我豁然开朗,让我对语法教学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与体会: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教学语法知识的时候往往都会采用Explicit grammar teaching, 或者有时候甚至就是直接讲解,以为老师讲了学生就能记住,但其实这种方法根本节约不了时间,而且教师想要学生能掌握好会花很多时间在操练上。而这次会上提出的Implicit grammar teaching 则主张主要通过情景让学生体验语言,通过对语言的交际性运用归纳出语法规则。显而易见,后一种方法更适合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里特征,情景的创设更能吸引小学生的注意力,从而激起他学习的兴趣。我们大多数的老师都会认为情景创设一般只用在单词与对话的教学中,而往往忽视了在语法教学中也应当创设情景。其实创设真实有意义的情景不仅能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还能比较直观地让学生体会、理解这些语法知识。首先创设情景引入语法知识,让学生在情景中体验,学习兴趣会更浓厚;然后创设情景让学生操练,能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操练,能让学生记忆更深刻;第三是让学生在情景中运用语法规则,这让学生知道学了就要会用,要会用在真实的语言环境中,这不仅更能让学生巩固所学的语法规则,并且锻炼了学生的语言交际运用能力。

总而言之,真实有意义的情景的创设在我们英语教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创设情景也并不是一件简单易行的事,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与创新,情景的创设不能千篇一律,不能单调乏味,更不能脱离学生的实际,这都是我们应该注意的。

真的很感谢这次的长安之行,让我在语法教学上的一些困惑得到了解决,但知道了怎样做并不代表一切都解决了,以后的路还很长,需要我不断地在实践中去探索、去反思、去总结,我知道以后新的问题也还会出现,但我相信以后的语法教学的路一定会越走越好!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精华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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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1】

20_年3月1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如潮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长时间响起。这是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日益宽广。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要的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新征程。与时俱进的宪法,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法治保障,汇聚磅礴力量!

我们需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制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加强教师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工作,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2】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4日上午10点15分,云南149家****1万余名法官干警,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与包括最高人民****在内的全国3100余家****一起同频共振,面向国徽、国旗,齐唱国歌,向宪法庄严宣誓。整齐雄壮的声音回荡在大厅,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洋溢在每一名法官心中。

“今天的宪法宣誓,对****人来说,彰显的是我们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对法律的信奉、对公正的捍卫,表达了我们忠诚、干净、担当的决心。”作为宣誓活动的监誓人,云南省高级人民****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代表了云南全体法官干警发出心声。

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誓,省高级人民****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正兴面向国旗,带领400余名省高院法官干警向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洪亮有力的誓词,展现着云南省高院法官干警饱满的精神风貌和提振干事的专业精神。

省高级人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主持仪式介绍说,宪法宣誓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 感受公平正义”,宣誓全过程由最高人民****连线巡视、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

“今天是‘12·4’宪法日,去年的这个时候,全省****首批员额法官举行了庄严的宣誓仪式,全体员额法官面对国旗、国徽,作出了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表达了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的坚定决心。”张学群表示,今天,我们再次齐聚这里,举行“弘扬宪法精神 感受公平正义”宪法日公众开放和宣誓活动,这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忠实履行宪法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邀请社会公众参与活动,对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营造全社会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意义。

结合****工作实际,就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张学群要求,一要认真履行好宪法赋予人民****的职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要自觉争做践行宪法的楷模,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着力推动宪法实施,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要全力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司法改革;五要不断增强宪法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们将铭记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戮力前行。”张学群表示,云南省各级****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高级人民****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雪松、向凯、滕鹏楚、吕召,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伟,厅级干部以及全体法官干警在省高院会场集体宣誓。

当天,全省各级****均在分会场同步向宪法宣誓,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代表、扶贫点挂钩农户、驻地官兵等观摩宪法宣誓仪式、参加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共有3000余名社会公众到现场观摩。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3】

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市中院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 感受公平正义”公众开放日活动。

12月4日上午,军人、警察和社会各界人士共50余名代表在徐州市中级人民****,亲身经历旁听庭审,全程了解****工作流程。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可勇向50余名代表简要介绍徐州中院的概况,随后,代表们参观了科技法庭、法官墙,并了解诉讼服务中心和案件执行的工作流程。“开庭前应做哪些准备”“是否所有案件都可以公开开庭审理”“法庭调查事实如何进行”“原告不到****开庭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代表们的一系列问题,在参观时得到解答。

上午10时,一场交通事故案件在市中院民一庭进行审理,50余名代表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代表们说,在听审过程中,上了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据了解,近年来,徐州两级****大力开展司法公开工作,以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为保障,以现代化技术为依托,全范围、宽领域、深层次地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强化了审批流程公开,全面推进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大力推进了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公开,畅通了司法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工作的公信力,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篇4】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一、弘扬宪法精神,要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必须深刻理解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通过重温我国宪法制定修改过程和巨大贡献,进一步深刻理解了我国宪法的精神,学习掌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宪法修改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切实提升了宪法自信。坚定宪法自信,才能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深刻理解我们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的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的成因。

二、弘扬宪法精神,要做宪法意识的践行者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法,所有的法律都依据宪法制定,宪法规范、引领、推动、保障着国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对宪法发自内心地拥护、出于真诚地信仰。加强对宪法学习,对宪法法律熟知熟练运用,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强化自我监督,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三、弘扬宪法精神,要做宪法权威的维护者

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深刻昭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才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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